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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是剩女?那是你不懂什么是剩女!

 沽美酒 2016-04-19



原创

作者:方旭东

介绍:上海大学社会学博士

编辑:

小朵


社长说

最近SK-II的广告刷爆朋友圈和微博,戳中了许多人相亲的痛处,剩女的话题也被炒得越来越热。可是也有很多女性表示自己并不是大家口中的剩女,只是放浪不羁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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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是剩女?那是你不懂什么是剩女!




剩女!剩女!剩女!“剩女”这一用语在网络和口头语中已经普遍流行。我们已经习惯使用这些在我们日常会话中反复出现的词语,人们只是按照这些词的一般意义去使用它们。类似取向,社会学家涂尔干曾发出警告:没有定义,或者说没有下好定义,什么谬误都可能发生。


综合专家有关“剩女”定义,“剩女”的主要特征是“三高”(高年龄、高学历、高收入)、“大龄”及对“大龄”的操作化、“未婚”。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以上有关“剩女”的界定,反正我不同意。


“剩女”伴随都市精英主义气质而生


互联网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高端技术特征出现在中国社会的。高学历是高端技术发生初期运用的准入资格,互联网早起的传媒效应对高学历者自身生存处境的关怀就具有了优先性。互联网在中国兴起,与高学历、高收入以及城市生活从而有着天然的联系,“三高”与“生活在城市”人的困惑总是优先在互联网社会中呈现。




在此意义上,“剩女”概念流行当初对应着知识(技术)——都市生活带来的优越感与困境之间的张力。“剩女”当初与其说是社会性发现,不如说是掌握高端技术、高学历者对自身生存处境变化的承认与描述,从而该概念一出生就具有都市精英主义气质。


“优秀”的大龄女结婚难是“剩女”概念建构的起点。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对优秀女性美好婚姻的期待逐渐演变成委婉的叹息。“叹息”成为当初发现“剩女”的社会情绪。随着媒体推波助澜与大众话语放大效应,来自社会的叹息转化成对“剩女”“不理解”的存疑:怎么会?不应该!接过怎么会与不应该的疑惑,人口学家和社会学家出于专业性敏感,认为这是个问题。从而“剩女”开始从公众视野走向专业研究中,相关论文在cnki里查,一大堆。


“剩女”这一曾经新意的提法,本身就是流动的现代性对应语言危机在新用语上的创新,随后那些并非高学历、高收入的大龄未婚女同样被“剩女”概念收编。来自农村的常年在车间生产线上的大龄单身蓝领女工,她们如果不与“剩女”发生关联,那是什么?“剩女”越来越成为通俗用语,已表现出去精英化特点,非高学历、高收入的普通大龄未婚女也被纳入到“剩女”行列。


“剩女”本质上是有结婚意愿却未了


粗泛的“剩女”定义是“大龄未婚女性”。将“未婚”用来对“剩女”定性描述,不合适!谁规定了人一定要结婚吗?我要是一辈子不打算结婚,“未婚”、“已婚”与我何干?只要尚未走进法律婚姻,就不拥有婚姻,也无所谓“已婚”、“未婚”之说。婚姻只是许多制度生活中的一种,个人有拒绝介入的权利。独身主义者在西方社会多了去了,却从没有人认为她们是剩女。




2007年以来,媒体对“剩女”议题的报道呈现出一种趋势,即将所有“单身女性”都贴上“剩女”标签,未在特定年龄段之前结婚的女性都被称为“剩女”。婚姻总是对单身者开放,并非只对未婚者开放。并非所有大龄单身者都是“剩女”,否则,恪守佛教清规戒律的尼姑即“剩女”,如此论断显然有悖于社会伦理。


至今有关“剩女”的定义依然从社会而非个人出发,无视个人意愿,其中隐含的逻辑是:个人应该结婚才符合社会规范。如此一来,本意想嫁人的“剩女”不幸地落入被污名化境地:“没人要”。可见,一个不严谨概念一旦风形成一种社会观念,就可能导致个人价值得不到保护的危险,社会伦理也就可能去道德化。


