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民办学校管理的若干规定》(德政办发[2010]1号)的文件精神,县教育局组织人员于2016年1月对夏津兴华小学等9处民办学校进行了检查,夏津县万隆实验中学属2015年9月份以后审批,按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不参加本次年检。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 一、优秀民办学校(以下排名不分前后) 夏津双语实验小学 夏津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合格民办学校(以下排名不分前后) 夏津县万隆学校 夏津县兴华小学 夏津县双语中学 夏津县华夏中心小学 夏津县剑桥英语培训学校 夏津县大英剑桥培训学校 夏津县少儿文化艺术学校 经检查,夏津双语实验小学、夏津县万隆学校、夏津县兴华小学、夏津县双语中学、夏津县华夏中心小学、夏津县特教学校、夏津县剑桥英语培训学校、夏津县大英剑桥培训学校、夏津县少儿文化艺术学校在依法办学、学校安全、财务管理、师资队伍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已将检查结果备案,并上报市教育局,属合法办学单位。 未经县教育局发证的民办学校,属非法办学,应立即停止招生,限期整改。未经验收合格并领取办学许可证之前发生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夏津县教育局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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