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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商会注定将成“伤会”

 隐形草 2016-04-12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余鹏

又到一年总结季,各种单位都在忙着搞年会,商会自然也不例外。一年一度的商会年会可谓盛事,会长致辞、监事长做财务报告、秘书长作工作汇报和领导压轴发表重要讲话,那都是常规动作。红红火火的商会年会持续近两个来月,甚至好几个商会同一天搞年会的。比如,最具有吉祥寓意的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因为含有“三个6”和“三个1”而众多商会的年会都选择了在这一天举行。这一天,刚笔者就收到了6个商会的邀请,好多商会的同仁都在赶场子。难怪有人叹言,“东莞的商会挽救了东莞的酒店业!”。


然而,轰轰烈烈的商会年会,不但只是东莞酒店业的回光返照,或许也只是商会自身的昙花一现。热闹之余,留给各商会领导人的将是一系列棘手的问题。部分省一级的“大”商会都只能是勉强维持,少数商会举步维艰,基本处于“停摆”状态,更遑论新近成立的县市一级的“小”商会了。商协会似乎都在异口同声地感叹,“搞商会,好一个难字了得”,而会员则多有抱怨,“商会商会,简直就是伤会”。


连大锅饭都没得吃的“清水衙门”


对创建者而言,看着别人风风光光搞商会,自己也可以占有一个“地盘”,借以提高社会,实现衣锦还乡的人生梦想,同时也有着增加在商业谈判上的一些筹码的意图。对会员而言,商会是个很高大上的平台,中小微企业踊跃入会,多是寄望通过商会解决自身急迫问题。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对商会不切实际的幻想,终究是个稍纵即逝的泡泡。根据我国法律,商协会是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类事业单位,而又不是事业单位,更不是企业。从根本上讲,其实际上只是类似居委会的自治组织。这一性质决定了,商协会没有强有力的行政约束力,难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只能是凭借部分会员的热情和贡献来发展。对,商会就是一个讲贡献的地方,既不是来混官位的,也不是用来谋利的所在,还不能有严厉的规则。因此,对于这样一个松散的社会组织,要想在里面捞到实在的好处着实不靠谱。异地商会如果没有家乡政府的扶持,行业协会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的支持,成立起来固然不易,办好办久则是更难的事。这就注定了多数会员乘兴入会,败兴离开。


顶层设计鲜有新意


商会到底要做什么,能做什么,最后要发展成什么样?这是一个多数商会的创建者和领导者都难以回答得清楚的问题。不少异地商会由“老乡会”演变而来,对商会核心使命缺乏清醒认识,对如何发展壮大缺少系统思考。有的虽明确提出了阶段性发展目标,但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个别商会寄望于“一口吃成个胖子”,提出联合开发工业区、设立担保公司、建商会大厦等“宏大”目标。有的商会满足于组织会员聚餐联谊,不思长远发展之计。有的商会压根就没有做过发展规划,有的商会有规划也就停在纸面上,落实起来困难重重。多数商会要么在杯光交错中沉沦,要么在激进的投资中烟消云散。


利益难得均沾


在众人的眼中,商会一般只有两个人让人印象最为深刻,一个是会长,一个是秘书长。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说,商会就是一个会员抬轿子,会长坐轿子的地方。顾名思义,会长是商会的法人代表和领导人,是商会的核心,自然也就是商会最大的受益者。能成为一会之长,尤其是创始会长,那是莫大的荣耀。君不见,商会会长在庆典上第一个致辞,在餐桌上坐最中间,回家乡一般都是当地一把手接待,其风光之炽真是羡煞旁人。而且,运筹得好的商会,可以借助商会的名义拿到更好更便宜的土地,于是就有了著名的某某商会大厦或某某商会产业园之类的。秘书长是执行者,在干活的同时被人认可这是难以避免的,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依然有不少人“红眼”。于是乎,会长和秘书长成为商会矛盾的焦点。有些商会内部发动“政变”,闹到社会组织管理局,更有甚者因为内斗而游行和静坐,弄得多败俱伤。有些商会,新老会长之争,将会长的会费标准抬到天价。


