什么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哪些情况不属于不当得利?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在收养的情况下,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是养子女对生父母尽了三年的赡养义务,后来父子反目成仇,则养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不构成不当得利。再如,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家,邻居乙对甲的朋友予以招待,乙对甲的朋友的招待为道德义务,不形成不当得利。 (2)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人履行未到期的债务,将丧失期限利益,但债务人不能以此为由而对债权人主张不当得利,债务人履行未到期的债务视为自动放弃期限利益。 (3)履行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视为不当得利,而视为债务人自动放弃时效利益。 (4)因不法原因而交付财产,例如甲与乙赌博,甲输给乙十万元,但甲不能据此向乙主张十万元的不当得利,因为该十万元为非法所得,应予收缴。 (5)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此种情况下视为赠与,而不视为不当得利。 (6)多付给劳工的工资视为自动提高劳工的工资,不为不当得利,但是应予注意的是,如果是会计人员的错误,或者是银行部门的错误,在工资存折上多支付的工资,应视为不当得利。 (7)强制交易不形成不当得利。强制交易因违背了他人意志,虽然给他人带来利益,但法律为了抑制强制交易行为,此种利益不为不当得利。 法律问题难解决怎么办?找罗爷 快速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点击下方图片,获得免费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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