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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高额续费”持续发酵 中央批温州政府(2)

 衡山之径 2016-04-25

土地使用权则有期限,目前国家规定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

有法学专家指出,法律的适用、解释不应该由各个地方自行规定,而应有统一的司法解释,房子既不是收回也不是再来签订一个新合同,居住权延续是否会使得二手房转让市场受限、续费标准为多少等,都该公开交代。

深圳市规土委前天召开记者会公开回应,1995年9月18日前与深圳市规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可以不用补交地价自动予以顺延;该日期之后签订合同书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是否须要交纳地价等问题,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土地使用权续费

致二手房无法交易

温州媒体上周报道,当地一些住宅的20年土地使用期限陆续到期,面临如何续费的问题,导致一些二手房无法交易。

据报道,一套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下同,21万新元)的房子,房主或要缴付高达数十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买地”,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

温州市国土局过后回应这是“误读”,该问题还没有结论。

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昨天抵达温州展开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延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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