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巴南原国土局长参与受贿1420万元

 常心舟 2016-04-19

巴南原国土局长参与受贿1420万元

2016-04-18 23:16来源: 重庆晚报   阅读:113

  

   重庆晚报讯 2012年我市曾经发生一起轰动一时的受贿窝案,该案中参与受贿1420万元、巴南区国土局原局长虞某被判无期。近日,市高院发布的信息显示,罪犯虞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并已退清全部赃款,市高院裁定由此前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

  此前,由市五中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被告人虞某在任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高新区国土房管局局长,巴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巴南区征地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高新区二郎畜禽养殖场刘某、重庆巴山物业管理公司巴山陶瓷市场经营者谢某某、重庆阜康物业发展公司唐某等15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索取他人财物480万元,又伙同郑某共同收受谢某某财物940万元,个人分得420万元。虞某参与受贿数额共计1420万元,个人分得共计900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2012年3月,市五中院对3人作出判决,虞某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原书记杨某、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高庙村党总支原书记郑某犯受贿罪或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肯12年6月。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