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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与他的《石灰吟》

 吴双江藏书館 2016-03-10


 

《石灰吟》是明代清官于谦于十七岁时所写的明志诗。全诗是:“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于谦(1398-1457),字廷益,明代名臣,民族英雄。永乐十九年进士。宣德初授御史,出按江西,迁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正统十四年召为兵部左侍郎。土木之变,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为明景泰帝。瓦剌兵逼京师,亲自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终迫瓦刺首领也先遣使议和,使太上皇得归。天顺元年于谦被人陷害,以“谋逆”罪被冤杀。
于谦为官清亷,不与贪官污吏同流合污。在朱祁镇(英宗)时代,宦官专权,王振掌管朝政,贪污成风,外放官员回京办事都少不了要给王振送礼。有一次于谦从山西巡抚任上回京,没有带任何礼物,对人说:“我只有两袖清风”。还写了一首诗,诗的后两句是“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注:Lu yan人家)话短长。”结果不但没有办成亊,反而被王振诬陷,被抓进监狱。消息传到于谦任过巡抚的山西、河南,当地的官员和老百姓联名上书朝廷,王振又找不出于谦的把柄,才放了于谦并官复原职。

 在朱祁镇第二次登基的那一年(天顺元年,1457年),于谦被徐有贞陷害,以莫须有的“谋逆”罪被杀害。他们企图通过抄于谦的家找到于谦为官不仁和贪腐的证据,结果除了蟒袍和宝剑以外,什么证据也没有拿到,连朱祁镇都认为于谦受了冤枉!可见,于谦在青少年时代写下的《石灰呤》给了他的一身正气,为后人所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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