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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驿站】一个关于管理素质、制度和文化的小案例

 望云1120 2016-04-23

文/王学秀(南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南开管理评论》编辑部主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企业文化研究中心秘书长)


 

A 请问刚才谁用完会议室没关投影设备、没关灯?请各位注意节约能源,使用完会议室后必须恢复原貌。行政部曾就此发过通知,如上述现象再被发现,公司总裁将要求行政部出台处罚措施。

 

我:这是一个典型的管理问题,也是一个典型的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养成文化的问题。很多人认为,企业管理和制度设计只针对大事儿,像关投影和关灯这样的小事儿,似乎不属于管理。其实不然,让企业的所有事情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管理的基本诉求,不能简单地依赖于发“通知”。从制度意义上说,“通知”不是管理,因为它只是让别人“周知”的,没有关于不执行后果的描述,因此不是一种制度。实际上,早就应该出台管理制度,而不是“再被发现”才做。而且,把总裁抬出来吓唬人而不是把制度制定出来约束人,这是诸多企业典型的管理缺陷。我想,这类事件还是不麻烦总裁的好,行政部应主动制定制度着手解决。

 

B 节约能源为自己,也为后代。

 

我:上述事件是一个责任意识和管理问题,不要牵扯到“节约能源”上去,尤其不要和“自己”和“子孙后代”关联起来!这种思维,反映了企业管理中的缺陷——不是就事论事地制定和实施制度去解决问题,而是将一些小事儿忽悠到宏大的道德主题高度,希望通过人们的道德自律而不是外部的制度约束去解决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问题难以解决!

 

A 随手养成好习惯,在家里和在公司一个样。

 

我:随手养成好习惯本身没错儿,但要说在家里和在公司一样,就错了。上述事件之所以发生且屡禁不止,恰恰因为它发生在公司里!试想,在自己家里你会不关灯不关煤气出门儿吗?当然不会,因为那是你自己的家!所以,管理者不要希望员工在公司做事能够像在自己家做事一样,这恰恰是管理之“必须”的真正原因。要想让员工做到在公司和在家一个样,有两个办法:一是建立“家文化”,真正让员工在公司里有家的感觉,但这在一时之间难以实现;二是建立制度和规章,实施督导,通过外部约束解决问题。

 

C 行政部需要针对上述问题突击一段时间,引起大家的重视。

 

我:这话说得在理,但不应该仅仅是“突击”的事儿,而要将管理作为一种常态,看到问题就制定制度,有了制度就实施督导、严格奖惩。

 

咱也别说使用的人,大家谁看见了谁就把灯关了,发挥举手之劳吧。

 

我:这个说法很危险!管理和制度设计的要义,就是“谁的孩子谁抱”,所有的事儿都有人管,所有的人都有分内之责,这样才能杜绝漏洞。

 

用的人都不去刻意地关,还能指望别人?

 

我:对啊!用的人都没注意到“举手之劳”,怎能寄希望于他人来“举手”?除非公司里专门养一“雷锋”,到处找好事做,而且不做好事就难受!

 

倡导一下还是会有人做的,这也是正能量啊。

 

我:坏就坏在这个“倡导”和“正能量”上了。如果公司不进行约束和规范,而总是倡导,就等着关门歇业吧。德鲁克说过,管理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倡导”能够保证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间里都“行”吗?如果总希望用好人好事而不是制度规章来培养所谓“正能量”,那么,这家公司一般将死于“负能量”。

 

追求责任的话,总裁会问刚才谁用了会议室,而不会问为什么没人顺手关灯和投影。

 

我:是啊,赶紧把制度拿出来,抓紧巡查并实施处罚吧。这些事儿还要等到总裁来“问”,你想累死他啊?!

 

 

 

来源:《经营与管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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