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因人而来,不同的人群聚集自然形成不同的文化。 中国文化的主流在士阶层。他们秉承儒家思想,一门心思做官,而且本身大多出身官宦,一身的名士派头。他们骨子里泛滥的都是休闲文化。反正有的是时间,也有钱花销,每日里不过就是游山玩水,吃喝玩乐。在他们身上滋生出来的是一肚子抱怨和感觉空虚的文化。 另外,在官场竞争中,缺乏一般晋升规则,起起伏伏也是常态,在这个环境里混日子,少有得意,多数时候会抑郁和消沉,以为不能施展志向。岂不知,在封建王朝,所谓理政就是盘剥百姓,把劳力的获取财富用官家掠夺的方式拿走大部分,然后把这些作为国家财富,满足皇族和官宦的生活需要。知识分子作为官僚的储备阶层,自然代表了贵族利益,他们假惺惺鼓吹的所谓“民为贵”,不过就是说,君主和臣子,你对百姓的剥夺不能让他不得活,把民力蓄养起来,就跟家里养猪一般,养肥了你才能杀猪吃肉。这个道理明摆着,轻徭役薄赋税,就是养民的唯一办法。封建王朝里的所谓清明之治,不过就是要求贵族阶层少奢靡,重节俭。可是,我们从历史上看,真正的清明治世很少,贵族盘剥,不爱惜民力,这与君主与贵族阶层的贪欲的不可满足有直接关系。在如此环境里,其实是不能产生好官,清官,以及大有作为的官员的。 现实处境与儒家文化宣讲与描绘的先朝,那个黄金时代的政治,也就是尧舜之治大不相同。这种理想与现实的不调和性在知识分子的内心普遍构成激烈冲突。最后的结果,是一部分官僚与现实妥协,成为当时王朝最大利益的获得者。他们不问理想。另外一部分在权利倾轧中被放逐到权利核心之外,不能获得最多的财富分配。于是,他们对于现实的不满最为强烈,成为一肚子牢骚的人。在作为文化载体的文学作品里,这种文人不满和愤激情绪随处可见。可是,在极权社会,他们的怒火不能直接针对皇权,于是他们诅咒的都是当朝恶政,以为朝中多小人。读历史和文学,我们很容易把感情的天平倾向于这些落魄的人,以为他们正直,有政治理想,而历史的悲剧就在于它选择了一批昏君和宵小来左右政治。若把历史颠覆,让发出牢骚的这些人都来主持政治,历史又会怎样?未必你会天真地以为,换了皇帝和一批大臣,中国封建王朝就只剩下阳光灿烂的日子了。不管谁来当政,其封建社会的政体方式决定了,他们都是会把百姓的劳力创造的财富,以赋敛的方式来集中起来,然后分到自己的口袋。对于百姓而言,他们被盘剥的的情况是不会被改变的。 中国文化中有一些言论和思想是带有欺骗性质的。因为当时的言论范围很窄,在官家就依赖史官遇到大事记上两笔,在百姓是无话语权的。可以流传下来的言论,只有那些发牢骚的文人作品了。我们用他们单方面的发言,另外就是加上自己的猜测,来判断是非,常常被欺骗。 孔子目前已然成为中国文化的代言人。他是神圣化的人物,此时我们心目中的他与那个生活在春秋纷争里,思想复杂,无所皈依的教书先生,一定很不相同。孔子无非是一个善于讨巧君主和贵族集团的人,他以顺应的方式来巩固当时的君主特权。他身后发展起来的儒学如此被后世君主作为愚民思想推而广之,成为显学。 遗憾的是,中国这块土地上与孔子思想一同也出现了法家思想。这却没有成为主流意识,又是为什么?法家思想对于构建一个有序的社会,比较儒学主张运用德治来强国,无疑更加快速有效。所以,孔子这人是不会被列国君主来倚重治国的。而法家可以成为君主治国的帮手。法家的主张有一半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法家的代表,他们用法制来约束百姓行为,使之按照统治者的意愿,自觉纳税和付出劳力来搞国家建设。而且,百姓之间的纠纷可以依靠法律化解,社会秩序由此构建起来。凡是法家执政的国家都会有清明的政治,百姓也比较文明礼貌。可是,随着执法的进行,君主和贵族就会发现,实现法制社会有一条基本规则,在法律面前需人人平等。君主专制,贵族得利的社会现实不是人人平等的,是存在严格的等级界限的。你想,发现被限制特权的君主和贵族还会赞成这个法家主张吗?他们最初使用法家治国,所治的是民,而不是约束自己的行为,侵犯自己的特权。这时醒悟过来的君主,自然会把法家用最为严厉的刑法给法办了。 法家都是爱国者,也是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对于推动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产生积极影响的人物。可是,他们大多最后都做了殉道者。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 法家不被当时的社会既得利益者喜欢,我们容易理解,可是为什么作为百姓也不接受法家呢?在中国这块土地里,怎么法家的思想种子,在民意里也得不到呵护呢? 这个问题也有意思。因为,我们按照常理知道,若实行法制,社会上人人平等,限制了部分人的特权,这对于生活在底层的百姓而言,是比较公平的,也是有利于他们的均贫富愿望的。——作为底层人,最大的理想和愿望是均贫富,而作为既得利益获得者则期望自己独占最大财富。这两者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家代表了百姓阶层利益,怎么他们也不接受这种思想呢?原因也很简单。在一个特权泛滥的环境里所产生的法家思想从出发点就不是,代表百姓利益的。凡是推广法家学术的人,本身就是希望借助这个所谓的御民之术来获得君主的青睐,而成为最大的既得利益获得者。他要实现的就不是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这种带有投机思想的法家,其本质想法就是借用严刑峻法来约束百姓,最大程度实现盘剥,然后自己获得应该享有的特权与利益。这个法家,所推出的法,其实是有利于自己的法,而在执法中较多针对百姓的法办,而不能实现法律的均等化对待,这加剧了民众的不满意。 也是在针对百姓的法制执行中,因为自己得利的需要,与原本的利益集团形成财富和权利配置上的矛盾,最后这些法家自然成为众叛亲离,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中国的法家所倡导的法治国家,与我们在现代社会主张的法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正是看明白了儒与法两家学说的各自特点,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统治者,从两家里各取有利于自己的东西来统御百姓。从柔性的方面,用儒学来实现教化,让百姓接受社会等级制,用来稳固自己的掠夺利益。同时,还有硬手,他们用严刑峻法来管理社会,自然也是针对百姓的,不听话就法办你。 鲁迅说,中国人思想愚昧。在如此的社会环境里,作为底层的大众的百姓其实顺应才是唯一的活路。这么看,法家也是百姓最以为恶毒的。愚昧,装糊涂,竟然是中国人在封建社会活下去的唯一选择。这则是鲁迅看不明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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