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最下方的阅读原文进入获得“财务四大秘籍和六大超值赠送 内容提要:基本政策要点 计税方法解读 跨区建筑服务管理办法 基本政策要点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税率:11% 征收率:3%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11%-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3%
一般规定: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11%或3%) 特殊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 3%)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不再有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特殊混合销售行为,目前均并入一般混合销售的概念中。 计税方法解读
沙河口区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在沙河口区内的两个项目中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当月两个项目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 万元和 2997 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的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取得专用发票的税额为77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专用发票的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 万元(专票税额为170万元)。该建筑企业8月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应纳税额=(1665 2997)÷(1 11%) ×11%-55-77-11-170 = 149
沙河口区某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8月在沙河口火车站改造项目中提供建筑服务,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 万元,支付分包款 555 万元(取得专用发票的税额为55万元。该建筑企业8月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应纳税额=(1665-555)÷(1 3%)×3%=32.33
提供以下3种类型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 同时,要注意,36号文第十八条:?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跨区建筑服务就地预缴规定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 11%)×2%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 3%)×3%
基本原则:能自行开具的发票,均自行开具。 一般纳税人全部自行开具发票,不存在税务机关代开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普通发票,如需开具专用发票,可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不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可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号公告,地税发票6月30日前仍可继续使用。 跨区建筑服务日常操作 1、外出经营活动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2、持《外管证》30日内,到服务发生地国税办理报验登记; 3、结算款项时,在服务发生地申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预缴税款,登记台账。 “纳税人应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另外,对于大连市范围内的跨区建筑服务,合同额在200万以内的,在地税管辖期间可不办理外管证,而直接凭合同内容到服务发生地办理报验登记。国税管辖后,总体上延续地税的管理原则,但具体如何办理操作仍由主管局确定。笔者建议,尽量按常规流程办理外管证,再到服务发生地国税办理报验登记。 跨区建筑服务管理办法(17号公告)解读 综合案例: 案例1:A省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分别 案例2:A省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分别 本微信所推送文章,除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如认为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刻处理,并表示歉意,谢谢! ----------------我是华丽的分割线------------ 成功,不在于你赢过多少人,而在于你帮助过多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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