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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阅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昵称32365301 2016-04-13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比方说,听别人传闻一本好书,也想去看,看了点看不下去,就想问别人怎么看这本书。想找个捷径赶紧看完,而不是想要自己慢慢摸索。仿佛目的只是为了快点读完这本书,好告诉别人我看过了,并不是真要细细欣赏。

同样的例子还有。有些人出国旅游,爬山,只为了登上山顶拍个照片,沿途的风景拍个照片,发在社交网络上,告诉别人我来过这里,并不关心路边树下的苔藓、苔藓旁边的小花、小花上的蜜蜂,这些都不重要。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怎么很好看却不说了。只让我自己看。我看了好几遍,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觉得没意思,就没再看。

这边要插一下之前写的一篇文章:《有些书不是不好,是你还没到读这本书的时候》(这篇文章被我选入新书《少年啊,前路漫漫》里)

后来过了几年,我又翻这本书,我之所以翻这本书是因为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然后他举例,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我说,有什么赞的。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别人也从来没告诉我。那个朋友就说:你看,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

——后来我看《白鹿原》的时候发现了。《百年孤独》在文学界的影响真的很大。

但在那时,我忽然觉得,也许大家说《百年孤独》是本很好的书,并不全是人云亦云,——只不过有些内行人看门道,有些外行人看热闹,——搞不好真有可欣赏的地方,也许我该用心读了试试看。然后我就再次看了,这回算用心看了,做了笔记和评论。

关于内容,我看懂了一点,看懂孤独的意思了。《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里说:

天天做一样的事,让我感到腻烦。朋友们过着老一套的生活,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有时见了面,不待他们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就连桃色事件也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们就像终点站到终点站往返行驶的有轨电车,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八九不离十。生活得太有秩序了。简直可怕。

《百年孤独》里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这个家庭里发生了无数巧合的重复,就连爱上姑妈这种乱伦的事情也隔了两代人之后重复发生了。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尤其是中年以后的人。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指顾间的事。

有时候我在想,平淡的生活究竟好不好。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如果有个人陪着,应该大大不同吧。不仅仅是生活里的陪伴,更是心灵上的陪伴。

百年孤独里几乎都是独自一人。有的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乱伦),有的曾经爱上一个人,但那人不在了,后来再也没爱过,有的对年轻时候犯的错懊悔不已……总之,都把自己封闭在一个人的房间里,走不出去。

我们活着,固然每天都有同学、同事一起吃饭、上课、上班,但真能懂你,走到你内心深处,让你不觉得孤独的,真有吗?你的男朋友、女朋友、妻子、丈夫……真的能懂你?让你觉得不寂寞?

重复的生活已经够无趣了。无趣的生活里不能找到一个彼此相知的人,更是空虚到极点。

有时看了一部电影、一本书,很想跟人分享,但联系人列表里看来看去,总觉得他们的口味与我不同,不会喜欢我这本书。

出去吃饭,没话说了,掏出手机不停地刷社交网络。刷到最下面,回到顶部,再刷新。刷到最下面,回到顶部,再刷新。手机放回去。过会儿再拿出来。刷新。

就好像奥雷连诺上校不停地做金鱼,做好了融化,再做;或者阿玛兰塔的不停地缝制殓衣,缝好了拆,拆完了再缝……

或者把手机上的社交软件装了又卸载,卸载了又重装,然后又卸载……说到底,还是心里寂寞。

渴望能被人懂的感觉。有那人在,不孤单。重复的日子也觉得不一样。

关于写作特点,我仔细看完之后,终于明白为什么这本书这么难读了。

1、人名太多、太长、重复性大,经常看着看着就不记得这人是谁了,或者以为这个人是那个人。这是我之前几次看不下去的原因。就包括这次,看到雷贝卡和阿玛兰塔的三角恋还是头晕了。但后来渐渐发现重复是这本书很大的一个主题。阿玛兰塔重复缝制殓衣、上校重复做小金鱼、十七个儿子一个接一个地死、隔了两代人重复出现的侄子爱上姑姑的乱伦……在一个宏大的时代背景中,家族内部出现了许多重复的故事,但因为有时间跨度,你不会觉得是在简单地重复,而是觉得是一种家族性的诅咒。包括最大的诅咒——性格的孤独。

