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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买房不再需要婚姻证明 省了跑腿的时间

 jrlibrary 2016-05-03

日前,民政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并进行了解读。

根据通知,困扰购房者的“婚姻证明”有望不再额外提交,而是由税务部门通过开展跟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的共享来解决。不过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毕竟合作才刚开始,要完全实现这一目标“还有个过程”。

官方公告

共享婚姻登记信息,简化办事流程

税务部门通过开展跟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的共享工作,可对特定纳税人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信息共享后,小伙伴们就不用再自己跑到民政部门排队开“婚姻证明”啦,不仅能简化办事流程,还可以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是不是棒棒哒? 

知多D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纳税人如果购买或者出售住房,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税收部门在纳税人提出购房税收优惠申请时,需要了解当事人的婚姻信息。

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内容是什么?

税务部门对于婚姻登记信息的需求,主要用于辅助判断当事人在购买或出售家庭住房时,是不是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仅需要了解当事人和配偶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的号码、婚姻登记的时间、婚姻登记类别(结婚、离婚、补发结婚证、补发离婚证、撤销受胁迫结婚登记信息)、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的信息就可以了。

从保护当事人信息安全考虑,该《通知》对与税务部门共享婚姻登记信息内容做了列举性规定,除列举内容外,其他信息项不纳入共享范围。

怎么实现共享呢?

根据两部门的部署,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将在省级层面展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就省级以下各级民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事宜进行统筹安排。

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第一,从民政部门获取的婚姻登记信息仅限于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第二,地方税务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密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核查;

第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限制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并实行痕迹化管理。

婚姻登记信息共享虽说只是一个小的改变,但如果实施却能切切实实方便到不少人,期待这一便民政策早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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