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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清单十大变化

 汇聚0005 2016-04-14
13清单十大变化7:“措施部分,明确分划”
13规范将措施清单项目明确划分为单价项目和总价项目,便于分别计价
【条文】2.0.41 单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项目。
【要点说明】“单价项目”是新增名词,指工程量清单中以工程數量乘以综合单价计价的项目,如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
【条文】2.0.42总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计算的项目。
【要点说明】“总价项目”是新增名词,指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计价的项目,此类项目在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以及总承包服务费、规费等。
福建省13清单实施意见
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16)
按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其中:超高施工增加费在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按《建筑与装饰定额》规定列入各项目综合单价中计价。
13清单十大变化8:“安全施工,规范保障”
13规范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使用及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条文】10.2.2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条文】10.2.3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条文】10.2.4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帐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应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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