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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课】妊娠期重症肝炎的诊断及处理

 党红梅 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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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




刘彩霞教授,现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产科主任、妇产科教研室副主任、产二病房和滑翔高级产科病房主任;辽宁省母胎医学中心主任、辽宁省产前诊断中心副主任、辽宁省围产急救中心副主任;中华妇幼保健学会理事、全国产前诊断技术专家、全国妇幼卫生重大公共项目专家、中华医学会辽宁省妇产科分会副主任委员。

  

主要研究方向:产前诊断与胎儿治疗、核磁共振成像在产科临床的应用研究、心理健康状况对孕产妇影响的研究,围产危重症的抢救、妇产科学教学系列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多年来,率领围产团队在产前诊断特别是胎儿MRI和产时胎儿手术的开展,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在孕产妇和围产危重症的抢救中,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为降低辽宁省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作出了贡献,特别是在抢救妊娠期合并甲型H1N1患者的工作当中,率领产科团队与其它科室合作,创造了在全国抢救例数最多、成功率最高、宣传最早的佳绩。


本期课程视频



本期课程摘要


重症肝炎是一种具有严重临床表现的肝炎,其特点为发病急、进展快、临床表现复杂、预后差;常表现为凝血功能障碍、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麻痹性肠梗阻、感染,病情进展迅速;病死率高达80%,近年通过肝脏移植抗病毒治疗等方式患者生存率可达到65%。在中国妊娠期孕妇发生重症肝炎是非妊娠患者的66倍,病死率高达60%,是导致孕产妇及胎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期《每周一课》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的刘彩霞教授带来《妊娠期重症肝炎的诊断及处理》。

  

一、妊娠合并重症肝炎的病因及特点:

  

病毒性肝炎的致病病毒包括甲型(HAV)、乙型(HBV)、丙型(HCV),丁型(HDV)、戊型(HEV),其中乙型肝炎是中国最常见的类型,除此之外,经输血传播的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感染,也可导致重症肝炎,所以在处理重症肝炎患者的时候,也不能忽视对上述病毒的检测。

  

(一)临床表现

  

一般有肝炎病毒感染史,常发生在妊娠晚期,表现为尿黄、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腹胀等,查体见皮肤及巩膜黄染、肝脏缩小、肝臭、腹水等,常伴皮肤出血点、瘀斑、粘膜出血、阴道出血等。

  

(二)并发症

  

同非妊娠重症肝炎患者相比,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出血的发生率相对增高。

  

(三)实验室检查

  

1.乙肝血清学标志物

  

美国肝病研究学会(AASLD)推荐:早孕期妇女应常规进行乙肝血清学标志物的检测,不论孕前是否已做乙肝标志物检测或已行乙肝疫苗接种。

  

2.肝肾功能

  

(1)肝脏细胞受损程度:丙氨酸转氨酶、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其中以丙氨酸转氨酶更为敏感。

  


(2)肝脏排泄、代谢及解毒功能受损程度:血清总胆红素、总胆汁酸及血氨升高。

  

(3)肝脏合成功能受损程度:白蛋白降低、血清总胆固醇降低、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凝血酶原活动度降低。

  


(4)肝脏细胞大量受损:血糖降低、胆酶分离。

  

(5)肝肾综合征:肌酐及尿素氮升高。肌酐升高时提示预后较差。

  


(6)感染:白细胞、C-反应蛋白升高。

  

3.影像学检查:肝脏缩小、大量腹水、可合并脾肿大。

  

(四)鉴别诊断

  

急性脂肪肝、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五)妊娠合并肝炎分度

  


(六)慢性HBV感染者孕期随访

  

1.定期复查肝功能,尤其在妊娠早期、晚期。

  

2.首次肝功能正常,无肝炎临床症状,每1-2个月复查1次。

  

3.ALT升高但<正常值2倍,且无胆红素水平升高,无需用药治疗,应注意休息,1-2周复查一次。

  

4.ALT升高但>正常值2倍,或者胆红素水平升高,需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必要时住院治疗,严重时需终止妊娠。

  

二、治疗

  

(一)一般处理

  

卧床休息,补充热量(保证每天摄入热量达1400kcal以上);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给予低脂、低蛋白(≤20g/d或<0.5g/(kg.d))、高碳水化合物、富含维生素、易消化的饮食。

  

(二)加强监护

  

密切监护血压、呼吸、心率,中心静脉压、每小时尿量、24小时出入液体量,水电解质变化、酸碱平衡,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及胎儿宫内情况。

  

(三)积极防治各种并发症

  

1.肝性脑病

  

避免使用大量镇静药和利尿药,防止消化道出血,防止感染,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保持大便通畅、口服青霉素等抑制肠道菌群生长、减少氨的形成和吸收,血氨升高者可用精氨酸降血氨,补充支链氨基酸,人工肝治疗。

  



2.肝肾综合征

  

限制液体输入量,避免使用损害肾组织的药物,适当利尿,对于药物利尿效果不佳者应及时进行血液透析。

  

3.出血

  

防治产后大出血、DIC,给予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血小板、凝血酶原复合物等补充凝血因子,用小剂量肝素预防DIC。

  

4.感染

  

注意无菌操作、保护性隔离等;广谱抗生素尽可能选择杀菌效果好,且释放内毒素少的种类;口服双歧杆菌等生物制剂调节肠道微生态平衡。

  

(四)抗病毒治疗

  

孕妇体内高水平HBV是母婴传播的主要风险因素,因此降低病毒量是减少传播的关键。

  


三、产科处理

  

(一)妊娠早期

  

1.一旦诊断妊娠合并重症肝炎,建议适当治疗后终止妊娠。

  

2.对乙型、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孕妇进行产前侵入性操作(绒毛活检、羊膜腔穿刺、脐血穿刺、胎儿镜检查)可能增加垂直传播风险,因此SOGC指南首先推荐敏感性和特异性高的无创产前筛查方法。

  


(二)妊娠中晚期

  

1.重症肝炎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后迅速终止妊娠。

  

2.分娩方式:以剖宫产为宜。

  


3.麻醉方式:一般选择气管内全身麻醉。

  


4.手术切口:多选腹部正中纵切口,术中探查肝脏,冲洗腹腔,留置腹腔引流管。

  

5.子宫切除问题:术中是否同时切除子宫目前存在争议,可根据宫腔出血及感染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子宫,需切除者以子宫次切更合适;保留子宫者术中可放置Bakri止血球囊,对预防产后出血有较好疗效。

  

(三)产褥期

  

应于ICU密切监护,注意休息及营养;应用对肝脏功能损害较小的广谱抗生素预防及控制感染;一般不宜哺乳,可口服生麦芽或乳房外敷冰片芒硝及早回乳。

  

四)胎儿预后

  

死胎发生率达20%,早产发生率33.3%,胎儿窘迫发生率27.7%。

  

小结

  

妊娠合并重症肝炎是一种病因与病情极其复杂的疾病,临床医师应该了解并掌握该病临床复杂性与治疗对策,及早发现,及早转运,同时给予综合处理,短期内控制多脏器功能障碍,其预后与转归仍然是有前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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