2、各种奇葩的想象力。也就是魔幻现实主义。感觉有点像中国古代的浪漫主义,比如《窦娥冤》的六月下雪。我稍微整理了下书里的魔幻现实主义,包括但不限于:吃石灰的雷贝卡、全镇人都患上失眠症,白天站着也做梦、奥尔雷诺的神奇预言、黄花雨、姑侄乱伦、母子乱伦、无限繁殖的牲畜、双胞胎的通灵、神父浮空术、会自己流动的血、无穷无尽的梦、纸牌预言、阿玛兰塔无休止地缝制殓衣、上校重复做小金鱼、十七个儿子一个接一个地死、抓住床单升天的俏姑娘雷麦黛丝、双胞胎同时死亡、下了四年的雨、整整十年都不再下雨、家里的东西自己会动、长了猪尾巴的婴儿、整个马孔多被暴风卷走……

3、第三人称平稳语气的叙述。不管发生了什么荒诞的事情,叙述语气都非常平淡,据说受到了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读者还在震惊之余,马尔克斯已经往下写了。

4、多主线、多时空叙述。不同于一般叙事的结构,百年孤独主线很多。通常一章节主要讲A1、A2、A3的事情,从时间点T1讲到时间点T2、T3、T4,中间顺带提到了人物A4、A5;然后下一章节就讲A4、A5、A6的事情,从时间点T3开始讲,讲到T4、T5、T6,中间顺带提到了人物A2、A7、A8;然后下一章节就讲A7、A8、A9,从时间点T5开始到T6、T7、T8,顺带提到人物A1、A4、A10、A11……经常说着说着就说,很多年以后,(后人……)然后回来继续——貌似《白鹿原》借鉴了这种手法。

5、很少人物之间的直接对话,几乎都是第三人称的讲故事,把大量的人物交流内容压缩成描述句。这应该是《百年孤独》很难读的原因之一。马尔克斯把事件压缩了,通常我们看小说推动事情发展的都是大量的对话,而《百年孤独》里几乎都是:a告诉b发生了某件事、c让d做某件事、e发生了某件事、f怎么样了……的直接描述,就好像一个老人在跟你讲一个神话故事:从前啊,发生了……很少有普通小说里直接的今天a遇见了b,a说:bla bla。b说:是吗,bla bla。(我准备改我的小说稿,把部分推动情节的对话改成直接叙述。)

6、为了让魔幻主义更真实,马尔克斯例举了许多具体数字(具体到个位),当然,某些夸张的程度也加倍了,比如:

在雷贝卡和皮埃特罗·克列斯比的婚期之前七天,年轻的雷麦黛丝黛丝半夜醒来……

他悬起吊床,一连睡了三天,醒来以后,他一口气吃了十六只生鸡蛋……

星期二夜晚,在不顾一切的大胆行动中,二十一个三十岁...

奥雷连诺上校发动了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遭到了失败。他跟十六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这些儿子都在一个晚上接二连三被杀死了,其中最大的还不满三十五岁。他自己遭到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二次埋伏和一次枪决,但都幸免于难。

雨,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

他忍不住叫嚷起来,说是没有什么力量能够使他离开这儿,说他不想看到两百节车厢的列车,因为列车上装满了尸体,每晚都从马孔多向海边驶去。“在车站上被枪杀的人都在那些车厢里,三千四百零八个。”

地窖里放着三只帆布袋,用一条铜丝拴着,里面总共七千二百四十个金币,它们在一片漆黑中光采熠熠,犹如一块块烧红的炭。

门廊上放不下她的行李,菲兰达的那只旧箱子,是家里送她上学时给她的,此外还有一对竖着的大木箱、四只大手提箱、一只装阳伞的提包、八个帽盒、一个装了五十只金丝雀的大笼子,另外就是丈夫的自行车,这辆自行车是拆开来装在一只特制箱子里的。

他非常喜爱本地的饭食,以致有一次他一顿吃了八十二只鬣蜴(产于美洲或西印度的一种大蜥蜴蛋。)

