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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生是自然而然,人之死则顺其自然

 紫薇院 2016-04-19

生死一般平衡论认为,人之“生”是偶然之偶然,人之“死”则是必然之偶然。人的生死和所有生命体一样都是自然平衡循环中的一环:生(平衡)→死(不平衡)→新生(新平衡)。生命个体平衡则生,不平衡则死,新平衡则产生新生命个体。生死对称:生→死,死→新生,生是相对死的生,有生必有死,有死才有生,活着才有死亡,死了才有新生。人体不平衡是病;通过自我平衡机制恢复平衡是健康;自我平衡失效走向极端不平衡并致使生命系统整体崩溃就是死。
一个人以“生”为起点,以“死”为终点,从“生”到“死”两个时点之间为人生过程。人活的就是这个过程:卵子受精→怀胎十月→婴幼儿童→青壮年→衰老死亡。卵子受精时点是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死亡时点是原生命的结束。人一生的求存求活,或求名求利都在卵子受精和死亡两个时点之间过程中进行。
人生只有过程,没有结果,过程就是活着,结果都是死亡——回归自然。由于诞生一个具体新生命的概率非常低,精子的机会只有几亿分之一,所以说“生”是偶然之偶然。生命从卵子受精时点起就伴随着死亡,有生必然有死,但死亡的时点却是随机的,所以说“死”是必然之偶然。每一个活人都是将来的死人,活是偶然的,而死是必然的。个人活着的时间是有限的,而死后的时间是无限的。
生死由命的“命”可解释为环境和基因,“生”的时点是偶然的,完全不由生命个体决定和选择,生命个体的自然寿命和死亡时点由环境和基因决定。人在生的过程中有很多致死的因素,在自然状态下,人与其它生命一样都充满着自然选择和生存斗争,而求名求利却是人类特有的一个重要“死”因。“当然我”一门心思求名求利而不顾求存求活,给死亡时点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往往很难能达到本来的自然寿命。平衡决定生命,心态决定寿命,专心致志求存求活,有助于一个人走完自然寿命过程。
人的欲望——“名—利—情”、“权—钱—色”是导致一个人(非自然)死亡的重在原因。一个人的死亡概率与其欲望强度成正比——所谓:无欲者刚,寡欲者安,纵欲者亡。纵欲者,命不长矣。死亡可能是他杀——在争夺“权—钱—色”中被他人所杀;也可能是自杀——为“名—利—情”而殉名、殉物、殉情者。
不但如此,好争、好斗、好现也是导致个人死亡的直接因素,凡好争好斗者命都不长,“好现”的危害更不可忽视。不但“权、钱、色”等一切引诱别人贪欲的东西不可“现”,而且“贤、德、能”等一切阻碍别人贪欲的东西也不能“现”!好争、好斗会送命,“好现”同样会带来杀身之祸,切记:不贪为宝,不现为安。
人生难得,人生苦短,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惠施从宇宙时空角度认为人的生死是“方生方死”,正如庄子所说的“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地球只是为各种生命系统提供一个平台,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有借有还。造化的一切终归造化所有,没有一种生命系统可以永久存活下去,生命都是暂短、有限的。
马可·奥勒留在《沉思录》中说:“生与死之间的距离是很短的…看一看在你之后的无限时间,再看看在你之前的无限时间,在这种无限面前,活三天和活三代之间有什么差别呢?”这个当皇帝的哲学家对生死和名声悟得很透彻:“那对身后的名声有一强烈欲望的人没有想到那些回忆他的人自己很快也都要死去,然后他们的子孙也要死去,直到全部的记忆都通过那些愚蠢地崇拜和死去的人们而终归湮灭无闻。”他还形象地比喻道“一个人在埋葬了别人之后死了,另一个人又埋葬了他;所有这些都是发生在一段不长的时间里。” 
人类在生死问题上与其它生命系统没有本质区别,唯人类会为求名求利而死,而其它生命只为求存求活而活,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般平衡论反对人类为求名求利而不顾求存求活——要名要利不要命的行为。死不分轻重,谁都不愿死,为生存而不怕死是不得已(自然我),为名利而去送死轻于鸿毛(当然我),只有为了种群生存而不怕死才重于泰山(超然我)。
贪生怕死是所有生物的本能,相反不贪生不怕死不符合自然法则。贪生怕死虽是人的本能,但在生存斗争中,愈怕死,生的机会反而愈小,只有勇于拼命才能保命,只有不怕死才有可能置于死地而后生。生与死同根,贪生不必畏死。不过利令智昏的人们往往为贪名利而不怕死,为名利而送命,把名利看作比性命更重要,为名利糊里糊涂地失去生命。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可理解为——人在忧患中时时在求存求活,人体会与环境保持自然平衡,内在适应能力不断增加,在环境变化时仍能成功生存。相反,人在安乐中时时在求名求利,置求存求活于不顾,渐渐远离朴,心理/生理趋于不平衡,适应机能下降,在环境变化时不能适应而先淘汰出局。《周易》提出“君子以恐惧修省”,曾国藩也认为持家教子当“以习劳苦为第一要义”。切记:贪图一时安乐往往会丢掉性命。
