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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华:独董否决权的制衡作用

 Xunhzh 2016-04-19


独董是决策者,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董事会要绝对的防止造成企业失败的决策出现,这是独董要有一票否决权的理论基础




话说某上市公司的一个投资议案,被谢志华等两位独立董事给否决了,结果这两人被辞退,换了新独董后议案获通过。谢志华对《董事会》表示,正是受累于此投资项目,该企业出现了重大经营困难——他认为,“独董是决策者,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董事会要绝对的防止造成企业失败的决策出现,这是独董要有一票否决权的理论基础”。



监督与制衡是两码事




证监会主席肖钢2014年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序言中指出,上市公司对独董的角色定位仍有偏差,现实中一些上市公司的独董,更多地扮演了“咨询顾问”的角色。作为中国最资深的独董之一,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教授、会计专家谢志华先后任职新兴铸管、三一重工、歌华有线、京东方、际华集团、沧州明珠、国机汽车等上市公司独董。关于独董角色的本质,谢志华强调,独董是决策者,通过参与决策在董事会形成制衡,不是监督者。


“当独董,一开始我就很明确,独董是决策者,不是代表所有者进行监督的,这由监事会履职;也不是代表小股东监督大股东的。第二,独董做决策的时候,不代表任何利益方,而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独董最核心的是独立性,代表谁的利益就不独立了。”谢志华说,“独董跟监事履职完全不同,监事没法进行决策制衡。独董被引进董事会,是对传统的凭经验以及以自己的利益为主的董事会进行制衡。”


有独董认为,独董行使监督职能,代表中小股东利益——谢志华认为这是不正确的,“独董,一定要树立职业精神,客观、独立,作为专家去发挥意见,而不是代表谁监督”。“有些人搞不清楚监督和制衡的关系。监督是上级监督下级,平行权力是不可以监督的。董事会不能让一个人说了算,一人一票,相互制衡,独董的作用是决策制衡。自然人企业最大的问题是一个人说了算,公司制企业则是通过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相互制衡,为此还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议事规则。”他表示,“人类社会有两个基本问题要解决:和谐与发展。制衡决定和谐,监督却难以实现和谐。制衡决定和谐,很简单,你看市场经济,供求双方自己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均衡。制衡是人类社会制度演进的一个基本特征。自然界也是制衡的,包括生物链。”


值得一提的是,长期任职独董、独立监事(如中航科工),谢志华认为之所以在公司设有监事的条件下,还要设独董,是因为监事的监督存在两个缺陷:监事的监督必须有标准才能监督,但董事会决策的正确与否没有事先的标准,而是取决于决策者的专业判断;另外监事会认为决策有问题时也没有否决权。而独董的引入则不仅实现了专业判断的专家化,也能进行决策制衡。



一票否决




在一些公司,独董一票否决权是制衡角色的一大体现。


谢志华认为,董事会做重大决策时需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必须要防止造成企业失败的决策出现,这是独董一票否决权的理论基础,二是要保证大多数决策相对正确能够使企业可持续发展。几个乃至一个重大决策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失败的案例并不少见,谢志华曾投反对票否决的决策就具有这样的效应。“我们很难让所有的决策最优,必须避免的是一个决策就把企业搞跨。企业、社会最需要的是可持续发展,而不是突然行,然后又不行。你看封建社会,一会好一会差,最后回到原点。哪怕每年只增长1%,封建社会发展历史就会使中国了不起的。老回到原点,这是封建主义制度的缺陷所致。”


现实中,谢志华任独董的公司,有的设立了独董一票否决机制,有的没有设立,但只要有独董对议案有不同意见,就会不表决。只有在议案完善后,才可再表决。这隐含了独董一票否决的含义——他表示,前提是,独董能直指问题所在。


事实上,制度之外,独董自身也可以形成实质性的一票否决权。谢志华说,“比如,当议案有重大缺陷时,独董提出否定意见,如果不被接受,也可在相关报纸上发表声明,这也会导致议案引起当局和社会的反响。”他强调,对议案并不是要否定,更重要是去完善。



科学精神




履职独董,谢志华的原则是:讲决策本身是不是合理,不站在谁的立场说话,“开会,我直指议案的问题,而不是谁的利益。所以,大的公司,也可否决有关议案或要求完善议案;中小板公司也是如此。”这与他对利益的态度也有关。早先有的公司独董津贴一年4、5万元,谢志华称这不影响履职动力,“只要参加会议,就要发表意见,发表意见关键是科学性”。显然他不会为五斗米折腰。某公司的人感慨,谢志华任独董的首次董事会上,就把董事长给“唬住”了——他的回应是,只要问题正确,就应坚持,不受利益多少左右,独立科学发表意见才是本质。关于独董津贴,他认为,“如果一个公司的独董津贴很低,你没必要去当,因为他根本不觉得你有价值,你去了也会觉得没价值。整体上,独董津贴应该有一个市场标准。”


直陈己见乃至否决议案,除去一次被请辞,谢志华并没遇到什么问题。反倒是,有些上市公司在他两届任期满后数年,重新请去做独董。甚至,一家公司想挖他去做高管。谢志华称,“还是有一些企业认可独董作用的,没必要给独董抹黑得一钱不值,否则世界没必要都这么做。”


打铁还需自身硬。“独董不是谁都可以当的。现在有些人,有点关系就可以去当独董。独董一定要很专业,对已经成为定性的东西要熟悉,对未来的发展趋势有把握、有前瞻性。独董,靠他的独立、客观性赢得他的良心和道德,以专业性赢得专业信任。”前瞻性很重要。“企业做决策,不是原来做过什么以后就要做什么,这是造成很多企业失败的经验主义,比如柯达。而是市场需要什么做什么。这就要了解市场的未来需求变化,董事会决策的关键就是,所有成员要有前瞻性。”谢志华直言,现在一些独董的专业化不够,说服不了公司的其他决策者。决策需遵循公司价值最大化。谢志华说,“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所以,公司要谋求其价值最大化,而不只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股东之外,其他人的资源比如员工也在公司,就不利益最大化了?应该是公司价值最大化。把蛋糕做大了,再来讨论各利益主体怎么分。”


2001年证监会发布在上市公司建立独董制度的意见,至今14载,非议颇多。“你往那里一坐,有个外人在,就有制衡的作用。所以,独董制度必须坚持下去。”谢志华对《董事会》表示,“更重要的是,独董一定要有职业道德,不能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人去做独董。分两方面:一是高度的专业水平,确实能把专业问题说清楚,说不清楚你别去当独董;二是独立性。我不代表某一方的利益,只是就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发表意见。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最重要的把决策搞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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