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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改善市容市貌”工作年终总结

 aaayaya 2016-03-10

2014年,柳北区执法局按照柳州市政府、柳州市执法局的工作要求,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4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柳政发〔20146号)、《2014年户外广告、门头(店面)招牌整治方案》的通知(柳城管执字〔201445号)文件要求,柳北区执法局成立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柳北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和管理大队成立了广告审批及专项整治工作队,制定了《柳北区执法局2014年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头(店面)招牌整治工作方案》,责任明确,任务细化,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各项整治工作,同时严控户外广告的审批,对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设置进行规范管理。

一、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各项整治工作

(一)充分调查,摸清底数

20144月起,柳北区执法局对将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八一路、广场路、胜利路、白沙路、柳长路、鹧鸪江路口、跃进路、长风路、三中路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进行统计,摸底调查,对存在问题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333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20145月起,对户外广告位置、数量、许可情况进行再次核查,更新、补充完善管理档案,并将户外广告进行分类造册 230份,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拆除或整改通知书 505     份。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媒体,配合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撰写发表新闻稿件 3 份。对未处罚的违法户外广告,下达限期拆除或整改通知书,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或拆除;对已处罚未整改的违法户外广告,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或拆除。

(三)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20146月起,对经清理确认属未经审批、未领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批文擅自设置的广告,限期设置人或发布人自行拆除;对经许可期限届满的,限期广告设置人或发布人重新申报;对虽经许可设置但出现外观有碍市容市貌或者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或自行拆除。

(四)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20148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的巡查工作,跟踪自行清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拆除过程碰到的问题,坚决杜绝已清理整改问题的反弹。巡查情况:对一级路段一天两查,对小街巷两天一查,做到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五)疏堵结合,重点治乱

按照《柳州市城市容貌标准》“一店一招”、“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要求,对逾期不自行拆除、不重新申报或不整改的,影响市容市貌的、有安全隐患的,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对“一店多牌”、“大小、高低不一”及重复设置的牌匾进行整治和拆除;结合立面改造,对临街门店牌匾灯箱进行统一规范,对陈旧破旧破损的招牌组织清理拆除。3,在柳州市“清洁家园”专项整治活动中,柳北区执法局开展清理铁路沿线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清理铁路沿线违法设置的高杆广告、楼顶广告等大型户外广告,清除非法设置的墙体广告、横幅、标语等,及时更换画面陈旧、破损的广告,把潭中中路南一巷至胜利立交桥、柳洛路中国石化加油站往西500处、雅儒铁路口至汪家巷铁路口、跃进三区柳铁燃汽公司楼顶进行了铁路沿线的户外广告清理,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33块。6月至11月,已完成了八一路、广场路、胜利路、白沙路、柳长路、鹧鸪江路口、跃进路、长风路、三中路的户外广告、门头(店面)招牌整治工作,拆除违规广告牌158块;在市执法局的统一指导下,2014年柳北区门头店面招牌示范路,已将广雅路、雅儒路、长风路、前锋路、北雀路中段两侧杂乱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妨碍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的门头(店面)招牌按示范路标准进行改造,重新制作设置的门头(店面)招牌整齐划一,大大增强了城市的美感,保持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洁和美观,提升了城市品位,改造后的店面招牌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全年共整治13 次,出动执法队员 83 人次,出动巡防 38 人次,出动民工 104 人次,出动氧割机17台次,拆除违规广告牌191块;共下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505份。

(六)长效管理,形成机制

在依托专业工作队伍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的同时,重视抓好各项制度建设,出台相关的配套的《柳北区城市管理广告组工作职责》、《门头广告招牌申请程序流程》、《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流程》、《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在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证申请流程》等工作措施,构建清理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改善市容市貌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严控户外广告的审批,对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设置进行规范管理

按照《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审批关卡,形成了违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控制了不符合规范广告门店招牌的新增,今年以来审批户外广告申请 230 份。我局开展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整治和规范设置相结合,实行全区户外广告整治专项行动,严控户外广告审批。同时完成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和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设置的统一,对违规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进行及时的拆除,并且加大对商户设置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宣传,引导广大户外广告经营者、沿街店面商家依法依规规范设置广告及招牌,营造了全区整治户外广告、店面招牌整治工作的良好态势。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人员配置问题

目前对违法户外广告整治人员配置有执法队员、巡防、民工的配合,在整治一般违规户外广告按方案、配置顺利展开工作。但有时整治拆除大型电子屏和高空广告时无专业拆除人员进行作业,拆除工作开展缓慢,如有配置专业拆除大型电子屏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配合拆除工作,可加大对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经费问题

我局清理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工作没有专项经费,工作的正常使用的是“两违”经费,门头(店面)招牌的清理、拆除整治工作,同时也请两违强拆施工单位配合开展工作、招牌的拆除施工。

(三)业务培训问题

开展业务培训,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户外广告相关知识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把握原则,深入推进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学会整治细化措施,确保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户外广告整治结合实际,由浅入深分期开展培训,促进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案件难度问题

部分业主设置电子显示屏广告,其画面频繁跳动、更换,如不按核准内容发布,也不易察觉,监管难度较大。如可规范银行、医院、特殊行业的电子显示屏设置标准,对辖区内的电子显示屏广告的监管达到促进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四、2015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户外广告、门头(店面)招牌的管理,规范城区内各路段门头(店面)招牌的设置,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区形象,我局2015年把209国道(柳长路)作为门头(店面)招牌示范路统一建设,拆除209国道上影响市容及违章设置的门头(店面)招牌,以及设置在店面门柱、道路两侧和绿化带内未经批准设置的灯箱广告。按照“一店一牌、统一设置、统一高度”的要求进行重新制作安装新的门面招牌。并对三中路、胜利路、门面将进一步的规范和整治。对白沙路将结合白沙村改造项目的推进合理的规范门头(店面)招牌。各街道两旁单位(门店)以牌匾、灯箱、霓红灯、单体字、显示屏等为媒体形式,在本单位(门店)登记注册地址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载体设置的门头牌匾(含名称、标识)做到一级路段严格监控,二级路段逐步规范,重点解决,门头牌匾粗、俗、破、乱、脏、大、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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