7、作者只陈述故事发生了什么,而不解释为什么会发生这件事,不把时间浪费在逻辑上——所以整个故事是没有科学逻辑的,毕竟是魔幻现实主义吗,如果你太追究“为什么会这样子啊”肯定很难读下去。比如谁谁谁爱上了谁谁谁,比如谁谁谁疯了,比如谁谁谁爱吃石灰,比如谁谁谁成了暴君……从来没有细细解释为什么的,都是长篇叙述故事。角度非常宏观。无论是雷贝卡、阿玛兰塔的三角恋,还是阿玛兰卡跟侄子的乱伦,还是奥雷连诺的军事,完全可以写成一整篇故事,但在百年孤独里就只是很小的一段篇章。而正因为时间跨度非常大,这本书不可能排成电视剧、电影。很多年发生的一整个事情,只在一个段落中讲故事一样叙述发生了什么,很少有慢慢的对话。真要改编成多集电视剧慢慢唠叨的话,就失了原著的味道了。

以上都是我个人对《百年孤独》的看法,不一定对,但都是我自己的思想。假如我问别人,怎么看《百年孤独》呀,别人告诉我,把人名换成张三李四,保证马上好看。——我相信,我冲着这样的心态去看,——当然是能很快看完这本书的,但同时,我绝对不会做这么多笔记。因为这根本不是读书的心态。

抱着走捷径的态度,抱着我要赶紧把这书本看完的态度,——那么,你也就只能看完了。别人问你,这本书怎么样。你说,好啊,太好了,太棒了。别人问你,怎么棒,哪儿好。你说不出来了。你只告诉别人,虽然人名难记,你换成张三李四就好了吗。

这让我再次想到那句话:会看戏的,看门道,不会看戏的,看热闹。

我一直觉得,你要看网络小说娱乐,无可厚非。但如果你真要欣赏一本书——我是说欣赏,不是读完,——不要走任何捷径,不要投机取巧,这种心态不对。——不要为了看完而去看。那没意思。

如果你非要问我怎么看《百年孤独》,那我的回答可以通用于阅读所有书——

1、关门(家里的门、房间的门、宿舍的门),确保你在一个安静的环境,能去学校图书馆最好,毕业的可以到市里的图书馆,比如上海的浦东图书馆,距离我家比较近,我有时会去。

2、关电脑。

3、关手机。如果你看的是电子版,请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

4、如果是纸质版,拿支笔,看到不错的就划线,写点笔记。笔记不要求多高深,写出你真实看法就行。你不同意的也可以写。也许多年以后你再看这本书,看到此处,会有与当年不同的见解。

5、开始看吧。

我故意把怎么看的回答写在中间。正如我一开始提到的,浮躁,是当下社会年轻人最大的毛病。他们就喜欢你直接了然地告诉他们想要的,而不愿意自己摸索,连看书这种事都静不下心来,非要找个攻略,找个捷径,跟着人家的思路走。看到长篇的回答,就觉得在讲废话,没意思。

是的,我写这么长就是要淘汰掉那些人。我不希望那些人看到我的方法。我希望那些人就选择换名字的方式,凑凑《百年孤独》的热闹。这种经典,不需要太多人去欣赏,大多数人看看门道就够了。我只希望少数人能懂我的意思。我相信,能看到这边的,看到我上面的笔记和评论,会更相信我这么说是有道理的。

许多年轻人心浮气躁,希望把大道理浓缩了塞到他们脑子里。这些人注定不能欣赏文学。因为文学是相反的事。文学就是把一件很简单的事,加以瞎想、描绘,为你创造出一份丰满的复杂的精细的世界。比方说,《三国演义》写什么,一句话就够了,三个地方的人打群架;《红楼梦》写什么,一句话就够了,石头精玩女人。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看《三国》看《红楼》?因为对他们来讲,这两本书远不是一两句话那么简单,它们值得被欣赏,慢慢欣赏。而不是一口气,为了让别人知道我读完了,而去看。

你要学会感受文学艺术给你创造的氛围,而不仅仅是情节和内容。前不久我写了篇日记,提到泽维尔多兰的电影《幻想之爱》的色彩搭配。《幻想之爱》讲的是一个三角恋的青春故事。拍得挺文艺的。泽维尔多兰拍电影的特点:慢镜头、大提琴或摇滚配乐、氛围多于情节……。画面色彩处理很好。

我举这些例子是想说,有些电影用心看,还是能看出不少有意思的地方的。看电影不要急,有些电影值得慢慢欣赏。比如这部《幻想之爱》,其实没什么情节,但看画面听配乐,那种意境很美。

