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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论语·里仁》(23)为什么不知羞耻的人越来越多

 歌柏安妮 2016-03-10


原文
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

注释

(1)约,约束


(2)失,过失,犯过失。《说文》:“失,纵也。”

【译文】
孔子说:“以自己没有亲自做好却讲起来头头是道为耻,用这个要求约束自己而不犯过失的人,很少了。”

【解读】

虽然文字上没有什么争议和障碍,后人对本章的理解还是存在差别的。钱穆翻译为“由检约而差失的很少了”。杨伯峻翻译为“因为对自己节制、约束而犯过失的,这种事情总不会多。”李泽厚翻译为“因约束自己而犯过失,这是少有的。”南怀瑾理解为“常常约束自己,谨慎的人过失比较少。”这样理解本章,听起来都有道理,怎么说出来都可以被人接受,但未必符合孔子的原意。本章所叙述的结果,意思是“鲜矣”,“鲜”是“少”的意思。根据本章的句式结构,是什么“鲜”了呢?是“者”,也就是什么样的人很少了,而不是过失或者事情很少了。


以约失之者,这是对一类人的表述,孔子在本章是说这样的人很少了,是什么样的人呢?“以约失之”。我认为,这句话的结构应该是“以之约失者”。以,在这里是“用”的意思。约,在《论语》中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穷困,比如“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 ,一是约束,本章就是这个意思。后人有将“约”在本章理解为“节俭”的,虽然在《荀子》中有“约”作“节俭”讲,但在本章是不妥的。失,过失。因此,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因为(之)约束自己而犯过失的人,少了。这个“之”,孔子是指什么呢?如果不把本章放在整个《里仁篇》,结合上下章的内容去理解,是寻不到孔子所要表达的本意的。上一章孔子说,古圣先贤不轻易把大道理讲给别人,因为他们以自己都没有亲自做到为耻。孔子在上一章没有讲完,接着说,现在的人用这个道理约束自己而不犯过失的人,少了。这个“之”就是“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上一章,本章,还有下一章对君子的要求,都是表达“言”和“行”的。对古圣先贤来说,自己讲的道理要亲自做好才行。对君子来说,要谨言敏行,即言语上要谨慎,做事上要勤敏。其实就是强调,说得再好,不如亲自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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