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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行“村档镇管”的方法及模式

 天涯军博 2016-04-03

 中山市实行“村档镇管”的方法及模式

黄巧波

摘自《档案工作》电子期刊2014第11期

 

 

 

建立班子、保障经费,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各镇(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镇(区)党政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村档镇管”工作的班子,具体负责村(居)委会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保障工作经费,镇(区)党委、政府将村(居)委会档案收集整理所需经费,列入镇(区)政府财政年度预算

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村档镇管”工作全面完整。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各镇(区)应采取业务指导和下村收集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档案。同时,市档案管理部门应制订并出台《村(居)委会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以指导规范村(居)委会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档案专(兼)职工作人员则要主动到一些特色村挖掘征集资料,将一些能够反映村(居)委会建设发展特色的档案收集进综合档案室,这样不但可以丰富档案室藏,而且为今后档案的开发和利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规范整理,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为了确保村(居)委会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村档镇管”班子人员应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编码、装订;档案库房须配备必需的档案保管保护设备和装置,切实做好防高温、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等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存放质量。

出台管理办法,确保档案管理有章可循。为了建立“村档镇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村(居)委会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市档案管理部门应协助配合各镇(区)政府研究制订出台《村档镇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切实做好每年村(居)委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建立镇(区)档案馆,实行全镇(区)档案的统一管理。建立镇(区)档案馆,对全镇(区)机关事业单位包括村(居)委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是完善镇(区)档案管理体制,促使镇(区)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并服务于镇(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镇(区)档案馆是镇(区)档案工作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是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

推行“村档镇管”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创新农村档案工作方式的一种尝试,也是档案部门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推动这项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村档镇管”工作。各镇(区)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可支配能力等客观要素确定其可行性,不搞“一刀切”。

二是要明确村(居)委会档案的权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村(居)委员会不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它既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也是集体经济组织,所形成的档案属集体所有,而不是全民所有。实行“村档镇管”,是为了维护村集体所有的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的形式上的代管,而不是实质上的移交镇(区)政府统管。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各镇(区)应将集中保管的各村(居)委会档案实行内部单列保管。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村档镇管”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其内容包括明确档案权属关系,代管模式,代管范围、责任关系、制度建设等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家底,确定目标,促进“村档镇管”工作能名正言顺、循序渐进地在有条件的镇(区)全面展开,为发展和繁荣农村档案文化事业,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维护农村稳定服务。

(摘自:《中山档案》2012年第1期,作者单位:中山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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