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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凭证为何不灵?借条不规范等于白写!

 王大可534 2016-04-21



案例:朋友拒绝还钱 欠条不灵


谢某和赵某原是朋友关系。谢某诉称,赵某于2015年1月2日向其借了4万元,口头承诺4个月还清,并为原告写下文字借据一张。但赵某并未履行承诺,该借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000元。

对于谢某起诉的事实,赵某表示属实,但称由于谢某欠了另外一人4万元钱,经三方商议,大家决定把谢某的债款转到他的身上,这钱还不还都和原告没关系了。谢某对此不认可。

法庭上,原告出示了涉案的借条,但法官指出了其中填写的诸多不规范之处,没有填写甲方、没有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日期。

在借条最后还写有,“如到期不还款,按国家利率承担违约金5%”。这里是按照年利率还是月利率来算也没有说清楚,极易产生纠纷。



难点:为何掏钱这么难


民间借贷最基本的证据是借条。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持欠条、借款合同等起诉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此类证据在诉讼中存在一定风险。

据介绍,有的案件当事人只提供了欠条,但欠条在实践中不单指向借贷关系,增加了出借人的举证难度。有的案件当事人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没有给付凭证,在该情况下,如借款人不认可或者出借人提供不了给付凭证,出借人可能承担很大的败诉风险。

在审判实践中,也出现过借条上借款人的名字和借款人的真实姓名不一致、借条存在涂改等多种问题,当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果借款事实未得到对方认可,且出借人又无法补充证据证明时,则不利于借贷事实的认定。


这些情况都是我们的审核人员在审核大家上传的凭证的时候失常会遇到的,尤其大家要注意,填写的姓名要和身份证上的一致!并且在借条上要体现借款各方,若是企业的,要有法人信息的凭证体现。



建议:区分借条与欠条


对于民间借贷中的风险点,法院建议出借人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资质,保留规范、充分的证据。

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同时,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就让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条形式出现,因此,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

对借款人,法院建议借条要谨慎书写,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

同时,在还款时,要及时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保存好还款凭证,当借款全部还清时,要及时收回借条。 



提示:必须知道的风险

1、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应当符合法律对利率的最高限制,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约定高额利息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不予保护。




2、慎重担当保证人


在借条上以保证人名字出现的,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仅仅是见证人,在债务人违约不归还借款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3、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用、因赌博引发的赌债等非法债务,即使签订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4、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民间借贷的证明,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因此出借资金,最好出具书面借条,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免事后就是否出借资金发生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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