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陈道富:怎样防控金融风险(上)

 wwzs123hk 2016-04-19

【近期中国金融风险防控的重点在于,防止在经济去产能、去杠杆中可能产生的过快、恐慌性的多倍紧缩效应;难点在于,防控风险的同时避免出现道德风险并重塑市场机制】

陈道富

对于一般时期的金融风险防控,新常态时期的金融风险更加复杂,既存在正常时期的金融风险,也更容易存在泡沫化、过度扩张的宏观风险,以及应对泡沫破灭、产能过剩带来的宏观冲击风险。

基本认识和防控思路

1.金融风险的三类不确定。“金融风险”这个词已被广泛使用,但其内涵却不尽相同。所谓的“金融风险”,往往存在三个不同层面的涵义。一是指人类面向未来时所产生的不确定性。未来的担忧即是不确定性,是人类产生焦虑的根源并欲极力避免的。在最广的含义上看,金融风险往往指向这种不确定性。二是人类知道其概率分布的一种特殊的不确定性。学术上谈及的金融风险,指的就是这种特殊的不确定性。人类对这类事件的发生已有较充分认识,但对于具体事件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存在不确定性。这种金融风险可以被识别、量化评估和市场化处理。三是指金融损失。金融风险事件已经发生,损失是确定的,但损失的最终分担却是不确定的。在宏观上谈及金融风险时,较多地涉及这类金融风险。资产方的损失已经成为“过去”事实,但市场的承担机制并不明朗,导致负债方的损失分配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体制机制上设计不合理引发的风险。


从宏观角度看,金融风险主要涉及两类可能影响风险损失分担经济合理性的机制。一是自我承担机制。微观主体最终仅以资本和留存收益来承担可能的损失,一旦损失超过微观主体的留存收益和资本,则损失就会溢出,产生收益和损失承担主体不对应的情况。当资产和负债是以资产池、SPV(Special PurposeVehicle)、信托计划等形式存在时,还会涉及边界是否清晰等问题。二是政府安全网机制。政府出于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等目的,承担了额外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存在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等非显性制度安排,使得金融收益和损失的承担主体不对等。


总之,承担资产方的风险是获取金融收益的主要途径,是金融领域的企业家精神主要体现。金融风险防范的核心在于设立收益和损失一致的体制机制,减少分配机制不明确带来的不确定和行为扭曲。


2.在风险处置中“转危为机”。金融风险只是人类面向未来时的一种不确定性,是问题的表征,但不是问题本身。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需要标本兼治。金融的风险点和风险传染是标,制度变革是本。信任是切断风险传染并化危为机的关键。信任来源于政府能直面风险,及时释放和处置风险,合理承担风险损失,在处置风险的同时推动制度完善。


及时释放局部风险,是发挥金融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在相当长时期,我们将金融风险看成“危险”和“损失”,尽可能地避免风险波动。在社会保障体系和金融安全网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从“父爱”的角度,通过刚性兑付将个别的金融风险转化为由政府承担的系统性风险,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风险处置方式扭曲了市场参与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发了金融的无序扩张,最终会导致政府“背不起”。因此,有必要重新理解金融安全的含义,通过及时释放局部风险来促进金融系统的整体稳定。为此,中国有必要合理区分政府与市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职责界限,不再通过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的方式延缓局部风险的暴露,不再给僵尸企业无限制的输血,完善破产制度,提高破产的司法处置效率,使僵尸企业“入土为安”等。除非战略性需要,不再给已市场化的资源和产品设置各种价格限制措施,让能够从价格下跌中受益的企业真正受益,为经济复苏创造条件。


隔离风险源,合理承担风险损失,是实现理念转变和制度转轨的助推器。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剥离风险资产,隔离风险源,是避免金融风险传染的重要方式。现实中,绝大部分的风险损失很难区分各方责任,有必要适当隔离,先处置后追责。中国当前的静态风险储备还相对充足,但仍有必要适当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发行特别国债等,进一步增强政府合理承担风险损失的能力。


推动制度变革是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根本之路。在处理和应对风险的过程中,注重利用风险事件(包括处理风险事件)暴露制度缺陷和凝聚市场共识的契机,逐一完善中国的各项制度。如在应对股市大幅震荡的同时,尽快完善股市发行、退市及风险处置等基本制度,反思我们的决策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在应对汇市波动过程中,推动中国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理顺资本账户管制、汇率波动和货币政策有效性之间的关系,缓解汇率对中国货币政策的约束。总之,在危机救助和风险防范过程中建立一套收益和损失一致的风险识别、计量、处置和承担体制机制,减少分配机制不明确带来的不确定和行为扭曲。

 

风险防控的原则和措施

有必要对新常态金融风险的防控设定几条基本原则:合理承担风险;以市场主体为主防控风险,限制政府责任;增加透明度,及时释放局部风险,避免系统性风险;花钱买机制;处置后追责,合理分担损失。


为此,防控风险的关键在于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及时退出,防止“僵尸企业”僵而不死,过度占用社会和政府资源;二是加强政府与市场的沟通,及时公布整体方案,引导市场预期;三是提高政府等主体的风险处置能力,切断风险传染链条。具体措施如下。


建立损失隔离机制。发挥资产管理公司作用,剥离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并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资产核销速度。


加快企业破产和资产重组进程,阻断风险的蔓延传递。制定破产法实施细则并尽快付诸实施。针对企业退出的各种障碍,加快出台人员安置、企业债务核销、资产处置、破产重整、企业改制等指导意见和具体的政策措施。可考虑向银行发行特别国债和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产能出清中的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置问题。


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在支持标准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上市的同时,规范发展地方资产交易机构,支持非标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和流转。


采取有效措施解开担保链条,避免因担保责任追索造成企业层层坍塌。提高央行征信体系数据的使用效率,除允许银行直接查询企业的担保信息外,应尽快构建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的综合评分模型,供更广范围的使用者使用,降低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过度恐慌现象。充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通过税收政策调整鼓励REITs(资产信托投资基金)发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市场主体以政府的财政支出为基础发行资产信托投资基金建设基础设施,解决当前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债务率过高的矛盾。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