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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书法共性个性辨(附:临作赏析)■张胜伟

 柳福兵 2016-04-07

 
【按语】张胜伟先生于2016年新任中国书协培训中心专家工作室导师,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本平台将陆续刊发其书论专题,以便书学同仁了解其人其艺。张胜伟先生是典型的“技道双修”型书家,在创作上连续在第八、九、十、十一届全国展和第二、三、四、五届兰亭展上获佳绩。在书论研究上,书论专著《在场》即将面世,其论书直指书法本体,在书之理、法、意诸方面圴有其独到探索。

【提示】请点图放大欣赏作品


 

 

张胜伟简介

张胜伟,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培训中心专家工作室导师。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陕西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榆林市“塞上文化名家”,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榆林市劳动模范。

书法曾获: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展“全国奖

全国第五届书法兰亭奖“佳作奖”二等奖

中国书协“2011年度书法佳作奖”(年度最高奖)

全国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书法兰亭奖“佳作奖”

全国第三届林散之书法双年展最高奖“林散之奖”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展最高奖“优秀作品奖”

全国第二届翁同和书法奖最高奖“翁同和奖”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全国书法篆刻展“特等奖”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展“提名奖”

入展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全国第八届书法篆刻展

此外,在中国书协主办的各类书法展中获奖入展30多次(详情略),出版书法专辑四种。《中国书法》《书法报》《中国书画报》央视“书画频道”曾作专题报道。作品被中国书法博物馆、江苏省美术馆、常熟美术馆等机构收藏。

 

张胜伟临作1

 

观点】书法举要之:共性个性之辨     张胜伟

   观近三十年多年书坛风云变幻,人们书法观点理念碰撞交锋处,总在“守正”与“创变”间。严守正统者,墨守成规,唯先贤古训是遵,往往对变法创新者不能予以认同。标榜创新者,皆不满于书法现状,企求突破古人绳规,志在独出一格,开辟书法之新境。甚或天马行空,我行我素者有之;置书法传统于不顾,无限放大自我者亦有之。然多数习书者则秉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这一论调,这看似没什么挑剔,其实这一观点亦颇富弹性。在书法界否认书法“创新”者,甚至不愿承认书法“创作”者亦大有人在,他们更愿意称书法为“写字”,认为书法创新和创作都是“伪命题”。当代书法似乎正是在各种书学观的不停争论中前行,这是一个时期以来书法发展的特色。


张胜伟临作2

 

    无论书法评论界或者普通书法受众,对于某一件书法作品的评判,往往褒贬不一,莫衷一是。其根本原因在于,在人们心目中,书法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艺术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人们对书法的认识存在着多元性、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汉字的文字学意义及其实用性,决定书法必须有一整套书写规范——共性。反之,书写中表达书家的情感意象即书法的寄情特征可称为书法的个性。稍作思考,便会发现人们对书法评判的焦点其实在于书写个性的发挥上。有的人由于墨守成规,其书作毫无个性可言而被人漠视;有的人由于书法个性太强,被视为远离“传统”,而受到贬斥。由此看来,一个书家对书法规范——“共性”认知和掌握能力,和对“个性”在书写中的介入和把控能力,确实是一个书家必须培养的两种基本素质。

 


张胜伟临作3

 

    翻检书史,历来对书家的褒贬多出于此,特别是明清两季,这种认识上的分野尤其明显。书法正是在严守书法规范和强调张扬个性两种价值定位的此消彼长中交织前行。这似乎是一个客观规律。作为一个书家,不得不对书法的本体进行长时间的思考、取舍,对研习书法的方向作审慎的定位、抉择。


张胜伟临作4

 

    关于对书法共性和个性的把握,愚以为,掌握好“度”非常之重要。这个度不是一个绝对的或衡定的点,而是一个区间,一个范围。就好比在高速路上行车,从限低速到限高速是一个区间。只讲共性不讲个性,或只讲个性不讲共性,都不在合理区间之内,都是“违章”的。或者说,一味强调文字的严肃性、实用性和书写的规矩,或者无限放大个性,置文字和书写规范于不顾,是不是书法或书法艺术,可能都得打个问号。


张胜伟临作5

 

    书法要遵守共性,这是书法书写汉字和书法这门独特艺术的“先天”要求。通过书写表达个性也是一种必然事实。脱离了汉字的书写,便不是书法,充其量是“有意味的线条”,或者可称作“抽象画”。决定书写品位的是个性,是书家情感深度和纯度在书写中的体现,是书者个体精神在书写中的综合反映,书者的学问、修养、见识、风神起了决定作用。真正的个性不是技术的展示,而是精神性的,属于“形而上”、“道”的范畴。如果把一些小技巧当成个性去追求,稍不慎就会堕入低级趣味之中,甚至表现为粗野和恶俗,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张胜伟临作6

 

    书法的修行,共性决定依不依法、是不是书,是取法的首要和基本部分,是建立书写规范的部分,重在学。而书法的个性部分从读书、游历以及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累积而来,是书法最为鲜活的部分,带着一个人的体温,重在“养”。

    汉字的形、义、理均有其规定性和守恒特点,并成为历代必须遵守的约定。而所谓“个性”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的审美习尚以及个体书写观念而不断地变化,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个体书写情绪化的展现。可以参考、借鉴,严格地说是不可学的。


张胜伟临作7

 

    越是共性突出的书法,越靠近文字本身的意义,越突出书体本身的自然美感,越没有“脾气”。共性里反映着书写的朴素,书写者心态的平和坚净,魏晋以前的书法大体皆符合这一规律。魏晋是讲究书法“工夫”和“天然”的时代,是书法“元气”最为丰盈的时代。魏晋以后的书法是对这种共性的保持和延续,是流而不是源。书法发展史告许我们,书法共性的建立完成于魏晋时期,即字体演变结束之前。这就是为什么要“书尊魏晋”了。



张胜伟临作8

 

    如果书法只写共性,写一般的普遍规律,必然缺乏书家个人的体温和鲜活的情感。事实上唐以后的书家在抒情性上多有表现,形成了一个个不同的风格面貌。也有人或对古代某先贤十分敬重和仰慕,个人追求、价值取向诸方面很接近,在书法风格、个性展示上会和前贤暗合,或者有意识地模仿也是常见现象。总之,书法的个性风格一定要成为书家本人个性情感的自然流露,才能保证艺术的真实,从根本上去除矫揉造作的弊端。


张胜伟临作9

 

    所以说书法个性是“养”出来的,而不是“练”出来的,这正是我们提倡学习共性的立足点和基本认识。在艺术上我们也讲究“和而不同”,书法之“和”就是普遍规律,“和”保证了书法艺术的有序和健康。“不同”就是指每个书者独立的品格。因为“不同”,才使艺术世界绚烂之极。


张胜伟临作10

 

    愚以为,明乎此理,则可知从乎所入。在心中建立起一种对书法的正确观念之后,学习的目标将是把手的技能向书法理想一步步靠近的过程。学书便不会在最紧要处迷茫,便会把书法当成一生的修行,也就不会习书一年半载就幻想成为书法“名家”了,眼光会看到很远,脚步会踏得稳实。

 

                                                                 丙申春于丁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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