所谓长生不老、得道成仙、前世来世、天堂地狱、灵魂鬼神等等,都是人们对死亡恐惧的一种表达,属于剩余智慧的产物。人在面对死神时,如想到这些就可以虚化和转移对死亡的恐惧。人恐惧死亡对自身求名求利行为是一种约束,人如能常想到死亡,就会悟到求存求活才是根本,对生存是有好处的。人们对死的恐惧应当是死的过程,而不是死亡本身。因为人有感觉的时候,还没有死亡,死亡的时候,已经感觉不到恐惧了。
“生”自然而然,“死”顺其自然,长生不死有悖自然。庄子《大宗师》上说:“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大自然给我形体,用生使我操劳,用老使我清闲,用死使我安息。所以称善我生存的,也同样称善我的死亡。万物都有求存在的本能,生命体都有求生存的本能,“当然我”过于求名求利而导致求存求活本能退化,但求死不应当是人的本能。
庄子《大宗师》“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这是庄子的生死观:不知道喜欢生,不知道厌恶死。出生不高兴,人死不抗拒,自然而然的死,自然而然的生,把死看成回归到自然的道。当个体的生存而影响到整体的生存时,当个人存在危及种群的存在时,死亡本应当是自然而然的事。生存资源是有限的,该死的不死就等于让该活的不活,只有自然淘汰那些不适应环境的个体,才能更好地保存整体。
人体只能通过增强免疫力与之保持平衡,滥用抗生素只能增强微生物的抗药性,微生物是地球生命的老祖宗,不可能消灭它们。作者认为,不要凭借工具过多地干预人类自身的自然淘汰机制,人类大量的人工合成的药物看似延缓了一部分人的死亡时点,但这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反过来将有害于人类整体的持续生存。
作者对“病”的建议是:小病求自愈,大病求速死。一般的疾病靠自身免疫力,能治的病可治一下,死神真要来神仙也挡不住,明知不治之症偏要治,只能是浪费资源,白白增加痛苦,与其存钱看病打针吃药,还不如吃光用光身体健康。所以,对那些不治之症与其在病痛中煎熬,或仅保住命却保不住应有的生存质量、或给别人造成很大麻烦的病人,还不如自然而然地安乐死。一个人过度追求名利肯定会危及生存,而过分看重自己生命——违背自然的养生,同样会反过来伤害自己的生命。人只有正确对待疾病才会有健康;只有能正确理解死,才能正确对待生,理解死是为了更好的活。
一般平衡论是求存求活的理论,人的生存包含健康、快乐和自由,健康就是保持生理平衡和心理平衡,健康是快乐和自由的基础,也是个人生存的基础。病就是生命系统呈生理或心理不平衡状态,其中小病是系统自我平衡机能完好、或借助外物可恢复自我平衡状态,大病是系统丧失自我平衡机能,即使通过外物也无法恢复自我平衡机能。任何一个生命系统丧失自我平衡机能时,死亡就成为一种必然。所以说,小病求自愈,大病求速死。自愈表现在个人的自我平衡机能,速死则表现在个人遵循自然规律。
 “当然我”总是好做死人的文章,编出了各种教义、仪式来求名求利,譬如:重视自己死后的名利;期望将今生的名利带到来世;今生得不到的名利寄望于来世;寄望于死人给自己带来名利;授予死人各种名利;名利跟着死人一起葬入地下;来世的名利比今生的生存重要;死人的名利比活人生存重要;死人的事比活人还复杂,如此等等。
“当然我”不但生时奢侈,且死后也奢侈。人不但重生前的名利,还看重死后的名利。那些得名得利的人在活的时候总是重自己的名利,轻自身的死活;又重自己死后名利,轻活人生存。恨不得把地球上的名利都随自己埋入地下,结果却是引来一批批的掘墓人——从坟墓里挖出来的东西反而比新加工出来的还值钱。人死本是回归自然,但人对死人的瞎折腾,简单问题复杂化,也是人类与另类不同点之一。
人一生就好比是向地球暂借了几十种分子原子,构成几十公斤血肉之躯,几十年后又统统归还给大自然。死人应尽量少浪费活人的生存资源,又能被其它生命高效利用,尽快进入自然物质循环。人一生所消耗的自然资源是同类生命的上百倍,为什么死后还要浪费活人的资源呢?活着时什么都吃,而且吃了那么多动物的尸体,为什么死后就不能回报一下其它动物呢?可以说,人类已成为地球上最厉害最贪吃的食肉动物,按照目前这个吃法,这个星球上所有的动物,似乎很快就要被人吃光。 
自然界任何一个生命的死亡都是另一个生命新生的机会。从物质的自然循环而言,人类对死尸的处理,最符合自然应当是西藏的天葬或水葬(加入食物链,给肉食动物当饲料);其次是土葬(仅将尸体深埋在地下当肥料,决不是大兴土木、浇上水泥的那种);火葬是双重的资源浪费,以公墓形式存放骨灰更是多此一举。庄子说:“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送賷。吾葬具岂不备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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