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初来乍到的朋友最容易发生的是开车不守规矩,被“阿色”拦下。什么是“阿色”??(英文SIR的直译,在香港警匪片中经常看到对警察的爱称)美国“阿色”主要分为联邦和地方警察。 地方警察包括州和县(美国县比市大)/市及特殊区域(如学校,监狱等)等,联邦和各州的警察分别行使联邦和州所赋予的警察权力。州以下的警察的权力则由各州自行决定,除了联邦警察外,州 警、市警和县警长及私人保安与联邦政府没有任何的从属上下关系,乃是直接由地方政府所领导。 国人能够与FBI这些个高级警察打交道的概率太低,那样的大事咱摊不上,通常就是和县治安官或者市警打交道。 美国没有交警、刑警、片警,只有警察,警察有滞留权、讯问权、搜查权、逮捕权,只要逮捕嫌犯,不需要请示任何人,铐上手铐就往监狱送,然后协助检察官把案子一办到底。 警察执勤也不需要鸣枪示警,而是直接朝目标射击,所以,千万不要把手放在口袋里掏东西,否则下场可能是被击毙。有人问有这么夸张吗??小编只能耸耸肩告诉你,事实如此。当警察感到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注意是感到,不是实际证明),可以采取“高人一级”的自卫方式。什么是高人一级,即比对方暴力等级高一级的暴力方式自卫。 简单来说就是: 对方空手,警察可以使用辣椒水,电击枪,警棍等方式自卫。对方手里有冷武器(水瓶子也算,只要是有东西,就是一张纸也算),警察可以使用手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手枪,警察可以使用长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长枪,警察可以呼叫特战队,并用一切手段自卫。 最关键的一点:当不确定对方有什么状态的时候,按最高方式处理。所以,千万千万不要用在中国那套规矩对付美国警察。 那么,了解了美国警察的大致情况,让我们来看看遇到以下情况该如何应对?
结果他吃完医生开的药以后瓶子没有扔,用来装其他东西,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警察在车上搜出了那个小瓶子,然后当事人被逮捕,被以一项和嗑药相关的重罪起诉。 这冤枉不?小编只能说不懂美国法律,真是很冤枉啊! 前提是当事人必须清楚的大声告诉警察:I don't consent any searches! 重要的请和我一起大声读,并牢牢记住:I don't consent to any searches!
警察无线电叫了一条缉毒犬(drug dog)过来,把A的车从头到尾闻了一遍,然后狗有了(激烈反应)Positive Reading. 这时候警察会打电话给District Attorney Office, 申请搜查令(warrant)来搜查A的车。而这条缉毒犬的positive reading就是这里的probable cause。这种情况被逮捕是肯定的,但是能否定罪,怎么定罪还是未知数。 米兰达公约(英语:Miranda Warning、Miranda rights),又译米兰达忠告、米兰达告诫,或米兰达宣言。是指美国警察(包括检察官)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66年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384U.S. 436 (1966))一案的判例中,最终确立的米兰达规则。 在讯问刑事案件嫌疑人之前,必须对其明白无误的告知其有权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即刑事案件嫌疑犯有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而行使沉默权和要求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 译文: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得到律师的帮助和建议;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在场;如果你希望聘请律师但却雇不起,法庭将为你指定一位律师。
如果对方要逮捕你,请立刻保持沉默,通知律师。警察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拿逮捕来威胁你。一般你不回答问题他威胁要逮捕你,你不给搜车他威胁要逮捕你,你要保持沉默他威胁要逮捕你,等等。实际上,在美国逮捕是没有什么的,相当一部分人都被逮捕过,逮捕并不代表你有罪。 所以请记住最关键的是不能被法庭定罪。警察没有必要告诉你真话,可以完全合法的骗你最常见的就是开超速罚单的时候为了防止你和他讨价还价,把一张200美元的罚单说成是50美元的罚单。 他可以告诉你法律规定他有权利搜你的车,你的包。他也可以告诉你他不需要逮捕令(warrant)就可以搜查你家。因为他们训练时候就被教导要有攻击性,要建立自己的主导形象。但是当你明白自己的权力以后,这些就全是扯淡。
这下面发生的所有对话,哪怕是向你要驾照,都属于警察审问的范畴。你们的所有对话,都有可能成为日后的陈堂证供!很多人在这里会犯一系列错误,导致日后去上诉都无门。 小编想讲的,是紧接下来的问题,这才是最最最关键的问题是,警察会问:“Do you know how fast you were travelling? ”(你以前旅行也是这个速度吗?)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问题等同于你杀了人,警察问你怎么杀的。如果你回答:我是超速了,只不过一点点而已,恐怕五英里都不要到。 那么以后再厉害的辩护人都难在法庭上帮你免罚单了。交通法庭上经常能见到律师当庭证明警察的测速雷达的误差到了荒唐的地步,但是案子还是因为当事人的这句话输掉了。正确的回答是:I know, but I'd rather not say.(我知道,但我还是不要说了吧) 在美剧里大家经常看到的画面,实际往往就是真实情况的发生。最后提醒大家:在美国逮捕不是稀罕事,有相当一部分人都被逮捕过,没有被法庭定罪就不叫犯罪!如何当场应对,才是大家才要正视的问题! 来源/尔湾同城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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