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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如法官:两个抽丝剥茧“破案”的经典例子

 天和图书馆21tc 2016-03-26


历史学不可能是一门科学,尤其不可能是一门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


但我们这里又必须强调,当我们上节说历史学绝不能轻易摆脱“客观性”的约束与限制时,我们在事实上又承认了历史学肯定具备“科学”的某些特征,特别是具备了“科学”的实证特征。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不少人称历史学为“实证科学”。历史学离不开证据,没有证据、没有材料,就丝毫也谈不上历史学。但历史学又不能局限于证据、满足于证据,只有证据、满足于证据的是史料学,而史学不是史料学。


历史学家的任务不仅要确定事实,还得要解释它们。”因为,“真正的历史研究决不能只停留在考订与叙述事实的水平上,而应该上升到有意义的理解与解释”。所以,历史研究光考据不行,还得思辨。这就是说,与历史学必须具备实证的特征一样,历史学还必须同时具备诠释的特征。


历史学的实证属性


历史学是一门基于证据的学问,它的每一步,每一个环节,都受到证据的限制;没有证据就没有资格谈论历史。“历史研究不是研究过去,而是研究过去所留于现在的痕迹;如果人们所说、所想、所做,或任何遭遇,没有留下痕迹,等于这些事都没有发生过。”这是至理名言。


历史学家的确不能谈论任何没有证据的东西,尽管某种事件确确实实发生过,但你手中没有关于这一事件的证据,你就不能一口咬定这一事件就是如此。在这一点上,历史学家类似于法官:手中若没有确凿的人证物证,你不能指控任何一个人,尽管这个人可能有重大嫌疑。凭证据说话,甚至“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有十分材料说十分话,没有材料就不说话”,一般而言,是历史学的本分。


有学者因此说:“历史既不是往事(亦即不是过去),也不止于是往事的记录……历史是研究往事的学术。”这是十分有道理的。所以,考订材料、审查证据,永远是历史学的基础工序。“历史学是通过对证据的解释而进行的”,证据指的是一般说来“叫作文献的东西的总称”。事实上,历史学的实证属性不仅体现在考订现有材料、审查现有文献上,它还要从中发现许多被刻意沉埋的事实,恢复历史的真相。


尽管我们常常称史书为“汗牛充栋”,但实际上,历史被忘记、失记和漏记的部分可能远远多于已记的部分,甚至远远也重要于已记的部分。所以,只有依靠考据学才有可能发掘出许多忘记、失记、漏记甚至被故意掩盖的内容。清人阎若璩在《潜邱札记》中说:“古人之事,应无不可考者,纵无正文,只隐在书缝中,要须细心人一一搜出耳。”说“古人之事应无不可考者”,可能过于自信和乐观,因为被历史沉埋而不露任何痕迹的往事不知有多少,——可考的往事比不可考的往事实际上要少得多。但那些留存下蛛丝马迹而本身藏在书缝中的“隐情”,可以被“细心人一一搜出”则是可能的,这就是考据学的功能之一。


隋末北方群雄如刘武国、梁师都等几乎无人不接受突厥的可汗封号,以借助突厥的力量逐鹿中原。李渊起兵反隋时也曾正式接受同样的封号与旗帜。而主其事者实为李世民。但这一段往事却被史官严加讳饰,不为人知。但有一次唐太宗李世民在得知突厥可汗都利败亡的消息后,于大喜之余说:“太上皇(高袓)以百姓之故”,曾“称臣于突厥”。陈寅恪据此蛛丝马迹,详列材料,细加推勘,逐揭出“隋末唐初之际亚洲大部民族之主人是突厥而非华夏也”这一历史真相。




田余庆先生所揭出的另一段往事的真相亦可资说明这一问题。南朝东晋时期一度废晋为楚的桓玄,篡位以后,只置一庙,庙祭只及于父而不及于列袓列宗,时人议论纷纷,但桓玄执意不改。桓玄对当时特别看重的宗庙大事为什么如此固执,如此违礼悖俗?其中包含了什么信息?田先生据所能到手的资料,循着种种蛛丝马迹,最后推断出被隐讳的桓氏第六世袓就是被司马懿杀害的曹爽一党的核心成员桓范。桓范被诛,桓氏成为刑家,因而在逃子孙力图隐蔽桓氏家世的渊源。而“两晋官方,当然也不愿意触及易代旧闻。这样,在特重谱系的江左五朝,如此重要的谯郡龙亢桓氏,其谱系错乱缺漏,整理乏人,连桓氏家传的修撰者也不能加以考实,以至千余年来,无从发覆。”能发千载未发之覆,这大概就是历史考据学的首要效能。



田余庆及其《东晋门阀政治》


尤值得注意的是,前人已有的并非完整无缺的记载,也很难说都是可信的,所以,历史考据学的另一个效能就是把已列入“正史”但实际上是被改写的历史纠正过来,使史实准确可靠。“一个时代也如同一个人,并不愿意把自己及祖先的隐情全部抖搂出来,它有意将精心粉饰的形象公之于世,史官便是他的代言人。”历史有时就像一个本身具有反侦探经验的犯罪的法官一样,为人们断案设下一道又一道迷障。“最天真的警察也知道,取证不能仅仅以人们的证词为依据。”因此,历史研究的真正前提,是执意从记载中发现人们不愿说出的东西,最起码,要揭穿那些历史的骗局。而这只有依靠考据学。考证的确使我们抓住了“在幕后策划骗局的骗子”。


在事实清理的意义上,考据学的确“犹如一支火炬,照亮了黑暗的历史长廊,使我们能够辨别真伪”。历史研究的基本职能当然是存真剔伪。一个称职的历史学家必须首先是一个真诚的实证主义者,他必须不懈地采集一切与课题相关的可以得到的资料,养成“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习惯,必要时或可能时不惜“竭泽而渔”,然后还要动用所有的知识储备,对资料进行批判性审查,从事所谓“外考证”与“内考证”的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历史学家“必须能胜任那些往往是细小的、重复的种种苦差——核算账目、寻找家谱证据、合计选票、记载地名、计算犯罪案例、比较洗礼和葬礼数字”等繁琐的杂事。最后再将可信的资料排比归纳,以尽可能将对象即事实还原出来。经验表明,一个研究者的实证功力越深厚,实证手段掌握得越完备,他从历史资料中获得的信息就越多,他对对象的认识就越接近真实。历史学家在这里的工作规范、操作程序、推理方式,几乎与科学家无异,他所做的纯粹是科学所要求的工作。在做这一工作时,历史学家的工作室与自然科学家的实验室实质上具有同样的性质。而且在这里,历史学家也完全可以像科学家一样做到“价值中立”、“公正客观”。历史学家认同于自然科学的地方大概就在这里。在这个意义上,有些史学家想把历史学建设成与地质学、生物学一样的科学,大概无可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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