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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谈起

 菊花廿六 2016-04-24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老话题,有安全生产工作的那天起就应该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话题,所以它足够老;是常话题,安全监管部门百分之八十的业务会议、百分之八十的业务文件,百分之八十的调研座谈活动,会谈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是长话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内容很多,几乎谈不完,所以这个话题很长。


假设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至少有三个方面的裨益。

一是事故真正得到有效控制。安全工作,企业是内因,起决定性作用,而员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都是外在压力。外在压力再大,解决不了源头问题,真正的事故防控,一定在企业层面。

二是最有效的责任保护。如果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落实,事故得到控制,监管部门即使什么都没做,也可以宣称落实了监管责任。反之,即使做了再多的工作,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夙夜为公,但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事故还在持续,监管责任的落实就有瑕疵。也就是说,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才是对监管部门的最好的责任保护。这明显是不合理的,但没办法,安全生产奉行结果论,而结果论的内在逻辑就是这样的。

三是最大的安全生产效率。安全生产是隐患和消除隐患,风险和防控风险此消彼长的动态平衡过程,政府再强有力的监管,也只是隔山打牛。法规、标准、措施、要求,只有在企业层面得以推进落实才会产生最大的效率,才能保持安全生产的平衡状态。而这种平衡状态恰恰是安全状态。


但是,最基本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人们所期望的东西,往往得之不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就因为太管用了,所以才不容易实现。就像我们都渴望安全,却危险常伴;我们一直追求平安,却事故不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一件看起来应当应分,实现起来却很难的事儿。大体有这么几个难度:

第一,企业缺乏真正的敬畏感。很多人、很多企业做安全工作,不是要解决安全问题本身,而是要化解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可能带来的麻烦。比如安全管理制度这件事,有多少企业在认认真真的做制度?又有多少企业在认认真真的执行制度?管理制度是什么?平时是柜子里的陈列品,接受检查的时候是展示品。我曾经检查过一家著名餐饮企业,用的是在网上下载的工厂安全管理制度,从厂长到各种车间主任的责任制都有,和餐饮根本不搭界。更加过分的是,网友点赞、“楼主威武”的跟帖都没删除,就直接打印出来了。过去,我在写文件的时候,经常以管理制度健全为依据,来说明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扎实,现在看,这事还真不一定。如果说制度是软件,不受重视,整改隐患也好不到哪去。再说一个关于领导带队检查的。一位很大很大的领导率安监消防两部门检查一个大市场。市场东侧区域有一个铁艺加工区,十几个商户,检查当天直接被消防局贴了封条,安监当场下达的暂时停业整顿决定书,反正就是隐患太严重,停止营业。咱们暂不讨论两个部门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冲突或程序瑕疵,就说当时的力度、阵势是足够大的。这一次安全检查也融合安全监管诸多要素,比如领导重视、部门联合、市区联动、综合监管、属地监管、媒体参与、综合治理等。企业也下功夫整改,把几个小商户收拾的比我办公桌都干净。事情发展到这,本来是一次完全正面的工作案例。可是,我后来得到并证实了一个消息,企业整改时增加的30个灭火器,竟然是从附近其它单位借来的。一个占地几百亩,辐射冀蒙辽的综合物资集散地,30个灭火器都没舍得买。我想不出什么理由让这个企业做出这样的举动,没钱没人没时间,好像都不成立。再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那些铁艺加工的商户是基本保持整改成果,还是恢复到了从前的隐患状态。如果要下赌注的话,我赌后者。


