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神秘数字“五”,先民对它膜拜的缘由,往往离不开最初用作计数时“远取诸物,近取诸身”。单就人而言,最直观的便是五官、五指、五趾、五体(头和四肢)乃至于五脏。由此,后来又有五行、五色、五声、五味、五谷、五福、五毒,更有五常、五德、五帝、五事、五官、五典、五礼、五服等等。
用手指来数数可以说几乎是数学最初级的启蒙,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释五十》中指出:“数生于手,古文一二三四作一二三亖,此手指之象形也。手指何以横书?曰请以手做数,于无心之间,必先出右掌,倒其拇指为一,次指为二,中指为三,无名指为四,一拳为五,六则伸其拇指,轮次至小指,即以一掌为十。”
而“五”被赋予诸多神秘的意义,大抵是从方位开始的。古人最初先有了“四方”的概念,如《淮南子》所言“四方上下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甲骨文的卜辞中多次提到“四方”,甚至对“四方”的祭祀,可见方位对殷人原始崇拜和原始信仰的影响深重,而且就很多考古遗存而言,殷人应该已经具备了精准的方位观。虽然并未提到“五方”,但是不难看出,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对待此时居于中央地位的商,开始意识到了“中”的概念,如“南方?西方?北方?东方?商?(《屯南》1126)”、“……勿于中商(《合集》7837)”、“……巳卜王贞于中商……(《合集》20453)”。因此位于中央的商,就是所谓第五方的“中”了。中国历来以“中”自居,如“中华”,认为是世界的“中央”。因为“五”不偏不倚,沟通且一统四方,而四方皆能臣服,因此“五”就又变成了尊贵和神圣的代表。最神圣的体现莫过于龙袍,上有九条龙,龙是五爪,胸背正中各一条正龙,下裳下部前后各有两条行龙,两肩各一条过肩龙,这样,无论从前、后哪个方向看,皇帝的身上都有五条龙,含“九五之尊”的意思。
《同文举要》说“圣人画卦,由四而五,有君道,故曰五位,天地之中数也。”这句话说的“由四而五”揭示出意识上从四方转成五方的进化。五为中数,应该源自于河图洛书。《黄帝九宫经》说:“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中央,总御得失。”河图法天,象四时。洛书法地,象九州。李守力先生认为,洛书由河图生成,河图、洛书本为一体,此天地一体也。河图中央的5、10组合就是洛书的缩影。洛书中央的5就是河图中央的5。洛书对数和数10,就是河图中央的10。
河图 洛书
上古时候用的是十天干是表示气候季节的,一年十月的太阳历:甲乙,木气生发,属木对应春季;丙丁,烈日炎炎,属火对应夏季;戊己居中调和,代表季节的过渡期,属土对应长夏;庚辛金革杀气,属金对应秋季;壬癸润下而藏,属水对应冬季。春季甲1乙2木,夏季丙3丁4火,中央的长夏戊5己6土,秋季庚7辛8金,冬季壬9癸10水。李守力先生认为,戊与五音同,保留了戊为序数5的信息(《说文》说的“戊”为“中宫也”,正是“五”的含义);戊为吾,己为己,保留了戊己中央为天子观天象时自称的信息。终古文为冬,说明文字发明时期的黄帝时期确实是以冬季为年终。
“吾”实际就是对“我”的自称。“我”字从戈,《说文注》徐鍇认为“我”字“从戈者,取戈自持也”。可以看到,其实“戊”字的甲骨文与金文同“我”字的十分相像,都有兵戈之象。由此可推知,“五”即“戊”以及与“我”之间确实是有十分明显的联系。
“五”除了积画义外,不少学者如杨树达、丁山、马叙伦等还认为“五”与“午”是能够互通的。在《说文》中许慎也说“五月,阴气午逆阳。冒地而出。”《天文训》说“午,仵也。阴气从下上与阳相仵逆也”。《广雅释言》说“午,仵也。按仵即啎字。四月纯阳,五月一阴屰阳”。“午”的甲骨文生动形象的描述了“交午”的含义,“交午”的“午”在《说文》里解释为“啎”,也就是“屰”即背逆的意思。
《说文解字》中说“五”意指“五行”,“从二,阴阳在天地闲交午也”。“五”的甲骨文和金文高度一致,《说文》解释“阴阳在天地闲交午”。“五”与“午”字的甲骨文也有能够相互应证的地方,当然,两字就当今的读法而言也是一致的:
“五行”,即指水、火、木、金、土。《尚书·洪范》篇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由以上论述可知,“五”不仅是中数,也是中位,更是“我”,从而能够以“我”为中心来观察四方、思维世界。古代帝王,也正是因为能够贵为中位,以德莅众,所以才能周济寰宇,共享大同。中国人一直以来都非常推崇儒家的“中庸”思想,需要不偏不倚,君子和而不流,避免过犹不及,最终才能“极高明而道中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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