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栏目内容出自考哥团队出品的2015年卷一背诵精华资料,每天选择1个科目的一个知识点进行推送。 【法理学】—各机构老师必背讲义汇编部分 专题一法的本体 八、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 1. 法律关系,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规范(婚姻法)——法律关系(婚姻关系)——社会关系(同居关系). 2. 法律关系的特征:合法性、意志性、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性。 (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建立的前提,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 (2)所有法律关系,均体现国家意志,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体现国家意志,而且还体现参加者的个人意志。 (3)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判断一个社会关系是否法律关系主要是看,这个社会关系的成立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理学】—历年真题提炼的知识点部分 1.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在我国“习俗”不能成为法的正式渊源。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当代中国的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和政策。 2.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解决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 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对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由于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法一般以不溯及既往为原则。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作为现代社会的法律效力原则,既为自然法学派也为实证法学派所强调,也被包括人权宣言、宪法、刑法、民法等在内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所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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