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难忘津城书香

 圆角望 2016-04-22

  

  我与作家柳萌不熟悉,虽然老先生至今仍以耄耋之年活跃于文坛,但我与他既未见过面,也没通过信。他发在1984年7月15日《天津书讯》报上的那篇《忘不掉的金色黄昏》,完全是他的自投稿。对此,诚如他文中所言:“每次接到《天津书讯》报,我总是纳闷地想:这是谁寄来的呢?这时,怀乡的波涛立刻在我的心海里鼓荡起来,托着回忆的船儿向少年时代漂去——关于故乡,关于学校,关于书籍的记忆,多么美好啊,今天想起来都会似当初一样清新、甜蜜。”其实他的纳闷很好解释,那就是在小报创刊之前,我奉命前往位于北京沙滩的原文化部大院,于院中搭建的简易二层临建中找到刚恢复办公的中国作协,几经周折从创联部负责人刘锡成老师手中,讨来了所有全国作协会员的通联地址,小报创刊后便每期按址奉寄。多年后,在北京大学参加俗文学研讨会时,我与锡成老师谈起此事,他说当年是你的幼稚和诚意打动了我。

  柳萌的文章当时曾勾起了老编辑们对往事的回忆。例如他写道:“天津解放初期,大丰路未扩宽时,我家住西北城角大伙巷一带,而我就读的学校第一中学,则在法国教堂后边的西安道,这样远的距离,迫使我每天穿过滨江道、和平路这些繁华地区。十几岁的中学生,又酷爱文学,这两条街上的书店,便成了我经常出入的地方。在我的记忆里,那时的书店关门比较迟,又是开架售书,这就给青少年提供了读书的机会。每天下午放学以后,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背着书包走进书店,从架上取本什么书,找个不碍路的地方,往书包上一坐如饥似渴地读起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卓娅和舒拉的故事》《真正的人》等书,好像都是这样读的。这一本本好书犹如一个个新的世界,吸引着我们这群少年的好奇心,同时也启迪了我们的思想,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引导着我们步入壮丽的道路。因此,只要一想到自己在后来坎坷生活中之所以能坚定地过来,就不能不想到少年时代在书店里度过的那些金色黄昏,如同点点润物的细雨洒在我的心田,于无形中培育了我理想、信念、毅力的幼芽,在困境中才会勇敢地直视人生。”

  接下来,柳萌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天津的文化生活进行了回忆:“解放初期,天津的文化生活比较活跃,工人、学生中都有诸如歌咏团、文学社之类的组织,吸引着成千上万的青少年文艺爱好者。从老解放区来的一些著名作家,像孙犁、方纪、鲁藜老师等,那时除主持‘文艺周刊’‘文艺学习’的编辑工作,他们还经常给青少年讲课。赵树理等北京作家有时也到天津作报告。在这些有成就的前辈作家的引导、影响下,许多青少年开始学习写作,我也是在那时提起笔来的。”并忆及其第一篇散文习作,便是在《天津青年报》发表的。

  柳萌的文章刊出后,编辑部曾接到好几封天津读者来信,均对其文章中的回忆表示认同,并引来多篇类似文章。其实,对于那个年代的读者来说,新华书店是个金字招牌,同时也是获取自己心爱读物的唯一殿堂。记得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还在上小学、中学时,天津繁华街道和平路至东北角上,便有泰康商场楼下的古籍书店,天祥商场二楼的古旧书店和一楼面向和平路的新华书店,后来改成工具书店、科技书店和少儿书店的三家新华书店,面对百货大楼的有着全市最大的高台阶的和平路新华书店以及位于东北角的大胡同新华书店等。而在与和平路相交的滨江道上,也遍布着多家新华书店,如解放桥书店、滨江道与兴安路相交处原庸报馆旧址的外文书店、浙江兴业银行旁的古旧书店收购部、光明影院旁的滨江道书店、劝业场四楼的劝业书店、滨江道与新华路相交的年画(含连环画)书店等。

  上世纪80年代末,中宣部出版局曾编有一套“发行家列传”丛书。我承担了天津市新华书店老经理谭盛田传记的写作。当时我曾问过他,为何在天津市的繁华街道如和平路、滨江道上,有如此多的新华书店。谭老回答:“1949年1月15日,我们东北新华书店随四野进入天津后,军管会决定,作为当时文化宣传的最主要阵地,新华书店对繁华街道的店铺有优先选择权,当时和平路、滨江道上有许多旧报馆、旧文化社,这自然都成了我们接管对象,于是它们都变成了新华书店。那时从领导到办事人员对图书和书店相当重视,可以说在这两条寸土寸金的街道上,我们指哪儿便给哪儿,每当拿下一个店堂,我们立即将其变成书店。当年这些书店在普及文化知识、提高国民素质方面都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就在谭老说出这些话不久,两条繁华街道上的新华书店便纷纷摘牌易主,相继变成了各类服装店、大卖场、金货店。在经济高速发展全民集体富裕的今天,物质终于战胜了精神,商品终于挤走了文化。这对整个国家而言,福焉祸焉?我想,这浅显的道理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也正因此,柳萌所经历过的那些个“金色黄昏”,就更值得我们回味、深思。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