为会员服务是个伪命题


会员抱怨得最多的莫过于,入了商会感觉除了吃吃喝喝就没有其他服务了,一种被忽视的感觉成为多数会员与商会领导的积怨。所有商会在成立之初就高调宣布,要做好会员服务,成立之后多倡议要不断加强会员服务。但是细细思考一下,一个严肃的问题就出来了,谁来服务会员,谁有能力服务会员,会员需要什么样的服务?会员自己不能服务自己吧,会长来服务会员?那是更不可能的事。一般来说,公认的商会服务团队是秘书处。进一步分析下,秘书长就应该为会员服务?超过半数的商会秘书长都是兼职的,有的兼任执行会长、或兼任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等等,也就是说,多数秘书长也是会员,甚至也是商会的领导,多数自己还有企业。这些兼职的秘书长,一样的交会费,一样的不拿工资,已经无私奉献了很多。在商言商,期望兼职的秘书长为会员服务,那也是不靠谱的事情。如果商会有专职的秘书长或者执行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之类的,自然他们是主要的服务提供者。但是,以商会巨大的服务内容和高难度的服务强度,如果专职人员没有一定的社会阅历、资源和商会内部的威望,根本上就难以做到“服务”二字。试想,一个能力超强,社会关系丰富的强人,能甘心在商会拿着几千块的工资并一直做下去?就算是有,又有几个商会有钱养活三到四个专职人员呢?像东莞异地商会的标杆——江西商会,拿二三十万年薪给秘书长,普通秘书也有好几千,还有绩效奖励,这样庞大的开支在其他商会基本上就不大可能。于是,更多的商会在办公室就只有一个拿着两三千大洋的文秘看门,更有个别商会为节约开支连专职人员都直接省掉了。在执行层面,一些商会选聘秘书长和相关工作人员时,更多看重的是否听话,以至于退休干部、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等从业人员较多,难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此一来,还能期望谁来为会员服务呢?诚如以上,多数商会不是不想服务、不去服务,而是根本就服务不了,最后只能忙于场面上的事。大事干不了、小事干不好,大多数会员心灰意冷,长此以往,乡情纽带难以维系,商会难免沦为少数人的“俱乐部”。部分会员一旦愿望难以满足,参与热情消褪,“小圈子”活动、“拉帮结派”等现象就在情理之中了。


集资“造血”是把双刃剑


会费和捐赠是商会的主要经费来源。不少异地商会成立之初,更多依靠会长、副会长等骨干会员捐赠。为了吸纳更多会员,对其会费缴纳标准不高、要求不多,使其产生依赖思想,甚至少数商会提出会员免费入会。个别会长缴纳的会费超过商会总收入的90%,甚至还要承担办公场所租赁费用。相当一部分商会,其收入在举办完成立庆典之后就所剩无几了。当骨干会员间产生矛盾或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其缴纳会费、个人捐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必然大打折扣。为了解决经费难题,各商会纷纷成立商会投资公司,吸收内外部项目资源,尝试“以商养会”,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赣商大厦和浙商大厦项目。出发点都是好的,投资公司一般由商会领导层发起,大部分采用众筹的方式吸收会员入股,投资熟人项目,将盈利的部分捐赠给商会,部分用于公益慈善,大部分用来分红。一般投资公司和商会合署办公,人员两用,这样又大大节约了商会开支。理论上,这确实是个好事。但也产生了两个不得不回避的问题,一个是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而且现在萧条的经济形势下是高风险的,一旦投资失败将会产生连锁反应,将危及商会发展甚至生存;二是投资公司股东太多,股权分散,利益分配不均,容易产生内耗,这更增加了投资的风险。事实正验证了以上担忧,东莞某商会50多名会员合资承包某酒店亏损,带来纠纷不断;还有某商会集资建小产权房,结果因人口减少,项目不成,几百万押金无法收回,带来了不少负面效应。有个别商会用全名入股的方式,实现公司化运作商会,初期轰轰烈烈,却出现了投资公司利益与会员企业利益相冲突的现象,不得不谋求转型。于是有商会领导人颇为伤感地总结道,“商会就不应该搞投资,做好资源平台就行了”。


后续乏力的公益慈善


参与公共事务、履行社会责任,是商会的内在要求和发挥作用的重要表现。目前不少异地商会局限于“帮老乡”、“帮老家”层面,很少能“兼济天下”,在帮扶其他弱势群体方面作为不多。另一方面,有些商会的公益慈善有点变味,在所谓的慈善捐赠活动上,强行摊派,成为会员的一种负担,引起怨声载道。更有甚者,假意公益慈善,夸大其词,谋个人私利。有些地方政府,利用商会平台,不断地进行公益摊派,有些会长捐赠吧心痛钱,不捐赠吧,面子上过不去,造成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更为搞笑的是,有一些人慕名前来商会募捐,结果办公室的秘书不知如何是好,真让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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