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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的故事(17)

 甘苦人生2010 2016-03-15

《论语》中的故事(17)

第十三章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有子的这段话分三句,讲了三个方面的事情。

第一句是针对个人信用而言,一个人的承诺,对别人许下的诺言,只有符合义的时候才会兑现。

第二句是指与人交接的态度。

第三句说的是一个人在社会立足的基本点。

现在的问题是:1,为什么信只有近于义,才能做到“言可复”?2、“恭近于礼,远耻辱”的原理在哪里?3、因不失亲是什么意思?

字典里有关于义的详尽解释。“义”在春秋时期,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意思,为了理解上的简单起见,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套一些带有“义”的句子:“义”就是指合情合理的,人们应该持守、遵守的规范。

比喻说“君子之义”这几个字,一般指作为一个君子来讲,应该做到的事情,像前面讲的“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就是一种君子之义。因为君子是执政者,一个合格的执政者就该那样做;我们今天讲的朋友义气,也是指从朋友的角度讲,应该做到的一些事情,只有做到了,才能称得上朋友之间的义,才算有义气;人们时常称颂的民族大义也是如此,站在自己民族的立场上,有利于整个民族的操守、品格、气节,都算民族大义。

我们看《论语》,许多品格都可以算作是君子之义,如:仁、敬、信等等,我们常说的

“仁义”,“仁”和“义”不是并列关系,仁是描述义的属性的。同样,信义也是如此,指“信”这种义,有些词汇因为我们经常这样说现在大家都接受它,有些因为在我们的生活里没有这样的习惯,连起来说就比较别扭,像“敬”,在古代也是人们非常重视的一种品格,属于君子之义的,但是我们很少说敬义这个词。

人们把仁、义、礼、智、信,拿出来作为儒家五常,仁、礼、智、信都好解,都有专门的内容与之相对应,唯独义跟仁、礼、智、信放在一起有些奇怪,按说仁礼智信与义应是从属关系。现在谁能说说儒家五常中的“义”究竟指什么?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中的信是指诚信,对承诺的一种信守。只有人们的承诺合情合理,这种承诺才有兑现的可能,才能在实际生活中复制它。

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每个人能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我们的承诺只有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在自己应有的职责下才可能兑现,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也都认为自己应该兑现,不兑现就会内疚。

如果违背了这个原则,小的承诺会出小问题,大的承诺会出大问题。

最近的温州借贷风波就是对“信近于义,言可复也”的最好注解。

借贷利息高达一百几,这就是说借贷的人要用这些钱挣出远高于利息的利润来,请问现在在中国有如此高利的行业吗?如果真有的话,政府就有问题了,这么大规模的资金,从事如此暴利的行业,不影响国计民生么?如果没有这样暴利的行业,借贷者用什么偿还利息?

从这个角度讲,温州借贷最后闹出波澜来是一种必然,早晚的事情。因为这种借贷已经违背了常理,出现这种违背常理的事情,人们都还非常的信奉它,这就是一种奇怪的事情了,背后的原因非常值得思考,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人们如此的不理性?

两个朋友在一起喝酒,喝到兴处,一个对另一个说:我如果中了大彩,一定送你一辆汽车。

这种承诺兑现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对于几百万、几千万的意外之财来说,一辆汽车确实不算什么。

但如果他说:我如果中了大彩,一定分你一半。那么我们就可以断定,这个人是真喝醉了,如果你能证明他没有喝醉的话,就一定要远离这种朋友。

我们老家管这种人叫“说大话,使小钱”,属于品行可虞的一种人。

不但今人是如此,古人也是如此。

想当年,晋献公宠幸骊姬,为了立骊姬的儿子做继承人,害死了太子申生,又逼走了公子夷吾和重耳。晋献公死了之后,晋国开始发生动乱,骊姬和他妹妹(注:姊妹俩同时嫁给了晋献公,这种事情在古代属于正常现象)的儿子先后被立为晋国的国君,又先后被国内的大夫杀死。

这时候,最有资格回到晋国继承国君位置的有两个人,夷吾和重耳,按照礼乐制度来讲,应该重耳有优先权,因为他长于夷吾。

但是在秦国派人找到重耳,了解他有什么想法的时候,重耳却拒绝了秦国的好意。并不是重耳不想回国做国君,而是他现在正在替父亲服丧,身在孝中,勉强回去争位很难获得人心。

但是重耳的兄弟夷吾就不这么看了,如果按照正理来说,应该是自己的哥哥重耳回去继位,自己如果想得到国君的位置,只有赶早。

所以,当秦穆公派人来了解他的想法的时候,他对秦国的使者说:国内的大夫们都支持我,我已经给俩个领头的说好了,只要他们支持我回国,我答应给里克增加一百万亩的封地,给丕郑增加七十万亩的封地,如果贵国肯支持我的话,我就把黄河以西的五座城池送给贵国的国君。

对于夷吾来讲,晋国就像他的一张彩票,只有能中头奖,什么愿都可以许。

对于秦国来讲,他们也需要衡量一下,究竟支持谁才对秦国最有利。所以当使者把重耳和夷吾的情况汇报给秦穆公的时候,大家开始讨论。

秦穆公说:我认为重耳合适,他仁德。咱们派去使者,他只跪拜,不磕头,一切做得有礼有节,而且不私下来拉关系,不追求私利,这种人适合做国君。

先后会见过重耳和夷吾的使者公子絷说:你这个想法不对。你如果想为晋国找个好的国君,当然重耳合适,但你如果想做要这件事情对秦国有利,就不如支持夷吾了。

站在秦国的立场上,公子絷的这种盘算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前提是夷吾要按照规则出牌才行。

回国之后的夷吾成了晋惠公,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杀掉了里克和丕郑,赖掉了国内的账,回过头来,又背弃了对秦国的承诺。

五座城池呢,凭什么给你?

