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因拒绝向员工支付加班费而遭到了集体诉讼的新闻屡见不鲜。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1. 认定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主要依据:(1)延时加班调休;(2)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3)加班费计算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4)考勤显示加班,但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加班费。 2.举证责任划分:加班费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是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的,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3.规避因加班费问题引起集体诉讼的有效途径:调整工资构成,制订合理的薪酬制度。 加班费的计算涉及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果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降低了,加班费也会随之降低。天津地区司法实践中,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劳动者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应当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而应得工资包括除基本工资之外的津贴、补贴、奖金等(扣除加班费)。因此,为避免因引发集体诉讼,需制订复合型的工资构成。复合型的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加班费+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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