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积极推进县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长丰001 2016-04-05
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各地城镇化快速推进,市、县、镇中的流动人口也日渐增加。对于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一定比例的市、县、镇来说,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有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而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笔者调研了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并针对县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宁县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由来自甘肃平凉的回族、云贵地区的苗族和新疆的维吾尔族构成,年龄在19岁至34岁之间,文化程度均在小学以下,大多以经营烧烤、干果、仿真金银器、皮包等商品为主,月收入在1000至2000元之间,整体经济水平相对较低。这部分人口呈现出工作的短期性、居住的不固定性、流动的随意性等特点,对宁县的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民族关系协调、宣传教育等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近年来,宁县在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按照“政府引导,综治牵头,多方参与,服务为主”和“属地管理、条块协同”的方针,宁县逐步完善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了由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牵头,公安、民政、劳动、司法、计生、社区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管理责任。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公安、国保、民族宗教、城市执法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涉及民族方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订了《宁县涉及民族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责任人,确保妥善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优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

  一是为少数民族服务对象免费办理《就业与失业登记证》。二是为少数民族服务对象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并免费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三是免费并优先为少数民族服务对象开展接续医疗保险服务。四是优先办理少数民族服务对象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失业保险信息查询以及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五是执行国家和甘肃省、庆阳市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实体吸纳少数民族下岗失业人员。六是优先为少数民族创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服务。七是优先并免费为少数民族服务对象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八是实行部门联动,推进就业援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族宗教等部门联手,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列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帮一”结对子的帮扶活动。

  三是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

  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文化程度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等实际情况,利用办理暂住证、务工证等环节,宁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邀请普法办、司法局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进行遵纪守法和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并利用社区宣传栏张贴法制宣传资料、播放有关法制内容的光盘等途径,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了解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他们自觉服从工商、治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

  四是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救助管理。

  宁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加强与县流动人口管理办、管理站的联系,开通了“少数民族之家”服务热线,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库,将民族工作的数据、信息以及少数民族人口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定期走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活动,着力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风俗习惯和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员与派出所民警的联系,不定期地在车站、广场、建筑工地等场所,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宣传有关政策法规,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二、对策建议

  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宁县需要继续紧扣“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宗旨,从实际出发,重点突出宣传教育、帮扶解困、依法管理、沟通联系四方面内容。

  一是突出加强宣传教育。

  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基层乡镇、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理念,不断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围绕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精心组织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创新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五个认同”。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宗教政策法规“六进”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地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睦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主动搞好服务。

  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的理念,切实加强财政、民政、公安、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宗教等职能部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沟通交流、协调管理、提供服务等工作,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好子女上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户口登记、暂住证办理、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并将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及时纳入救济和帮扶范围。要进一步做好清真食品和其他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努力满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节庆、饮食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同时,根据他们的人数多少和风俗习惯,联合有关单位与他们开展联谊活动,增进情感交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使他们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突出依法依规管理。

  要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加强对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口的登记和“备案管理”,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利用民族宗教节日、联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中,开展有关政策法规、市场经济、文明卫生和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普法活动,引导他们守法经营,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坚持民族平等、保护合法、引导守法、制止违法,不开展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专项整治活动,不简单采取罚款和没收货物等方式处理问题。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和怂恿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犯罪的人,要坚决依法打击。

  四是突出双向沟通联系。

  要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系制度,积极引导其适应城市生活。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加强信息反馈,形成快速、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