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疯狂动物城中,按老美现行法律,兔子朱迪是... ?

 pgl147258 2016-04-24

诶。不要较真嘛,较真的话电影就不好看了。。。。。

硬要回答的话。。。从目的论来讲,出于保护更大法益的目的可以损害较小法益。所以兔子可以胁迫狐狸帮她办案,这里损害的法益显然是政府的税收咳咳咳。。。

交了警徽就变成公民了,公民自助行为,或者说私力救济应该算合法,不过一般自助行为都是民法上用的,刑法用得最多是正当防卫。当然了,见义勇为也可以算私力救济,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米国的我就不查了,都差不多。

至于刑讯逼供,可能有些勉强吧,毕竟黄鼠狼没犯罪啊(补充一下,那时候兔子去职了,可以算非法拘禁或者寻衅滋事。)涉黑不算吧,这个也不符合米国对有组织犯罪的定义, 1968年出台的((公共汽车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法》(Omnibus Crime Control and Streets Act)是美国第一部关于有组织犯罪的成文法律,也是美国唯一的一部对有组织犯罪进行了较明确界定的法律。该法律规定,有组织犯罪是指从事提供非法商品和服务的高度组织化和纪律化的犯罪集团所属成员实施的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卖淫、放高利贷、贩毒、敲诈勒索以及其他集团成员所实施的非法活动。显然兔子所作所为根本目的就不是搞非法活动嘛(狐狸偷蓝莓除外咳咳咳)。

这里说一下,米国把刑讯逼供称之为毒树之果,这个规则是霍姆斯大法官确立的,所谓“毒树之果”就是“根据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所获得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口供,并获得的第二手证据(派生性证据)”。以非法手段所获得的口供是毒树,而以此所获得的第二手证据是毒树之果。但是说实话这种价值判断实际上非常不好取舍。德国就有类似的案例,警察对绑架杀人犯进行刑讯逼供结果被起诉到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警察被判无罪,这个案子在西方法学界争议很大,正所谓毒树之果到底能不能吃的问题。这里介绍个小册子叫:《破案后》 有兴趣可以看下,里面就介绍了这个案子。

最后我也安利下,这个片子真心好看~老少皆宜~啊哈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