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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深圳国税解答近期出口退税热点问题

 刘刘4615 2016-03-27
2016-03-27 深圳国税 纳税服务网


  一、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和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应该分别到哪里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事项(比如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退税申报等)?


  答: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到直属税务分局(地址在福田区沙嘴路38号深圳市国税局一楼正门右侧);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到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一般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需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还需办理首张增值税进项发票登记。在收齐出口退(免)税凭证后,先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并生成电子申报数据,然后通过远程预审或到税务局进行预审,并进行正式申报。


  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均可以在深圳国税官网服务区>涉税软件下载模块中下载安装使用。


  三、出口货物涉及发函的,如何查询回函?


  答:可登录深圳国税局官网(http://www.szgs.gov.cn)>查询区>出口退税函调复函,进行查询,或者到直属税务分局办税大厅发函岗进行查询。


  四、申报出口退税有没有规定的期限?例如在2015年12月出口的业务,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申报退税呢?


  答: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电子口岸系统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直属税务分局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同一年度的出口退(免)税每月只能申报一次。


  2015年12月出口的业务,应于2016年4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


  五、发生出口业务应开哪种发票?通过什么软件开具?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使用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2015年1月1日新办理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出口业务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2015年1月1日前登记的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出口业务暂开具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通过普通发票开票软件或深圳国税网络发票开票软件开具。


  六、外贸企业办理首张增值税进项发票的登记备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办理首张发票信息登记时,需带上首张发票抵扣联、打印出来的认证信息结果或认证通知书(无需加盖公章)、退税资料收文本,在直属税务分局综合管理科(一楼)退(免)税认定窗口,办理认证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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