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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书评:围城外面读《围城》

 昵称535749 2016-04-14
阅读时间编辑部  日期 : 2016-04-12  来源 : 阅读时间

终于,我在25岁,还没有走进围城以前,认真读完了《围城》一书。

对于《围城》最初的印象,是多年前一艘大轮船甲板上年轻的陈道明饰演的男主角的脸。而后知道的《围城》是道听途说里一本关于婚姻的小说,出自书中“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的佳句不觉烂熟于耳。虽未见此句在书中的真正出处,却早已将它用于理解在生活中遇到的人和事。一直疏于读书的我,青葱时光里大多数的时间被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占去,近日才得以拜读钱钟书先生的这一大作。

初读《围城》,先读了钱钟书先生写的简扼的《序》,短短的篇幅,一代文学名人的谦逊和朴实跃然纸上。正文第一段就遇见了一个生字——“酡”,顿然窘觉自己才疏学浅,以后要多多阅读。查了生字以后才知道,“酡”读“tuó”,酡红,是红色的一种,指饮酒后脸上泛现的红色。再读上句作者对红海的夜的描述,忽然觉得每一个字都恰到好处地存在,夜是被太阳陶醉了,所以夜色是酡红的。

《围城》书评:围城外面读《围城》

第二段说人的汗渍盐霜,作者夸张地说像“在巴勒斯坦的死海里洗过澡”,一是这里用了小小的夸张手法,然而让我抿嘴一笑的是——原来死海是在巴勒斯坦啊,早前所学的地理知识已然忘怀。

就是这样的基调,书里的一句一句引人入胜-——引我把书一页页翻将过去。

不久读到关于鲍小姐的描写——“熟食铺子”,才恍然大悟,高中语文课上王忠安老师给我们讲的“真理”和“局部真理”原来出自钱钟书先生的妙笔,心里对《围城》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后来看到方鸿渐的父亲对女人的认识:“女人念了几句书最难驾驭 。男人非比她高一层,不能和她平等匹配。所以大学毕业生才娶中学女生,留学生娶大学女生。女人留洋得了博士,只有洋人才敢娶他,否则男人至少是双料博士……”这也是语文老师上课吹牛时引用的经典,并以此鼓励不爱学习的男同学。还有关于一串葡萄看出积极与消极思想的哲学也在这里现身——我总是吃现在看起来最好的葡萄,想来也少有人那么执着地要给自己留一颗希望的葡萄吧?这倒让我想起大学时候的一个朋友,老是要把一餐饭里最好吃的菜留到最后吃,比如大排,比如鸡腿,这样看来他应当是个对生活充满期待的人。

一边看书,一边联想生活,仿佛有一个强大的磁场引着我续饱兴致往下看,内心则多次感慨为何至今才捧起了这本《围城》。但书里也有我读得不流畅的地方,譬如伴着文言文的句子和段落,或是受西方文化浸染的部分,和着那些我还未能真切理解的西方幽默。与外文带来的不流畅不同的是文言文的部分带来的晦涩,这是对我中学六年国文学习的否定和质问,心中愧疚难当。而受西方文化浸染的部分,比如文中多次出现的英文、法语单词,一是我不认识;二是就算认识,我也泼不习惯那个中英混杂的表达,与钱钟书先生在写张先生说话方式的观点一致——“说话里嵌英文字的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三是我也怀疑了自己的英文——张先生对太太的英文称呼是“headache”,思考一番之后,我觉得让人头疼的女人应该就是自己的太太吧,这算不算滞后感悟到的西方幽默呢?不过这一切在文中却是无可厚非的,都是为了塑造小说中活生生的人物而存在。只希望有朝一日我深谙西方文化,再读一次《围城》,应当会有更新的发现和乐趣。

这本让人越读越喜欢的书,最让我欣赏的是其中各式各样的描写与修辞,就像烘培坊里的甜点,各式各色,各有千秋,个中滋味须待细细咂摸。

那些细致入微的写作手法让人印象深刻——常常读得我点头称是,或者痴痴发笑,好奇作者竟有如此多非同一般的见地。方鸿渐初见唐晓芙的笑是“从心里像泡沫一样浮起来”,那么按捺不住,油然而生;刻薄沈子培写在苏小姐家屏风上的“人”字时,将人字那一捺的脚比作北平老妈子缠的小脚,是想嘲讽写字的人写得不够稳妥大气,格外形象;还说曹元朗大诗人长了一张让人看了就会饱的“四喜丸子脸”;而方鸿渐眼中妖气的宋夫人则有像“圆壳行军水壶”的黑眼袋,和暗黄崎岖的牙齿——被嘴唇上的胭脂染得像“侦探小说里的谋杀线索”;对苏小姐毫无深情的吻则“分量很轻,范围很小”——“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把嘴唇抹一抹茶碗边,或者从前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得把嘴唇碰一碰《圣经》”,像是敷衍,或者并不忠心…… 

这些砖瓦堆砌成前前后后得故事,幽默而丰富,足以见得的作者的见识纵贯古今,横跨东西,且对生活有着细致的观察和思考。故事的发展脉络更是曲径通幽,娓娓道来。

文章由喜入悲,转折在方鸿渐与唐晓芙决裂的时候。先前时方初得唐晓芙的来信,方鸿渐会在临睡时把信看一遍,中夜醒来再开电灯看一遍,而细细回想之后会忍不住开灯再看一遍;然后是给唐晓芙日日所写的信竟成了随感杂记,那么多小心思都想分享,再后来与唐晓芙的书信往来日益密切,最后与唐晓芙见面也上了瘾。这如同逐渐绑定的恋爱初期模式,像极了许多堕入爱河的人的亲身经历,荒唐又好笑。而后由于方鸿渐的怯懦和优柔,终究要与唐晓芙分道扬镳,两人互相赠还了当初对方送来的礼物,身体里有消磨不尽的心痛,不管是为赌气还是逃避,方鸿渐走进了一段预设以外的悲惨经历——去三闾大学任教,并最终与一个未置可否的人——孙柔嘉,踏进了婚姻殿堂,却从不曾因此幸福过一日……

去三闾大学的路途波折,方鸿渐的怯懦一直没有任何改良,倒是在此过程中知晓了意外得来的任教电报是来自情敌假想的报复,却不是因自己留洋回来的荣光,各式各样的人未能貌相。在三闾大学任教的一年时光里更是见证了中国大学的勾心斗角和众多教员为人师表的荒谬。被迫离职,逃回上海,将婚姻也一同沦陷于此……

我一直以为方鸿渐和唐晓芙会在某年某月再见,冰释前嫌,结为夫妻,走进婚姻的围城,再由此突破重围,让婚姻破碎。而作者并没有这样安排,或许他猜到了大多数人的心思,又或只是为了写实——人生中有许多人,一次错过便是错过一生。大多数人都将归于平凡之水,与一个不确定爱的人走进围城,互相磨合,成败难料。

这本书到此并未结束,而是继续走进杨绛先生的注释里。进去了解文中的方鸿渐并非钱钟书先生的自画像,而文中每个人物皆是女娲参照生活捏出的泥人,小说中的故事也是取材自生活,让人感慨不已。 

读完之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再读一遍。而不知多年后,我在围城里,再读《围城》,又做何感。(文/阅读时间作者·散漫诗人)

注:本文系阅读时间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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