对此,秦穆公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往肚子里咽。不但如此,晋国发生了饥荒,向秦国籴米,秦穆公力排众议,将粮食卖给了晋国,等秦国有了饥荒,向晋国购买粮食的时候,晋惠公却不肯将粮食卖给秦国。

反正赖掉五座城的事情已经得罪你们了,再得罪你们一次又如何?

秦、晋两国为此狠狠地在韩原打了一架,史称韩原之战。由于晋惠公过于贪婪,在晋国很不得人心,军队的数量虽然有优势,人心却有些涣散;而秦国两次被愚弄,所以士气非常旺盛,大家都憋着劲儿地想跟晋惠公拼命。因此,在这一战中,晋惠公被秦国俘虏。

在晋国立国君这件事情上,无论是里克、丕郑还是秦穆公,大家都违背了礼乐制度的基本原则,都想得到额外的好处,背弃了礼义,最后的结果是里克和丕郑丢掉了性命,秦穆公也劳师动众,什么好处没有得到。

礼乐制度属于贤人制度,对于执政者的要求很高,一个贪婪的人是不会克制自己的,更不要说按照礼法来治理国家了。违背了礼法,背弃了民众,晋惠公一直没有得到国人真正的拥戴,到他儿子晋怀公的时候就失了国,晋怀公被杀死,晋惠公自己再也得不到后人的祭祀了。

 

 

恭,恭敬,通常指地位低的人对地位高的人所持的礼仪与态度。

    礼,是古代道德法律等一切社会规范的总和,因语言环境的不同,有时会有不同的涵义,比如,孔子说“为国以礼”、女叔齐说“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等都是指礼法而言。

“恭近于礼”之“礼”指的是礼仪,在孔子那个时代,不同的社会级别拜见不同的人需要用不同的礼仪。在古人眼里,这些礼仪制定的尺度非常合适,既不需要过分持守,又不可俭省,与人交接,照着礼仪规范去做就行了。

如果过度的恭敬,超过礼仪的要求了,就会陷入谄媚的境地。

在孔子时代,鲁国国君失权,政出大夫之门,鲁国的大夫们拜见国君时采用的礼仪与制度的规定相比简略了许多。对此,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了。后来孔子做了鲁国的大夫,用标准的礼仪侍奉国君,大家都认为孔子谄媚,对此孔子曾经发牢骚说:事君以礼,人以为谄。

反之,则是失礼的表示。

谄媚的人会被人瞧不起,失礼有时会给自己带来灾祸。重耳流亡的途中,卫国国君、曹国国君先后无礼于重耳,重耳得国之后,先后带兵攻打曹卫,并削减了曹国的封地分给诸侯以示惩戒。

按照礼仪对人,不过分地恭敬,也不失去应有的礼仪,不卑不亢,既不会为人非议,又不会被长者指责,当然是远离耻辱之道了。

“因不失亲”指做事要依靠自己的亲族。

王室动迁之后,与郑国的关系处理得一直不是很好,公元前639年,郑国攻打滑国,周襄王派人前去说和,结果郑国把周王派来说和的大夫给扣留了,周王大怒,准备借助狄人讨伐郑国。

对于中原国家来讲,大家无论怎么有意见,都是兄弟之国,是一家人,狄是异族人,所谓“异姓则异德”,哪有哥俩打架找外人揍自己的兄弟的?所以大夫富辰劝说周襄王:古人有句格言,叫做:兄弟谗阋,侮人百里。周公也曾做诗说:“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郑国对王室而言,是兄弟之国,而且郑国多次对王室立有大功。现在兄弟之间有了矛盾,却去借助别人的力量来报复,这是不义;遗弃了自己的亲族亲近狄人,这是不祥;以怨报德是不仁。义能生利,祥能事神,仁能保民,古代的贤王能够凭此三德拥有天下,这是不能遗弃的。

周襄王不听,不但借助狄人来攻打郑国,而且娶了狄族女子做了王后,终于造成了后来很大的一场内乱。

礼乐制度是宗法制,宗法制的理论基础上血缘关系相近的人,利益关系也近,彼此可以依靠,所以王室在封建各诸侯国的时候,与王室血缘关系最近的诸侯的封地距离王室的腹心最近,并以此向外展开。

姜太公尽管在周与商的争斗中立有大功,仍被封在营丘,这在当时属于相当偏远的地区了,属于王室的卫籓之国。

这种道理其实非常好理解,即便是放在今天,我们有了困难,首先要依靠的都是自己的父母兄弟,亲情不但是我们的物质基础,也是我们的精神支柱,他们如果有了困难,也是我们首先该去帮助的人。

一个人如果对待自己的亲人都冷冰冰地,这人也就不值得深交了。

因此,“因不失亲,亦可宗也”的意思就是:有什么为难的事情去找自己的亲人,通常是比较靠谱的。

在《论语》的泰伯篇里,记载了与本章内容相似的另外一句话,也是阐述礼仪与人们之间关系的,如下:

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 

意思是说:过分恭敬,超过了礼节的要求,人们就会感到劳顿;过于谨慎,失去了礼仪的节制,就会显得缩手缩脚,给人一种懦弱的感觉;勇猛不以礼节制,就会鲁莽无知,创下祸乱;直率不以礼节制,人就会变得尖刻;执政者温厚地对待自己的亲人,老百姓就会受到感化,具备仁德;执政者不遗弃故朋旧友,老百姓就不会变得冷漠无情。

这样的意思,周公也曾对他的儿子伯禽说过:“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无求备于一人。” 

这些章节的基本内容都差不多,是血缘关系、利益、亲情整合到一起而形成的一种社会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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