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慢人员可选择有门诊慢性病服务范围的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社区、非社区和中医院)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就诊或购药的定点服务单位。
职工医保门慢人员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就诊或持外配处方到本人选择的定点药店购药时,须出具社会保障卡并向挂号、诊治人员详细告知慢性病病种(小编提醒:须挂门慢号),发生的门慢适应症医疗费用,直接与医院或药店收费前台结算,个人只需支付应由本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让我们先了解下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范围和相关待遇标准:


例1 某职工医保门慢病人为在职职工,患有Ⅰ类门慢1种 对照上述表格,其补助标准为:起付线为1000元,在社区医院、非社区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年补助限额为2000元。 即:其年度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时,由个人支付;年度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时,超过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负担。在社区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70%,在非社区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60%。年度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2000元。
例2 某职工医保门慢病人为未满70岁的退休(职)人员,患有Ⅰ类、Ⅱ类门慢各1种 对照上述表格,其补助标准为:起付线为800元,在社区医院、非社区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年补助限额为7000元(在Ⅱ类病种补助限额5000元基础上增加2000元)。 即:其年度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下时,由个人支付;年度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800元时,超过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负担。在社区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85%,在非社区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75%。年度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7000元。
例3 某职工医保门慢病人为超过70岁的退休人员,患有Ⅰ类门慢2种、Ⅲ类门慢1种 对照上述表格,其补助标准为:起付线为600元,在社区医院、非社区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85%,年补助限额为12000元(在Ⅲ类病种补助限额10000元基础上增加2000元)。 即:其年度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600元以下时,由个人支付;年度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600元时,超过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负担。在社区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95%,在非社区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85%。年度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12000元。
门慢病人在享受上述门慢待遇外,还享受门统和住院待遇:
【门统】在按规定首诊、转诊并享受门统待遇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小编提醒:门统起付标准与门慢起付标准单独计算。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用完后,参保人员在原门慢定点医院就诊慢性病时,无需按门统规定转诊,自下一笔费用起直接计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结算。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门统和住院相关待遇请详见服务专栏“社保指南—政策要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患有慢性丙型肝炎的参保人员申请α干扰素治疗,可先办理门慢准入申请,再至南京市第二医院或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办理丙肝α干扰素专项治疗限额补助,二者同时享受。 慢性丙肝使用干扰素α(普通、长效),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月支付限额为3200元,不滚存,不累计。 2、Ⅰ类门慢病种中血友病统筹基金支付政策已进行调整,按照轻、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5万和10万,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70%。 3、下列病种门慢人员可直接到对应的专科医院就诊,无需再将其列入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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