文学也是这样。有很多书,——我不仅仅是在谈论《百年孤独》,你非要说讲了什么,其实也没讲什么,但是,你能从书里面读到的不仅仅是故事情节,还有一种感觉,一种意境。这种感觉你抱着走捷径的心态,是读不到的。只有老老实实、静下来心、慢慢看,才有可能从字里行间读出来。

比如前段时间我看杜拉斯的《情人》。开头那经典的两段话——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说实话,真的是没什么情节,没什么意思。但是,她给了你一种意境,一种情怀,当你慢慢读这段话时,你脑海里也许会有一个画面,甚至,你会想起某个人。——如果你不能慢慢读的话,你是没这个感觉的。你甚至不能察觉到这段翻译多有韵律。杜拉斯的短句用得有多精妙。

就像《小王子》里小狐狸跟小王子说的,正因为你对你的玫瑰花费(不是浪费)了时间,你的玫瑰才对你如此重要。——一本书,正因为你用心去读了,慢慢读了,花时间读了,你才有可能读到内在的东西。

这世上就是有人永远不能感触到文字的美好。他们不仅自己不能感受,还要来反驳别人去用心感受。之前我推荐过三毛的两本书《梦里花落知多少》和《撒哈拉的故事》,我对《撒哈拉的故事》写了篇书评(这篇文章也被我选入新书《少年啊,前路漫漫》里),节选几段如下——

据说有人跟踪三毛当年的足迹,说根本没那些撒哈拉生活,都是三毛杜撰的。我觉得很好笑。就好像我今天在路上听到鸟儿唱歌很好听,你也走了我的路却没听到一样。三毛那种人,随便走到哪儿都能生活得很好,因为她用心生活,而一个从来没有认真听过鸟儿叫的人,走遍世界各地都觉得没意思。

很久之前我听过一句话:如果你吃一个三鲜饺子都觉得快乐,那你根本没有必要去环游世界。我觉得很有道理。许多人旅行,不停地拍照,回来跟别人炫耀,就好像拍了照就是去过某地似的。后来我又见到一个人写他旅行途中遇见的一个姑娘,那个姑娘本来很白,旅行了两三年晒得很黑,身上也没几个钱,就随便走,穷游,也没拍什么照片。那人问她,你旅行干嘛。她也说不上,就说是喜欢。

比起那些不停拍照的游客,我觉得这个姑娘更懂得真正的旅行。——就是喜欢。

三毛的生活,并不是刻意的多姿多彩,而是她用心感受生活,喜欢生活。我相信,这应该就是大多数人喜欢三毛的原因。不是因为她的生活,而是因为她的态度。

这世上很多人都觉得生活无趣,没意思,要寻求刺激。以我看来,那样的人,即便给了他所谓的刺激,他很快又会觉得没意思,要新的刺激,内心浮躁,根本不能安于生活。

我很喜欢喝鲜榨的果汁,有时跟朋友出去玩会喝。每次我都会细细看菜单,选一种混合果汁,然后仔细品尝里面的味道,这一口是那种水果,是不是喝到了果肉,是不是很甜,是不是很酸……我一直觉得我的生活很有意思,因为我会看上班路上的花与树是不是比昨天更好看了,地铁上今天的人是不是比昨天的多,小区门前买早餐的几个阿姨是不是比昨天忙碌,天气是不是比昨天好,太阳是不是更烈,风是不是更大,菜是不是咸了……我关心我周遭的生活,我用心生活,我感受许多细节。

而我知道,没有这种生活态度的人,即便我们身处同样的环境,他也不能感受我所能感受的一切。

下次喝果汁的时候,感受一下每一口是什么味道吧,慢慢地吞下去,感受新鲜的水果汁水从喉咙滑到胃里的感觉。

很遗憾,有些人不能细心地感受生活的美好,有些人不能细心洗感受到文字的美好。对于那些根本不想感受的人,只想凑凑热闹的人,我无话可说。但是,对于那些想感受,却没有找到方法的,我多说一句,还是那句:真要欣赏一本书,没有任何捷径,不要心浮气躁,静下心来,用心看,慢慢看,多做笔记,前后对比,多思考。然后你会发现,这本书比你想象中有意思。你甚至能读到很多别人没告诉你的东西。是的,你的笔记和评论不一定对,可那又如何,你要读到了自己的思想,这才不是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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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书签约作者:徐沪生。新书《少年啊,前路漫漫》,之前出版《让未来的你,感谢现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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