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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

 昵称30717393 2016-04-22

4月21日,省国税局召开“营改增”四大行业企业代表座谈会,了解扩围行业的改革关切,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面对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据悉,省国税局将再推出5项具体措施,打通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

3年来我省“营改增”减税68.09亿元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陈国英介绍说,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3年8月1日我省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2014年1月1日扩围到铁路运输业、邮政业,2014年6月1日进一步扩围到电信业。从两年多的实践看,我省“营改增”试点有序推进,税制转换平稳,征管运行顺畅,行业发展较快,税收稳步增长,改革效应明显。

截至2015年底,我省“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68.09亿元,减税面达92%。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35.37亿元,下一环节纳税人增加抵扣间接减税32.72亿元。

“营改增”促进了我省企业转型升级

陈国英说,“营改增”推动了我省产业的优化分工。一方面加快了制造业企业的主辅分离,另一方面促进了服务业专业化分工。试点以来,我省新增现代服务业纳税人4.2万户,比试点初期增长4.4倍。2015年,我省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3年的35.1%提高到38.6%。

同时,“营改增”促进了我省企业的转型升级。

据介绍,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科技创新支出可以抵扣,还可开具专用发票给下一环节纳税人抵扣,增强了企业竞争力,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2014年,试点行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增长52%;2015年试点行业经营收入增长18.6%,比非试点行业增幅高出9.1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前期‘营改增’达到了改革的预期,为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陈国英说。

新一轮“营改增”实现了行业全覆盖

今年5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开“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至此“营改增”实现了全覆盖。

据悉,本次我省纳入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的地税移交户18.9万,是前三批试点国税接收户数的12倍。涉及户数多,准备时间紧,政策衔接面临较大挑战。

“现在离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只有不到10天时间,我省国税部门上上下下都在紧锣密鼓、加班加点、争分夺秒地积极准备,确保及时把改革红利实实在在送到企业手中。”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立升说。

推出5项措施打通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

胡立升说,本次纳入试点的纳税人,以前基本上没有接触过增值税,难免会对一些政策规定、操作流程不清楚、不了解,这就要求国税部门多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把纳税服务做得更实更细更优,真正打通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为此,省国税局将再推出5项具体措施。

首先,从5月到7月三个月内,新试点纳税人暂不需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第二,对各项“营改增”试点优惠政策,除了政策规定必须事先审批才能享受的项目外,一律实施备案管理。第三,5月1日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第四,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6月份的增值税。

最后,试点纳税人在4月30日前已领用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或者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以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以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我们在网站开通了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还将开通情况反馈通道,每天有专人汇总、梳理和及时回应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与建议,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风险点,及时加以弥补和化解。”胡立升说。

文/周宁 江南都市报记者何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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