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陈林森:“糟糠之妻”不是指弃妇

 老刘tdrhg 2016-04-19

“糟糠之妻”不是指弃妇

陈林森

2015年4月6日《都市女报》A19版刊登了一封未署名的读者来信,题目是“父母破坏了我的婚姻幸福”,信的开头写道:

我和正阳(化名)从认识到结婚生子再到现在,不过短短两年时间。一夜之间,我从令人羡慕的家庭主妇变成了被人嫌弃的糟糠之妻。

这封信叙述了“我”的婚变——主要因为父母在经济上过多的索取,导致丈夫不满而对自己冷淡,到最终出轨的过程,为了挽救婚姻危机,读者投书报纸向专家请教。然而开头这句话中对成语“糟糠之妻”的理解不正确。

“糟糠之妻”指贫穷时共患难的妻子,不是指被丈夫嫌弃和遗弃的妻子,也不是指年长色衰的女人(俗称“黄脸婆”)。糟糠:酒糟、米糠之类粗劣的食物。“糟糠之妻”原指共食糟糠的妻子,引申为共过患难的妻子。出自《后汉书·宋弘传》:“(光武帝)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下堂,旧指妻子被丈夫休弃或和丈夫离异。“糟糠之妻不下堂”意谓不休弃贫贱时共过患难的妻室。“糟糠之妻”这个成语不能望文生义,以为是(当前)吃糠咽菜、过苦日子的妻子,或成了“糟糠”这样的卑微下贱的女人因而遭人嫌弃。要之,它不是指妻子因情况发生不好的变化而被丈夫嫌弃甚至抛弃,恰恰相反,它是指丈夫发生了好的变化(例如变得“富”和“贵”)而仍不嫌弃原先共过患难(而现在未必适应新的环境)的妻子。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