第二,不要低估了相关制约因素的复杂程度。有一句话很著名:安全生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这也曾一度是激励安全人的精神食粮。但是,不知道安全人有没有这样的回味,安全生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但可没说怎么做都不过分,说和做好像还不是一回事。我曾经检查过一家村集体办的福利企业,那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厂,就是一个社会主义贫穷阶段的作坊,没有一点儿生气,看着都可怜。面对我的整改指令书,企业负责人十分平静,告诉我:只要涉及花钱的都改不了。你们也不是第一拨来检查的,哪个部门要是把厂子关了,我这几十口人就得上哪个部门找饭吃。当“安全第一”遇上“稳定压倒一切”,我们将如何抉择呢?某主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对全镇非法企业如数家珍,一万家企业,六千非法。都知道非法企业容易出事故,打非也打了多少年了,为啥不一铲子铲干净呢?除了利益纠葛,维稳恐怕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再说一个我个人的例子。我曾负责一个安全培训建设项目。模拟工业车间场景的时候,我们设计了一个工业用钢平台。制作的时候,焊工和油漆工就一起开工了,上面动火作业,下面涂漆。当时用的漆是醇酸漆,当然还要使用稀料,都是易燃品,典型的违章作业。作为安监执法人员,我当然得管。可当我一听,如果分开干,本来三天完工的活儿,就得干一个礼拜。我就不管了,默默的蹲在边上抽烟(当然抽烟也是违章),盯着他们,给他们当安全员。其实,这里面每个层面的想法都很简单。老板想的是早干完早结账,工人想的是早干完早回家过年。我想的是,快春节了,领导们怎么也来视察视察,赶赶进度,给领导一个交代。我这点儿功利心应该在正常值范围内,至少算不上功利熏心吧。但就这点功利心,让以安全为本职的人,容忍默许了用违章的方式来完成一项工作。可以试想,企业在生产当中面对指标压力或者经济诱惑的时候,会怎么做!这事还没完,有一天晚上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半宿没睡着觉。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去找那个焊工,我说,你焊工本呢?没有。他淡定回答我,然后继续在那干活儿。然后,一群乌鸦从我头顶飞过……


第三,企业也有太多无奈。说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关于人密场所的。大家都知道,商业零售企业主疏散通道有宽度要求。按说这是一个没什么技术含量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却相当热闹。某次调研我了解到这么一件事。一个超市一周接受了三次检查,分别是安监局、消防支队和商务委,三个执法部门分别提出主通道应该设置在不同位置,有说应该在中间,有说应该在左边,有说应该在右边。超市哪个也不敢得罪,一周没干别的,每天晚上闭店以后组织员工加班挪主通道。企业抱怨的很厉害。这还没完,更滑稽的是,第二周街道来检查,指出的问题是:主通道调整过于频繁,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让顾客无所适从。就这问题,我都替超市发愁,没法改。

第二件事,说说安全培训。现在培训越抓越紧了,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培训的重要性。按规定,员工岗前培训的时间是24学时。咱们一起计算一下这24学时意味着什么。我特意请教了大学老师,1学时通常为45分钟,正常情况下,1天能够安排8学时,完成24学时需要3天时间。工地上一个普通力工,也是最便宜的工种,一天工资核算下来约100元,培训三天就是300元,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产出的情况下,要先支付出300块钱。一般大一点的工地干下来,入场人员能过千,如果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总费用30万。这是资金支出,还有精力支出,比如一个商超企业,几乎每天都有人员流动,还有大量的厂家入店直销员,来一个人就培训三天,安保部都能办成培训学校了。而且,那些干零活的工人,如果进到一个企业就培训三天,一个月跑五家企业干活儿,半个月都在培训,要是这么干一年,春节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很多行业明显执行不了这一规定,为啥听不到抱怨或是意见呢?原因就一个,培训这事造假太容易。谁来检查,无非看看培训记录,做个表格签几个字的事儿,大家都是老中医,就没必要互相开方子了。

 


这是我的一篇演讲稿,略作修改发出来。靖江危化品仓库的大火算是灭了,但“安监局长刚走就起火”的舆论大火却熊熊的燃烧起来。有人说,安监就是开个会、提个醒、吃个饭、吹个牛、打个牌……有人说,安监是文牍主义和形式主义;有人说,安全检查是安监和企业之间共同上演的一场默契的演出(本人从各种留言中总结而来)。



因为是危险化学品事故,也没有监管体制和地域管辖的争论,这一次,安监必然要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官方如何应对,我尚不知晓。我想通过我这篇稿子告诉大家,安全监管不是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的直线逻辑,不要出了事儿,就是监管不到位,就是一个部门的不作为,开会没用,发文件没用,签订责任书没用,执法检查没用,调研没用,结对子没用……好吧,就当都没用好了。那请问:什么管用?给个三招五式的,要是管用,一招也行!建设比批评重要,不是吗?!

“安监局长刚走就着火”这样的标题要是成功了,从此,天下再没有刚出来调研和检查的安监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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