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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翻印者 请高抬贵手

 阿里山图书馆 2016-05-09

从2006年起,我就在自己的业余时间不断接触出版业。最早接触乐谱,只是因为自己正在使用拉赫玛尼诺夫的两本乐谱有大量错误,与出版社保持联系,帮其修订。之后发现,我们一直需求的著作和乐谱等,随着时间的变迁都在慢慢地从市场中退出。当时还是学生的我一直对此十分好奇:这么多读者,为何出版社不再版呢?直到10年后的今天,我才慢慢懂得:在当今中国,书籍价格“高”了,反过来书商却觉得无“利”可图。铺天盖地的教材是出版商的“救世主”,大众对版权保护的意识仍旧甚低,以至严惩盗版的措施在某种程度上也显得举步维艰。更重要的是“民以食为天”与“读书可居其后”,难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一系列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脑前。  

前几天,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有人抱怨现在没有好书,也有人说现在书价太高。无论其最大的因素是出版管理部门卡得太死,还是说出版是“垄断”行业,书籍毕竟不能像生活必需品那样,强制百姓消费。单说音乐方面的书籍,其价格比起20世纪下半叶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确是高了许多,但真正从出版者角度的利益来看,比起乐器销售等行业,他们其实真得没有什么暴利可言。无论是书商还是出版社,真正做大的其实没有几家。即使最畅销的汤普森、哈农和车尔尼几本,盗版也是成灾连篇,严重损坏了出版社的利益。出版社打过游击,但是也是治标不治本。  

那么到底是书真正贵了,还是盗版太多了,亦或是大家对购书欲望可有可无呢?音乐图书之外,我们市场上常见的图书,绝大部分是以教材来养书商,如果再加上无孔不入的教辅,那么普通的经典阅读图书(比如21世纪前的文学著作)比例小得可怜,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比例是倒过来的。这意味着我们现在国民所看的书绝大多数属于强迫性阅读,因为上学要考试,学校教师硬性规定(比如大量的教辅)不得不购买。长久以此,全国绝大多数出版社都是靠出教材养活自己。  

再谈乐谱,市面上60元一本对一部分人来说可能已经属于高价了,面对这样的价格,大多数购书人士或许会掂量,如果不是特别需要或者特别喜爱,估计多半是翻一翻然后径直离去。但和国外的乐谱对比,我们的乐谱真的是非常价廉物美了。我的朋友在茱莉亚音乐学院附近的书店看到波兰国家版Jan Ekier编注版肖邦全集,如果全部买下来,换算成人名币至少得有五位数,而上海音乐出版社引进版的费用可能只有它的十分之一。与之相比,很多人随便请朋友吃顿饭,超过100甚至200元都不觉得贵。 

盗版商在翻印一事上,扮演了颇为特别的角色。上世纪下半叶,上海有家叫“光华出版社”的出版社,在中国没有进入WTO之前,它翻印了包括乐谱在内的非常多的国外书籍。在经济和交流非常不发达的当时,这样的方式不得不说是雪中送炭。进入21世纪后,网络异常发达,购书非常便捷,盗版甚至也变得更加便利,真正读书的人却少了。即使要用乐谱,大多图方便借阅复印了事。在国内,批量复印不能算违法,但在国外,如果成规模大批量地复印,会招来警察的盘问,甚至罚款进监狱。在国内,如果一两位读者复印还算说得过去,那么人人都扎堆复印,损坏的不仅仅是作者和出版社的利益,也是读者自己的利益。  

为何这么说?一般来说,一本书其所有的成本,是首次出版所印册书乘以定价的30%-40%,这些成本包括了图书排版、装订等,还未包括责任编辑的编辑、审稿、校对、管理等费用。一般只有等图书再版后,他们才能收回所有的成本。也就是说,音乐类书籍,或者说专业人士的乐谱如果因“高冷”没有再版,这个选题从商业角度就是失败的。此类书对出版商来说根本谈不上“温饱”,更谈不上“致富”,他们只有不断地通过出版一些较受大众欢迎的选题,维持“生计”,方能拓展更有价值的选题。试问如果作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出版社都难易生存,谁还会为更多读者服务,创作更多有价值、有创意的书籍呢?  

有读者会说,我们真得不想买一本厚厚的乐谱而只需要一首作品。也有读者说,我们家的书实在多得已经装不下了。但实际上,如果我们更多地换位思考,或许就会为“翻印”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书的利润少得可怜,乐谱更是,如果大家对版权意识仍持利己的态度,也许以后就只能在图书馆见到书籍了。盼书籍翻印者们,高抬贵手吧。

                                    文 | 陈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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