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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书法评价体系:艺术是自由创造 但不是胡来

 左徐婧 2016-03-20

进入21世纪以来,建立一个面向21世纪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是学术界共同的主张和呼吁,书法界的学者、专家们不断探讨书法评价的新理论,期冀能建立一个适应时代的新书法评价体系。在不久前举办的第十一届全国书法篆刻展上,专家们就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标准展开讨论。

——编者

◎到了当代,由于标准的混乱和缺失,好不为好,差不为差,优与劣颠倒或不分。打个不甚贴切的比喻,如果把书法比喻成一个小姑娘,在过去人们千方百计打扮她,使她更美更动人。而在今天,有的人不是去打扮小姑娘,而是要肢解她,千方百计使她妖魔化。利用书法的传统资源,来搞试验。

当代书法评价体系:艺术是自由创造 但不是胡来

第十一届国展优秀作品 林景辉 行草书《自作诗三首》中堂

谈当代书法评价体系,重要的是书法评价标准。古代书法的评价标准虽因时而异,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各有所不同,但每一时代都有相对的标准,而且有跨越时代的恒常性。

标准的有无和讨论的意义

先说标准的有无,书法有没有标准,是否应该有标准,在古代是不成问题的,古人留下的大量品评书法的文字可作例证。但在今天,评价当代书法有没有标准,是否应该有标准,却成为问题。说没有标准,不确切,对当代书法,人人心里有一杆秤,历次展览评审,组织者有评审要求,评委对作品高下优劣也有自己的判断。说有标准,也不确切,虽然人人心里有一杆秤,但缺乏一套系统的符合实际需要的并得到普遍共识的评价标准。应该说,近30年来,中国书法有了大的发展, “书法热”持续升温,书法展览空前繁多,书法创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书法由实用走向审美,由书斋走向展厅,由文人走向大众的变化,在历史上是惊人的也是空前的。但与此同时,出现的问题又很多。最大的问题莫过于标准的混乱和缺失,什么书法好,什么书法不好,在过去是有着明确的标准的。但到了当代,由于标准的混乱和缺失,好不为好,差不为差,优与劣颠倒或不分。更有甚者,由于标准的混乱,连什么是书法什么不是书法都成了问题。打个不甚贴切的比喻,如果把书法比喻成一个小姑娘,在过去人们千方百计打扮她,使她更美更动人,可能会因手段的高低,被打扮的小姑娘在美的程度上有差别。而在今天,有的人不是去打扮小姑娘,而是要肢解她,千方百计使她妖魔化,又把这种妖魔化的过程说成新的创造。

这并非危言耸听,近年来书法已成为行为艺术的习地,谁都可以在这个习地上玩上一把,利用书法的传统资源,或借书法的名义来搞行为艺术、装置艺术的试验。试验者懂得书法是一个广阔天地,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懂得书法历史的悠久和受众群体的广大,所以要用传统书法资源的要素诸如文字、书写工具材料等来搞行为艺术以吸引观众,以为这样在中国本土能使人耳目一新,在国外比之于西方的现代、后现代艺术又别具特色。如此做法可谓在国内打“现代创新牌” ,在国外打“中国特色牌” ,对这样的现代、后现代艺术如何评价,另当别论,问题是这样的艺术还是书法吗?有意思的是,有人认为这样的艺术是书法而且是创新的书法,并且用玄而又玄似是而非的理论来论证它是书法而且是好书法。

标准的混乱和缺失影响着书法的健康发展。当一门艺术的是与不是、好与不好成为问题时,就容易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我们常看到的现象是,明明是借书法资源和名义搞其他艺术,却说成是书法创新,明明是败笔连篇却说成是佳作,明明是缺乏基本素养偶尔玩玩的初学者却被捧为大家。由于当代创作、批评、欣赏标准的缺失,致使出现肆意诋毁传统、肆意蔑视书法名作、肆意把非经典当做经典或把经典当做垃圾。这种现象至少使一部分人面对书法,充满困惑,无所适从。

置身当代,面对现实中的种种问题,书法研究者应该多研究当代。但实际的情况是,书法理论批评滞后于创作实践,理论批评弱于书法史研究,研究古代者多,研究当代者少。书法研究队伍本来就小,大部分研究者深入到古代领域,面对身边的许多生动鲜活的书法现象,或视而不见,或失语,由于规避现实问题和大大滞后于创作实践,理论未能充分发挥其对创作实践的促进作用。这种状况应该改变,应该加强当代书法研究的力量。

