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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的抉择:僵尸企业的死与生

 zxw0429 2016-03-27
高敏看经济
第(四)期
4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求同存异,欢迎讨论

写在前面的话

高敏观察读者小组正式成立,具体加入事宜见文章末。


《生化危机》是笔者最爱看的一部电影,在这部火遍全球的电影中,一种由“保护伞公司”研发的病毒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泄露并迅速传播,全球大部分人感染病毒变成“行尸走肉”,几乎灭亡了人类。

类似的剧情也在现实经济中上演,“生产过剩化”导致了新的“生化危机”,像病毒一样蔓延到多个产业,在全球性经济收缩的趋势下,产生了不少持续亏损,只能依靠政府和银行照顾而苟延残喘的企业。

有人把这类企业称为“僵尸企业”。

1

僵尸企业是满足各方需求的最大公约数

从我国来看,“僵尸企业”的出现是满足各方利益需求的必然结果。

一方面,政府不希望僵尸企业破产,因为破产意味着税收减少,失业率大幅度上升,社会稳定可能出现问题。所以,经常可以在各类新闻上看到政府官员在调研中要求“企业不能停产,银行不能断贷”。

一方面,银行不希望僵尸企业破产,因为破产意味着大量的不良资产进入表内,不良贷款率将急剧上升,可能出现挤兑、金融机构破产、区域性金融危机等极大风险。

另一方面,僵尸企业自身也不愿意破产,一些企业认为自己能够熬过“寒冬”迎来“暖春”,一些企业害怕破产后的担责和个人风险,更对破产毫无动力。

2

“僵尸企业”应该淘汰吗?或许没那么简单?

    对于僵尸企业,目前无论舆论风向也好,专家也好,主要的观点仍是“加快退出”,人民日报说“处置僵尸企业不能等”,甚至财新总编胡舒立女士还喊出了调结构需埋葬“僵尸企业”的口号

当然,也有并不赞同激进式处理的僵尸企业的声音,上周五,财新智库首席经济学家何帆等人发表的《生化危机的通关经验-僵尸企业研究系列之四》就指出:长期以来我们认为日本没有按照市场原则处理僵尸企业是日本“失去的十年”的主要原因,但根据Fukuda和Nakamura(2011)的研究成果,2001年日本僵尸企业占比为30%,到了2004年已经下降到不足10%,只有少数僵尸企业走向了倒闭,多数的僵尸企业反而恢复了正常状态,其主要原因是日本政府通过银行和政府共同合作加强了对僵尸企业的支持,而非人民日报评论员的“让市场说了算”放弃对僵尸企业的支持。

应采取市场的手段?还是像日本一样的合作方式?

到底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僵尸企业到底应该如何处置?

3

“僵尸企业”应该淘汰吗?或许没那么简单?

笔者认为:处理僵尸企业必须注意其历史背景和行业、企业“僵尸化”的实际情况,不能盲目的一刀切。

胡舒立和何帆的文章实际上并未深入研究中日僵尸企业的异同,仅靠片面的二手资料,得出的结论自然也略有片面。

从时代背景看,1990年日本人均GDP已经达到25000美金,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第三产业占比已经超过了60%,其僵尸企业更侧重于房地产、银行、制造业等轻型行业,产业属性更偏向于消费品和服务业。而我国2015年人均GDP才达到8016美元,仍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当前表现最突出的僵尸企业多属于煤炭、钢铁等严重产能过剩的行业,产业属性更加基础化、重型化。

从企业情况看,日本的僵尸企业多属于“管理不善型”僵尸企业,多因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外围金融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企业长期亏损或难以还贷,而我国僵尸企业多属于“生产过剩型”僵尸企业,亏损的原因是全行业、全世界出现严重产能过剩,这已经难以通过提升管理来解决。

为此,笔者认为:

商品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僵尸企业,可以采取政府银行共同联手扶持的办法,通过推动其“供给端”改革和管理水平提升,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质量,解决需求供给错配,其处理难度相对较低。但原材料型重化工业,一旦出现大量过剩型“僵尸企业”,只能通过关闭、减产来形成新的供求均衡关系才能走出衰退,必须用市场化的手段加快推动,当然,在此过程中必须解决好员工转岗就业问题与银行的坏账处理。

所以,处理僵尸企业必须分清其属性和变成“僵尸”的原因,评估其短期脱困能力,在此基础上,分类给予不同的措施,才是处理僵尸企业最务实的方法。如果随意的按照胡舒立的“埋葬僵尸企业”,亦或是“政府银行联手拯救僵尸企业”,可能最后受伤的不仅是企业和政府,更是整个宏观经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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