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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读:住久了才算是家

 北书房2014 2016-03-25

住久了才算是家
作者:刘亮程
  我在这块地方住了那么多年,已经是一棵老树,根根脉脉都扎在了这里,我担心挪不好就自己挪死。
  我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一辈子进一扇门,睡一张床,在一个屋顶下御寒和纳凉。如果房子坏了,在我40岁或50岁的时候,房梁朽了,墙壁出现了裂缝,我会很高兴地把房子拆掉,在老地方盖一幢新房子。
  我庆幸自己竟然活得比一幢房子更长久。只要在一个地方久住下去,你迟早会有这种感觉。你会发现周围的许多东西没有你耐活。树上的麻雀有一天忽然掉下一只来,你不知道它是老死的还是病死的;树有一天被砍掉一棵,做了家具或当了烧禾;陪伴你多年的一头牛,在一个秋天终于老得走不动,算一算,它远没有你的年龄大,只跟你的小儿子岁数差不多,你只好动手宰掉或卖掉它。
   一般情况,我都会选择前者。我舍不得也不忍心把一头使唤老的牲口再卖给别人使唤。
  早年我修房后面那条路的时候,曾想这是件千秋功业,我的子子孙孙都会走在这条路上。路比什么都永恒,它平躺在大地上,折不断,刮不走,再重的东西它都能经住。
  有一年一辆大卡车开到村里,拉着一满车铁,可能是走错路了,想掉头回去。村中间的马路太窄,转不过弯。开车的师傅找到我,很客气地说要借我们家房后的路走一走,问我行不行。我说没事,你放心走吧。其实我是想考验一下我修的这段路到底有多结实。卡车开走后我发现,路上只留下浅浅的两道车轱辘印。这下我更放心了,暗想,以后即使有一卡车黄金,我也能通过这条路运到家里。
  可是,在一年后的一场雨中,路却被冲断了一大截,其余的路面也被泡得软软的,几乎连人都走不过去。雨停后我再修补这段路面时,已经不觉得道路永恒了,只感到自己会生存得更长久些。以前我总以为一生短暂无比,赶紧干几件长久的事业留传于世。现在倒觉得自己可以久留世间,其它一切皆如过眼烟云。
  我在调教一头小牲口时,偶尔会脱口骂一句:畜牲,你爷爷在我手里时多乖多卖力。骂完之后忽然意识到,又是多少年过去了,陪伴过我的牲口、农具已经消失了好几茬,而我还那样年轻有力,那样信心十足地干着多少年前的一件旧事。多少年前的村庄又浮现在脑海里。
  如今谁还能像我一样幸福地回忆多少年前的事呢?那匹3岁的儿马,一岁半的母猪,以及路旁林带里只长了一个夏天的白杨树,它们怎么会知道几十年前发生在村里的那些事情呢。它们来得太晚了,只好遗憾地生活在村里,用那双没见过世面的稚嫩眼睛,看看眼前能够看到的,听听耳边能够听到的,却对村庄的历史一无所知。永远也不知道这堵墙是谁垒的,那条渠是谁挖的。谁最早趟过河开了那一大片荒地,谁曾经乘着夜色把一大群马赶出村子,谁总是在天亮前提着裤子翻院墙溜回自己家里……这一切,连同完整的一大段岁月,被我珍藏了,成了我一个人的,除非我说出来,谁也别想再走进去。