再说讨论的意义。大部分专家认为讨论当代书法标准有现实意义,可以促进当代书法的发展,但也有人认为书法是自由的创造,建构标准会妨碍艺术自由和发挥。这种把建立标准与自由创造对立起来的思维是错误的。应该指出,无论承认与否,举凡评论艺术,主流认识都是讲标准的。评论家心中也是有标准的,没有标准的评论家不是真正的评论家。

我们力倡建立当代的书法标准是为了促进书法的发展,而不是人为设定清规戒律束缚书法前进的脚步。建立的标准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是有利于书法创作正能量的发挥而不是限制正能量的发挥,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书法繁荣的标志之一是多种风格流派的共同发展,各种风格流派都有自由创造的空间。当代的书法标准不是限制风格流派,而是为了促进风格流派的发展,为正在路上的探索者提供参考。标准是规范和准则,没有规范和准则谈不上标准。标准又是启示和提醒,启示创作者向高目标、高品位迈进,提醒创作者少走弯路。历史常识告诉我们,古代书画的一些标准,诸如“六法” 、“五等” 、“三品” 、“九品” 、“二十四品”等是在书画大发展时期提出的,这些标准没有限制书法的发展,为书画水平面的提高,为书画家培养起到了促进作用,呵护了书画的文化品位。艺术是自由的创造,但自由创造不是胡来,仍然是有法度的。即使探索到一定高度,书法仍有法,正如石涛所说:“无法之法,乃为至法。 ”至法是大法,大法仍是法。

“四性”和“十六条”

所谓“四性” ,是指“书写性” 、 “文化性” 、“艺术性” 、“时代性”四大要素;所谓“十六条”是指“书写规范” 、“用笔尚法” 、“结体合宜” 、“章法得当” 、“主题健康” 、 “文词精妙” 、 “学养深厚” 、“技道并进” 、 “传承有绪” 、 “格调高雅” 、“个性鲜明” 、“风格多样” 、“展陈和谐” 、“审美引领” 、“流派开立” 、“经典新创”十六个具体指标。“四性” 、“十六条”主要针对的是书法作品,而不是书法家。因为对当代书法家的评价标准要更加复杂,书法家要德艺双馨,除了艺,还有“德”是具体要求。在吸收古今已有的书法评价体系成果的基础上,集中于意义相对单纯的标准,与此同时,将古代书法评价范畴和当代视觉经验整合到我们对于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指标叙述之中。

建立当代书法标准并非易事,标准要达到共识也需要时日。这其中有许多难点,比如对“当代”的理解和把握,就需要深入思考。从时间上说,“当代”指的是当下的时代,是“现在” ,但“现在”又是从“过去”走过来的。如果说其他艺术的“现在”和“过去”发生过断裂,曾另起炉灶,书法则没有也不可能另起炉灶,它只能在传统的基础上发展。当代书法和古代书法写的都是汉字,使用的媒介材质和书写工具也没有大的变化。今人仍然在使用古人所确立的笔法章法等艺术语汇,也仍然在书写传统的诗词歌赋。当代书法想与古代断裂,想凭空出世是不可能的,除非它已不是书法。也就是说,讨论当代书法标准,必须与历史文脉联系起来。一定要考虑书法标准的恒常性特点。同时,又要考虑到,当代毕竟不同于古代,不然就没有必要讨论当代书法标准,完全沿用古代书法标准也就行了。

事实上,书法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自古以来变化不断,各朝各代都有差别,都有新的因素出现。发展到当代,变化更大一些。一方面以现代技术和工具为基础的书写方式冲击着书坛,一方面传统书写方式与社会生活的价值关系发生了变化。书法固然还是书法,但社会环境变了,书法也随着变化,以切合当代社会需要。今天,书法的创作环境和展示环境、创作心态和创作观念与古代确有不同,比如“展厅效应” 、“创作提高班” 、“书法专业研究生”的出现,就是古代所没有的。如果说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审美追求和独特表现的话,那么,当代的审美追求和独特表现则显得更为强烈。就作品而言,在篇幅形式、笔墨表现、章法处理等方面,当代确有一些值得肯定的探索。讨论当代书法标准,应该考虑当代出现的一些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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