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章
发文工具
撰写
网文摘手
文档
视频
思维导图
随笔
相册
原创同步助手
其他工具
图片转文字
文件清理
AI助手
留言交流
2009年6月20日,陈某转通过银行转账20万给杨某,另外20万元则以现金形式支付。2009年6月23日,杨某正式在陈某转提供的两张借据上进行签字确认,认可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同时吴某琪作为担保人签名盖手印。两张借据中未约定吴某琪的保证方式以及保证期间。借款发生后的两个月里,吴某琪向陈某转支付利息8000元。借款期间,洪某钦与杨某系夫妻关系,陈某转系香港居民。2011年12月22日陈某转向法庭起诉要求杨某、洪某钦偿还借款及利息,并要求吴某琪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杨某夫妇偿还借款40万及利息,但免除吴某琪的保证责任。杨某不服上诉,省高院改判,判决杨某夫妇偿还借款20万及利息,吴某琪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本案中杨某上诉称其系受到吴某琪欺骗而在两张借据上进行签字,实际借款人系吴某琪而非杨某本人。省高院认为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理应知晓该签字行为的法律后果,该主张明显违背常理不予认可。2、本案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根据法律规定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省高院认为本案中陈某转应对其主张以现金支付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陈某转仅仅以手中持有借据并不能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对陈某转就现金支付的20万借款不予认可。现实中,确实存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以现金形式支付,透过这个案件再一次提醒出借人务必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其他方式留底(让借款人确认收到现金借款)证明借款事实,否则日后出现纠纷时,出借人将处于被动地位。3、本案中最具争议的恐怕是省高院改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时间。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保证时间为6个月。债权人起诉时,已经远远超过了保证期间。一审法院据此免除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但省高院却认为保证人并未出庭抗诉亦未对其是否应免除保证责任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可视为其放弃抗辩权利,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省高院的判决结果着实让人意外(可能需要进一步查阅庭审笔录),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保证期间已过,消灭的是实体权利。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理应免除。
(2013)闽民终字第84号
来自: atbh > 《待分类》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浅谈民间借贷二三事
2015年8月7日,杨某为实现债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返还借款。庭审中,朱某否认借款事实,认为双方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由于杨...
张凌霄丨债权人保证期间仅向部分保证人主张权利,其他保证人免责吗?
上述规定表明,在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是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为实现其债权,无需向全部保证人逐一主张权利...
打开案卷 | 到底是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是民间借贷纠纷?这场官司出结果了......
被告则认为,本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方表示,本案并非是真正的民间借贷纠纷,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潮阳法院法官陈桂生...
法律前沿25|婚姻那些事,法官这么断(实例分析)
夫妻双方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只有两种情形才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
仅有转账凭证 能否证明借贷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转账凭证仅能证明双方经济往来,但转账目的,法律关系性质是不能确定下来的,因此也就无法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如果对方举证,证明双方在发生该笔转账之前就存在其他经济往来,那么原告...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仅有借据但无支付凭证能否胜诉|附最高法院8个相关判例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诉讼,被告通常会提出两种抗辩理由:第一种抗辩理由是: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但所欠款项被告已经偿还原告。本案中,王永刚主张朱凌云借款250万元...
检察日报: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并非一定是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赠与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现无证据证明陈父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对其出资的8万元购房款张某予以认可,其子陈某的陈述和书写的借据亦认可该款是借款而不是赠与款,因...
分期还款的债务的保证期间应如何计算?
分期还款的债务的保证期间应如何计算?【案情】 2015年12月1日,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30万元,并于借款当日向王某出具一份借据。理由是李某的担保是对整个债务的担保,担保期间的诉讼时效应从...
出借人服刑期间过了诉讼时效,出狱后能否打赢官司?
我是杭州邹祺明律师,出借人在服刑期间过了诉讼时效,出狱后要求借款人还钱,借款人此时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认为经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
微信扫码,在手机上查看选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