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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道路禁电动二轮车 专家:会让二线城市效仿

 怎么这回又是我 2016-04-05

原标题:下周起10条道路电动车禁行,外卖哥改骑自行车靠谱吗?

下周一起,骑电动自行车的亲们要注意了!走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面临2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

这十条大街包括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即将禁行的十条道路。

1 为什么禁止电动自行车?

根据交管局的消息,自下周一(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也就是说,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也禁行。通告称,出台这一措施是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

北京知道(微信号:xjb-jingshier)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北京市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长。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总数已达400万辆,其中290万辆为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这些车辆违法行为多,事故占比大,随意穿行、逆行、闯红灯时有发生,扰乱城市交通秩序,且危及市民出行安全。

电动自行车车祸时常发生。

场面真的好惨烈。

2 为什么选择这十条道路?

“选择这些道路禁行,主要是因为这些路段交通流量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知道君(微信号:xjb-jingshier),也有群众投诉、反映比较强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乱点。

交管部门将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逢违必纠”。对违法行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电动自行车禁行是否会向全市扩大实施范围?交管部门内部人士透露,目前还只是初步摸索阶段,需要根据管理的需求及市民反映的情况判断,未来不排除向全市其他道路扩展的可能。

来听听大家怎么说

交管部门说,电动自行车扰乱城市交通秩序,且危及市民出行安全。不过,这一通知确实对很多已经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产生很大影响,此外,互联网送餐企业和很多快递公司也会受到冲击。他们怎么想?今天,知道君(微信号:xjb-jingshier)去即将禁行的地方了解了情况。

1

市民

为什么让我们买车不让我们用?

蒲黄榆路(刘家窑桥到玉蜓桥)这段大约3公里长的市政干道下周也对电动自行车“say no”了。今天下午,知道君在这段路溜达了一下,不管是送孩子的家长还是送外卖的小哥,都对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的规定表示难以接受。

“我们不答应,为什么让我们买车,却不让我们用。”一位市民说。

知道君默默的跑到天桥上观察了十分钟,这段路上电动自行车的通行量确实大,虽然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到做了隔离,但仍不时有电动自行车闯进机动车道。

对于这一通知,市民闫女士也表示不解:“我专门选了可以上牌的车,现在怎么说不让骑就不让骑?”她认为,加强管理电动自行车没问题,但要保障车辆拥有者的道路使用权利。

“我也讨厌那些乱骑车的人,但不能一棍子把我们骑车人都打死吧。”她建议交管部门加强路面执法管理。

2

外卖小哥

换自行车送外卖效率太低

一家外卖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如果不让走电动自行车了,我们就换自行车。”

这名负责人说,如果北京的措施禁止在部分道路使用电动自行车,他们有自行车送餐的备案。“以前也有过,比如一些高校不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我们送餐骑士就用自行车送。”

不过,送餐的小哥认为,用自行车送餐会大大降低效率。

长安街西沿线的石景山路也在禁行范围。从玉泉路路口到鲁谷东街北口的石景山路约2公里,沿线包括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医院、玉泉大厦以及多个小区。

下午4时,不足5分钟内,27辆电动自行车驶过。

玉泉大厦前正在送餐的张宇(化名)告诉知道君,公司已经下发规定,下周起,送餐将改用自行车。

原本10分钟的路程将变得漫长。

张宇说,用自行车,送餐时间要翻倍。况且,保证45分钟内送餐的情况下,每个人的送餐量将压减。“比如这个大厦,原来一次送5、6个餐,以后可能也就2个。”他说。

石景山,中国科学院大学校园内一快递驿站前停放着送货的电动三轮车。信娜摄

3

快递小哥

自行车送快递数量至少折半

今早,快递小哥马阳(化名)沿着石景山路运送46箱快件。他认为,这么重的快件自行车根本带不动,至少得折半。

接着,马阳宽慰自己,快递属于特殊行业,不应该在禁行范围内。

但是,一些快递公司已经开始担心。

北京某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长安街禁行,不知道以后怎么送沿线单位的快递”。仅石景山路,百余件快递将不知何处。

他现在仍想不到对策,正在等待相关管理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专家:禁行会引起二三线城市效仿

对于禁限,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表示,电动车的管理亟待法律和国家标准的支持,不应该将超标电动车的危害及部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全部归罪于电动车行业。

陆金龙介绍,目前全国有2亿电动车用户,但执行的还是1999年的国家标准,时速20公里内,重量40公斤以内。

沿用此标准,造成了部分电动车一“出生”就不被国家标准承认。

陆金龙认为,现行的规定需要调整,他们向工信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希望尽快解决国家标准问题。

他说,如果大城市出台限制电动车的“一刀切”式的措施,会引起二线、三线城市的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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