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祥乐生活,刑法学博士生,检察官 小编按语:最近收了个棘手的碎尸案,有感而发 十三年公诉经历,唯二两个案子被判无罪的,都是命案,其中一个就是碎尸案。这种案件几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收案时心中千万个草泥马跑过: 有什么事不能好好商量,杀什么人啊?杀完就算了,奸什么尸?奸了就算了,好歹留个全尸啊?分了就算了,煮了是啥个意思?煮了居然还没完,抛尸?!还抛到N个不同的地方…… 心塞!一方面,当你翻阅了卷、查看了现场、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询问了证人、审查了所有证据之后——你基本上就像和被害人一样死了一遍。而且面对碎尸案被害人的残骸和现场,要比面对一般的命案有更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
所以碎尸案一般很难被发现,发现了也很难破案,破了案也很难取证,取了证也很难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即便勉强起诉的也很少能够判的下来。 当一个经办人内心确认就是他干的,却又找不出更多的证据时,是纠结和绝望的。相信辛普森案件的法官、检察官和很多民众都有这样的感受。
接下来,从实务的角度谈谈办理碎尸案件的难点和要点,希望给同行一点借鉴,也希望有此经验的同行们能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碎尸案件的难点 有些碎尸案,被害人人间蒸发,一块尸块都找不到。 曾经碰到这样一个案例,男友将女友在共同租住的出租屋杀害、分尸、抛尸,潜逃数月。
所以,现有证据甚至无法证实命案的一个最前提、最根本的事实——那就是,被害人已经死亡。 最后,很无奈,嫌疑人无罪释放。 即便找到部分尸块,也难! 第一,如果发现的是被害人的头颅、躯干,那么至少能够确认被害人已经死亡这个前提条件;如果只发现一只手、一只脚或是一块肉,那么,最多只能证实到——被害人受伤了。
由于抛尸的地点隐蔽,不易被发现,所以案发往往都是数月或数年之后了。这时通过法医鉴定很难认定确切的死亡时间,有时嫌疑人都不记得作案时间了。如果被害人家属也无法确定被害人失踪的时间(家属没有与被害人共同居住的话,只能确定一个失踪时间段),那么死亡时间无法查实。
绝大多数的抛尸是抛在河里,但水环境下尸体的腐烂程度和蛆的生长速度也与干燥的环境下不一样。比如,蛆在一般环境下的生长速度是每天0.25cm,但在不同的水环境下生长速度不同。另外,不能排除是从其他地方游过来的蛆,不一定是尸块本身长出来的。 无法确定具体死亡时间的后果在于:凶手很容易就能制造出一个不在场证明。一旦这个不在场证明具有合理怀疑而无法被排除,那么,整个证据链就断了! 办理碎尸案件的审查要点 找到尸块后的第一步,就是做DNA同一鉴定,就是确定所找到的尸块是同一个人的,是男人的还是女人的。当然,如果只找到了一块,这步可以省略。 第二步,做亲子鉴定,就是确认被害人的身份。如果时间紧急,一时找不到被害人的父母,那么可以先与被害人房间的牙刷、枕套、被褥、烟头做个比对,初步确定被害人身份。但亲子鉴定最后还是要做的。 碎尸案件与绝大多数故意杀人案件一样都是在隐蔽环境下,一对一的犯罪案件,基本上不可能有录像或目击证人。所以办理这一类案件,最终要的就是证据间的互相印证,特别是嫌疑人有罪供述与客观证据的印证。命案如此,碎尸案在细节上更是要严丝合缝。与一般命案更特殊的印证要点在于: 第一、分尸的步骤。分尸需要有强大的心理抗压能力,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曾有个分尸案的嫌疑人就是这样,分了一半,自己心理就承受不住了,自首了。真能完整做下来的,都是极其冷血的那种人。 但再冷血的人,都会有恐惧心理。所以一般分尸会先分头部,或将头部蒙住再分。如果有个嫌疑人说他先分的是躯干,那么可以在心中打个问号——是他分的吗? 第二,抛尸的顺序和地点。如果有几个抛尸地点的话,要仔细审查抛尸的地点和缴获尸块的部位是否和嫌疑人的供述一致。如果是抛在河里,又存在河水流动、水库放闸、涨潮落潮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碎尸案件,相对于一般命案有同案人的比例高些,因为一是需要体力协助,二是需要精神支持。所以,即便是嫌疑人没有供述,也应当根据现场痕迹、作案手段等证据研判是否有同案人参与,并确认同案人参与的程度。 总之,办理碎尸案件的难点和要点在于对证据的搜集和运用,以及借助法医、气象等专业知识。还有一些难点、要点、案例因为涉及侦查秘密,不方便公开。 最后,感谢我院两位法医,在我办理此类案件时答疑解惑、辛勤付出! 也看过很多技术侦查人员为侦破案件,将现场的砖一块块撬下来,一寸寸检验;也看过很多公安民警和群众为寻找被害人的残骸,连续数日在河中打捞、在林间搜索…… 谨以此文,向战斗在一线的公安民警致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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