  当然,一个人活得久了,麻烦事也会多一些。村里的许多东西也都喜欢在我身上留印迹。它们认定我是不朽之物,我的腰上至今还留着一头母牛的半只蹄印,它把我从牛背上掀下来,朝着我的光腰干就是一蹄子,踩上了还不赶忙挪开,直到它认为这只蹄印已经深刻在我身上了,才慢腾腾移动蹄子;我的腿上深印着好几条狗的紫黑牙印,有的是公狗咬的,有的是母狗咬的;我的脸上身上几乎处处有蚊虫叮咬的痕迹,有的深,有的浅,有的过不了几天便消失了,更多的伤痕永远留在身上。一些隐秘处还留有女人的牙印和指甲印儿。而留在我心中的东西就更多了。
  我背负着曾经与我一同生活过的众多事物的珍贵印迹,感到自己活得深远而厚实,却一点不觉得累。有时在半夜腰疼时,想起踩过我的已离世多年的那头母牛;有时走路腿困时,记起咬伤我的一条黑狗的皮,还展展地铺在我的炕上,当了多年的褥子。我成了记载村庄历史的活载体,随便触到哪儿,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
  在一个村庄活得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它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
  平常我也会自问: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事实上我有很多年不在路上走了,我去一个地方,照直就去了,水里草里。
  与许多人相比,我是不是过早地找到了归宿,多少年住在一间房子里,开一个门,关一扇窗,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不是还有另一种活法,另一番滋味。我是否该挪挪身,面朝一生的另一些事情活一活。就像这幢房子,面南背北多少年,前墙都让太阳晒得发白脱皮了。我是不是把它掉个个儿,让一向阴潮的后墙根也晒几年太阳。
  这样想着就会情不自禁在村里转一圈,果真看上一块地方,地势也高,地盘也宽敞。于是动起手来,花几个月时间盖起一院新房子。至于旧房子嘛,最好拆掉,尽管拆不到一根好檩子、一块整土块。毕竟是住了多年的旧窝,有感情,再贵卖给别人也会有种被人占有的不快感。墙最好也推倒,留下一个破墙圈,别人会把它当成天然的茅厕,或者用来喂羊圈猪。这样会损害我的名誉。
  当然,旧家具会一件不剩地搬进新房子,柴禾和草也一根不剩拉到新院子。大树砍掉,小树连根移过去。

  我只是把房子从村西头搬到了村南头。我想稍稍试验一下我能不能挪动。人们都说:树挪死人挪活。树也是老树一挪就死,小树要挪到好地方会长得更旺呢。我在这块地方住了那么多年,已经是一棵老树,根根脉脉都扎在了这里,我担心挪不好就自己挪死。先试着在本村里动一下,要能行,我再往更远处挪动。
  可这一挪麻烦事跟着就来了。在搬进新房子的好几年间,我收工回来经常不由自主地回到旧房子,看到一地的烂土块才恍然回过神;牲口几乎每天下午都回到已经拆掉的旧圈棚,在那里挤成一堆;我的所有的梦也都是在旧房子。有时半夜醒来,还当是门在南墙上;出去解手,还以为茅厕在西边的墙角。
  不知道住多少年我才能把一个新地方认成家。认定一个地方时或许人已经老了,或许到老也无法把一个新地方真正认成家。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你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我时常看到一些老人,在一些晴朗的天气里,背着手,在村外的田野里转悠。他们不仅仅是看庄稼的长势,也在瞅一块墓地。他们都是些幸福的人,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生活到老,知道自己快死了,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择一块墓地。虽说是离世,也离得不远。坟头和房顶日夜相望。儿女们的脚步声在周围的田地间走动。说话声,鸡鸣狗吠时时传来。这样的死没有一丝悲哀。只像是搬一次家,离开喧闹的村子,找个清静处呆呆。地方是自己选好的,棺木是早几年便吩咐儿女们做好的,从木料、样式,到颜色,都是照自己的意愿去做的,没有一丝让你不顺心不满意。
  唯一舍不得的便是这间老房子,你觉得还没住够,亲人们也这么说:你不该早早离去。其实你已经住得太久太久,连脚下的地都住老了。但你一点没觉得自己有多么“不自觉”。要不是命三番五次地催你,你还会装糊涂生活下去,还会住在这间房子里,还进这个门,睡这个炕。
  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在我年轻的时候、年壮的时候,曾有许多诱惑让我险些远走他乡。但我留住了自己,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我还住在老地方,所谓盖新房搬家,不过是一个没有付诸行动的梦想。我怎么会轻易搬家呢?我们家屋顶上面的天空,经过多少年的炊烟熏染,已经跟别处的天空大不一样。当我在远处,还看不到村庄,望不见家园的时候,便能一眼认出我们家屋顶上面的那片天空,它像一块补丁,一幅图画,不管别处的天空怎样风云变幻,它总是晴朗祥和地贴在高处,家安安稳稳坐落在下面;家园周围的这一窝子空气,多少年被我吸进呼出,也已经完全成了我自己的气息,带着我的气味和温度;我在院子里挖井时,曾潜到3米多深的地下,看见厚厚的土层下面褐黄色的沙子,水就从细沙中缓缓渗出。而在西边的一个墙角上,我的尿水年复一年已经渗透到地壳深处,那里的一块岩石已被我含碱的尿水腐蚀得变了颜色。看看,我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这都是我在一个地方地久天长生活的结果。
(摘自西祠胡同论坛)
编辑:高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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