“单身”是一个中性词汇。用“剩”这一带贬义的词汇代替“单身”的命名,表明了对适龄女性未婚、不婚的负面态度与立场,暗指“剩女”处于“缺乏魅力“无人问津”的状态。将“剩”替代“单身”是语言上的观念倒退。


剩女,主要指有结婚意愿但是还没有老公的状态。没有实现的结婚意愿有几层意思:从个人“终身大事”角度是未完成,从情感归属上是未实现,从法律认定上是未确立。本质上“剩女”与“非剩女”的区别,只是是否有明确结婚意愿的区别。按外延从大到小的排序,相关概念排列应该是:单身女性、大龄单身女性、剩女。那些结婚意愿不被知晓、还没想好要不要结婚、决定不结婚者,都不该归到“剩女”之列啦。


最小的“剩女”应该是多大?


接下来的问题是:多大年龄的有结婚意愿但是没有实现者才称得上是剩女呢?

在专家给予的定义中,有指28—49岁、30—44岁、30—49岁不等。显然,界定剩女年龄下线还是一个没有达成共识的问题,而且专家界定剩女下线年龄的依据,找呀找,找不到。


在什么时候结婚”貌似只需要由当事人决定,实际上却已嵌入社会宏观结构与家庭生命轨迹的变化中。社会与个人对家庭一致性期待就是生养抚育。传统儒家文明认为:昏礼者将合二姓只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的意义包括生育这一观念没有多大变化,社会学中婚姻的意义也是确立双系抚育。抚育作用的需要规定了夫妇关系的理想内容。父母子所形成的团体即家庭。




诚如社会学家齐美尔所言,同爱情的个人利益相比,婚姻是社会的利益。生养抚育是大多数人成家的内在幸福追求,也契合着家庭制度功能化需要:为社会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源。在此意义上,理想型的个体生命伦理和整体社会实现,都需要通过婚姻家庭这个接口来实现,那就是生育。结婚既然是“剩女”的期待,那么“剩女”下线年龄界定应该结合个体自然属性和家庭的社会性来加以考察。


将“剩”的动机如果理解成是谋求个人幸福,如此幸福冒险可能导致包括孩子在内的生殖风险提高——这是“剩女”注定的潜在担负。另外,这种现象不仅在表面上影响到家庭代际之间的和谐关系,而且在实质上对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一味晚婚,孩子可能就见不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啦,而且刚做妈妈的女人在孩子面前极可能是对外婆的想象。况且房价日益飙升、放开二胎的重大喜讯、以及现代人工作压力大,这些因素对想要孩子甚至多生孩子的剩女妈妈而言,简直是要老妈的命!奇怪的是,我们的婚姻法中鼓励晚婚晚育这一条款依然存在。在此意义上,“剩女”的处境陷入一个悖论:在谋求个人幸福的时间迟疑策略中,社会与个人因此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婚姻、家庭、生育制度及其伦理本身尽管是非生物性的,但是却离不开生物性依托,对人的自然性如性别、年龄规律的尊重,也是围绕家庭一系列伦理的发生机制,其中一点就是生育伦理应该尊重现代生殖科学。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生物学意义上,什么年龄生育最佳?因此“剩女”下线年龄的界定,就是一个科学问题。


综合多方医学文献,中国女性最佳生育年龄几乎都在30岁以下。以此为据,可以界定“剩女”下线年龄为30岁。至于上线年龄,应该回到“剩女”之“剩”内涵本身——未了的结婚意愿,因此不应该有限制。是否生育,并不影响对“有结婚意愿”定性。


不难发现当前“剩女”定义是出自“男性”之手而非社会学家,是“女大当婚”观念的延引,是大众话语的追随,本质上是男权中心主义社会观念的再现。如果允许我对剩女概念予以纠正,那么社会学意义上的剩女,是有结婚意愿的30岁以上单身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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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说说你眼中的剩女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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