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在综合考虑全省职业教育实际投入水平和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浙江省建立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6年开始,省定基本标准按每年2500元/生实行。 省定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2500元/生·年。 在省定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状况、专业成本差异、办学质量和规模、财力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某县(市、区)某校某专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省定基本标准×地区差异系数×专业差异系数×其他系数 地区差异系数:地区分类参照省与市县财政体制关于两类地区分类办法执行,一类地区系数为1,二类地区系数为1.2。 专业差异系数:对同一地区不同类型的专业,根据其教学特点和办学成本等因素,确定三类不同的专业差异系数。 一类为旅游服务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教育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和其他类,系数为1。 二类为轻纺食品类、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信息技术类、休闲保健类、体育与健身类、医药卫生类、交通运输类、土木水利类、石油化工类,系数为1.3。 三类为加工制造类、文化艺术类、能源与新能源类,系数为1.5。 其他系数:主要是规模系数、质量系数、办学特色系数。由各地自行确定。 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此次出台的标准为日常公用经费口径,用于学校日常运转,主要是教学活动、实验实训、技能大赛、课程改革和现代学徒制改革、建筑物及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含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和偿还债务的支出。 中等职业学校按生均标准核拨的经费,应全额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并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使用,确保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有效投入。 积极推进教育支出分类改革,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成本核算,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教育优势,推进校企合作。 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参股、联办和合作等形式,建立多元投资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内的中外合作办学。 加快推进和实施现代学徒制。 发展职业教育,让每个人的人生都有出彩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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