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思考职业教育定位
2016-03-10 05:29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了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重要贡献,1996年的《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及培训定位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国内国际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格局发生显著变化,社会不满足于限于应届学生的职业学校教育,也不太满意分散的职业培训,近年来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大决策,为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乃至到2030年,迫切需要对职业教育及培训进行准确定位,采取更为协调的推进步骤,有以下四个方面需要重点考虑。 1.重新定位·终身学习 职业教育及培训应置于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框架之中——若一个国家或地区仅全面普及普通教育,而没有面向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很难想象如何支撑起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社会发生了两大根本性转变,一是工业化社会向知识经济社会的转变,这是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二是人们一次性学历教育向终身学习的转变,这是学习方式的转变。为了适应上述转变,世界银行报告提出K4D(Knowledge for Development,译为“知识为了发展”)理念,认为并非所有知识都能促进发展,只有经过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发挥作用,并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自洽结构。基于这一考虑,教育分流和将来谋生取向很好结合,才能同时促进人的发展和国家发展。否则,要么教育不足(under educated),要么教育过度(over educated),若一个国家或地区仅全面普及普通教育,而没有面向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很难想象如何支撑起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面对新世纪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并要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也就是说,在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框架结构当中,职业教育作为贯穿人一生的学习“六大支柱”之一,应发挥纵横交叉、起承转合的枢纽作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一定要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关于“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部署,都需要职业院校的深度参与和积极贡献。 相应地,2014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要求,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而且要求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在“十三五”教育规划研制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政府教育、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信息化、农业等行政部门最好能加强部门之间政策协作、措施协同、管理协调,统筹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意图,尽可能多地凝聚共识,避免出现部门规划“几张皮”相互分割、各自为战的状况,努力实现学校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培训一体设计和推进,在省域范围内完全需要全面统筹安排,主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各业对人力资源开发的多样化需要,更好满足数以亿计劳动年龄人口谋生发展的实际需求。 2.重新定位·协调发展 职业教育及培训将与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混搭”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将是教育体系中同外部劳动力市场联系最为直接和紧密的一个领域。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形成有利于从业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灵活制度,实际上就像四通八达的“立交桥”,即使人们错过某一阶段学习,也有补偿机会。 职业教育将是教育体系中同外部劳动力市场联系最为直接和紧密的一个领域。综观国际上不同教育分流模式,主要由各国或地区教育体系和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所决定,如果中间环节不够协调,则职业教育发展动力和社会认可度都会降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形成有利于从业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灵活制度,实际上就像四通八达的“立交桥”,即使人们错过某一阶段学习,也有补偿机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在部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上,要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这直接涉及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沟通衔接。 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史料可查的政府发布的学制图,只有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发的学校系统图,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教育法》,关于教育基本制度的规定仅是文字表述。2014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六部委联合发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再次公布新的教育体系基本框架示意图,重点是在义务教育后分流,把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勾连起来,既有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职,也有对普通本科、专科层次高职和应用型本科的确认,再往上的研究生阶段,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条渠道之间双向衔接,且同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培训进修连接。一般而言,普通教育体系主要以学科及分支为导向,职业教育体系以岗位及岗位群为导向,继续教育体系以人力资源市场变化及公民个性化需求为导向(见右图)。与专家学者绘制的教育体系图相比,此图表达了中央部委在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领域形成的基本政策共识,为搭建终身学习资源平台和制度建设相关政策措施的跟进定下了基调。 考虑到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首次提出“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类似“零存整取”的“学分银行”制度。今后,着力建设这一制度,有“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作基础,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依托,旨在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努力使所有具备学习愿望和基本能力的人通过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不同路径,获得的学习成果纳入被认可、累计和转换的制度。为此,特别需要各级政府部门、教育系统、企业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协调共建职业教育培训与其他教育学习活动相互融通的制度环境,不断推动国民素质显著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整体水平迈上新的台阶,这将集中体现职业教育及培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政策基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使亿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能够自主选择自己及家人成长、成才、成功的路径与方式。 [责任编辑: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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