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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

 ymc369 2016-03-2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共慈溪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慈党〔2006〕1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以下简称“市知联会”)的对口联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民主党派、市知联会的联系
  (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为民主党派、市知联会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市政府联系领导每年至少一次走访民主党派、市知联会,主要听取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对政府工作、机关建设的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对反映的有关意见建议,应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和答复。
  (三)联系民主党派的副市长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重点工作通报会或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或不定期地约见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交流、谈心,征求对政府工作的意见。
  (四)市政府可根据需要就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征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五)市政府召开全体会议一般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其他有关会议可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
  (六)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给各镇(街道)和市级部门的政策性文件,抄送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
  (七)市政府组织的有关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检查工作和重点项目视察等活动,可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八)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可委托民主党派、市知联会进行专题调研。
  (九)市政府领导会见、宴请重要内外宾,市政府代表团出国出境访问或主要领导到省内外考察、调研、出席重要庆典、慰问、纪念活动,可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十)建立及时处理民主党派和市知联会所反映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机制,并以书面形式直接反馈处理结果。
  (十一)积极帮助民主党派、市知联会改善工作条件。把民主党派、市知联会的办公经费和考察调研、教育培训、成员活动等专项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为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积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切实做好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的对口联系工作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业务范围同相关民主党派、市知联会建立对口联系制度:
  1.建立双向互动交流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专业性工作会议和全市性工作会议,可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负责人参加;有关部门制定重要的政策、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以及重大项目的论证,应征求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组织考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要视情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相关人员参加;为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给予支持和帮助,提供必要的情况介绍、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协助开展工作;对口联系领导也应积极参加民主党派、市知联会邀请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2.建立文件交换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和有关资料、刊物,视内容抄送、赠送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各部门收到各民主党派及市知联会的文件、简报、反映,要认真阅读、及时交流有关信息。
  3.建立联合调研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重要专题调研,可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参加,有的专题也可委托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组织调研,并提供调研条件。
  4.建立对口联系工作责任制度。与民主党派、市知联会联系的政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举行1—2次联席会议,主动沟通情况,听取意见。每年至少一次约谈或上门走访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负责人。
  5.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在对口联系中,政府部门应认真听取和采纳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和完善意见建议的反馈制度。各部门收到各民主党派及市知联会的专题调研或建议、意见后,应在15天内给予回复。
  6.建立聘任特约监督员制度。在原有监察、审计、检察和教育等部门基础上,条件相对具备的政府部门和对口联系部门,要有计划地做好聘任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行风评议员等特约监督员。
  没有与民主党派建立联系的市政府部门,也应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的联系。充分发挥党外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保证他们在其位、主其事、负其责,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二)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下列市政府部门需与有关民主党派建立对口联系:
  1.与民盟慈溪基层委员会联系的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
  2.与民建慈溪基层委员会联系的部门: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3.与九三慈溪市综合支社联系的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4.与市知联会联系的部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
  三、加强领导和协调,把对口联系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凡列为对口联系的政府工作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制度,完善措施。政府工作部门应主动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共同研究制定对口联系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规定具体的联系方式、联系内容及责任措施,使对口联系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联系,促进工作。在日常联系中,政府工作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对口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保持经常性的交流与沟通,组织相互间定期的对口联系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为民主党派、市知联会知情出力创造条件,促进政府工作开展。
  (四)发挥优势,提供服务。市政府各部门和民主党派、市知联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模式,对全市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联合调研,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民主党派、市知联会开展调查研究、社会服务、科技咨询、扶贫助学、为民义诊、文艺义演等活动提供方便,并给予大力支持。
  (六)齐抓共管,检查落实。统战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市政府各部门邀请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加有关会议、活动、调查研究等工作的相关事宜,应事先与市委统战部联系协调。为加强对对口联系工作的领导和检查落实,政府工作部门在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知联会共同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于每年3月上旬将双方负责对口联系工作的负责人、科室或工作人员名单,以及对口联系实施方案、工作制度、联系方式与内容等上报市委统战部(联系电话:63980515)。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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