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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

 women1413 2016-04-25

中国法治客户端 为还债李家富夫妻俩便想一次性将9万元工钱全要到手,于是没有接受老板给他们每人结算1万元工钱的答复,眼看着老板出了工地,李家富也跟着下楼出了工地,十几分钟后李家富被工友发现已倒在血泊中。事后包工头吕某投案自首被刑拘,警方称其强行开车将死者拖挂倒地。2016年1月13日,这个来自四川的37岁农民工,因为讨薪而死。

到底是谁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

图片来自网络

大家谴责包工头吕某的同时也很关注此案件的后续进展:死者家属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补助?黑心包工头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农民工讨薪难应当如何解决?对于这些问题,中国法治客户端记者邀请陕西著名律师梁文俊为大家解答。

梁文俊律师,现执业于陕西尧普律师事务所,主要专长于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合同工程和法律顾问等诉讼及非诉业务。

到底是谁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

1.包工头是否涉嫌故意杀人罪?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对于他的自首行为,是否可以为其减刑?

此案件中包工头的行为并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包工头吕某应当预见自己驾车离开的行为会给李某带来损害,但是他对自己的客观判断太过自信:一旦开车李某便会有所顾忌的不再跟随自己讨要全部工资。所以吕某过于自信的过失导致意外李某死亡。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自首这个情节,依法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但是对于包工头能不能减轻处罚,则需要具体对于此案而言,需要根据包工头的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一般来说,自首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惩处?

一般情况下,这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是有钱却不付工资而用故意逃避的方式,这种行为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3.农民工讨薪难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那么如果遇到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等问题,农民工应当如何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成功讨薪?哪些机构受理农民工欠薪投诉?

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4.农民工能否通过工会组织讨薪?

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的,在具有用工资格企业打工的农民工且加入了企业的工会组织,一旦遭遇欠薪,可通过企业的工会组织协调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如果企业的工会组织解决不了,还可继续向上级工会组织反映,由上级工会组织帮助协调解决。但结合此案件则不可行,首先,农民工应该和他所在的工地签订劳动合同,但其流动性的工作决定了李某所在工地的工会组织和他本人是脱节的。其次,总体上来说,目前来说工会是一个比较弱化的组织。一般而言,工会会与各单位相联系,各单位的工会组织处理各单位的事件,结合事件则没有可行性。

5.遇害家属应该受到怎样的赔偿?

赔偿,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赔偿物质方面的损失,即:直接损失,主要是丧葬费、交通费等等。其他的费用赔偿目前法律上并未规定。法律不排除就民事赔偿进行和解,在民事部分达成一致的协议,家属给吕某出具《谅解书》,和解并不受钱款数额的限制。

分包给吕某工程的公司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一,监管不力:违法的分包行为。该公司有义务将拖欠农民工的钱款全都发给农民工,如果该公司早先一步实施这个措施,就避免了此案件的发生。第二,加强公司管理,对于违法的分包行为进行严厉的整治。

中国法治客户端记者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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