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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污名化“抑郁症”|时事话题

 liunansong 2016-04-25

2016年3月27日,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凶杀案震惊社会,死者芦海清被室友滕某残忍杀害,身首异处。

而嫌犯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说嫌犯初中时患过精神抑郁疾病,但小时候性格很外向,比较调皮,喜欢足球、篮球,成长阶段也是很快乐的。

消息一出,议论纷纷。有评论说嫌犯是自闭症,还因自闭症而休学一年。对此,有网友回应:“请还抑郁症、自闭症一个公道!抑郁症和自闭症患者很善良,请不要污蔑他们了,太无耻了!”

作为一位长期在精神心理领域从事临床研究和治疗的专业人士,我首先要澄清一下概念:自闭症不是自我封闭,而是儿童孤独症的同义词,是广泛性发育障碍的一种亚型,以男性多见,起病于婴幼儿期,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言语发育障碍、人际交往障碍、兴趣狭窄和行为方式刻板。可见,嫌犯肯定不是自闭症患者,幼时按照其妈妈的说法是很正常的孩子。所以,请不要以自闭症的名义污蔑“星星的孩子”!

滕某是否真的患有抑郁症?有人怀疑这是家长脱罪之举。如果嫌犯的母亲所描述嫌犯自杀的经历属实,则嫌犯有患抑郁症的可能性。但问题是,单纯的抑郁症是不会杀害他人的。如果嫌犯真有抑郁症,那么肯定不是单纯抑郁症,有可能是伴发“反社会性人格改变”,甚至是“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从心理学角度,抑郁症是出于各种原因导致患者不断自我否定导致的结果,甚至导致自杀。抑郁症患者经常陷入负面情绪驱动下的单向思维导致的恶性循环,逐渐出现很多抑郁症的症状。

诚然,我们也会看到媒体报道患产后抑郁症的年轻妈妈,抱着自己的孩子跳楼。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妈妈对于孩子的一种爱,是自杀,只不过这种爱是盲目的。

那么,反社会性人格改变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和抑郁症是怎样一种关系呢?通常来说,有两种可能性。

其一,抑郁症患者在病情发展过程中带来多种人格改变,这是抑郁症并发症,其中一种是反社会性,但往往是患病前患者已有反社会人格。这种反社会性攻击行为一般有明确的针对性,俗称“冤有头债有主”,他们伤害的多是与他有过节的人,不会伤及无辜。

其二,抑郁症与反社会人格障碍是共病关系。就是说这两种病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往往是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在先,抑郁症在后。

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患者,往往和社会难以融合。因为他们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在遇到打击和挫折时,会把责任推卸给他人或社会,心情越来越压抑,最后出现自杀的念头。但临死前,要想办法报复社会。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校园凶杀案、公交车纵火案,行凶者多数是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患者。媒体报道甚至一些专家,曾将他们看成“精神病患者”,这其实是错误的。

话说得再明确一点,便是单纯的抑郁症患者只会伤害自己,不会伤害他人;而单纯的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患者则只会伤害他人,不会伤害自己;如果一个人既伤害自己自杀,又伤害他人,则往往是抑郁症伴有反社会性人格改变,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很多精神科专家或心理专家对此也没有清晰判断。我们不能再污名化抑郁症,否则是对抑郁症患者和家属的极大伤害。

作者为中国心理干预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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