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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将清理界定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责

 lccdclzw 2016-05-11

央广网红河5月10日消息(记者 李腾飞)为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近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委编办对全州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责清理界定工作进行了部署。

此次职责清理界定的范围是全州划入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及暂时不分类的事业单位。职责清理以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政策规定,以及机构编制部门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行政管理职责、公共事务管理职责、公益性职责、生产经营性职责4个类别,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进行梳理分类,事业单位填写《红河州事业单位职责清理界定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红河州事业单位职责清理界定登记表》后,提出清理规范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下文明确界定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对没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政策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责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取消或逐步交由行政机关承担,实现政事分开;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的生产经营性职责,依法进行剥离,交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实现事企分开。

红河全州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责清理规范工作定于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职责清理界定完成后,州、县(市)委编办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情况,组织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评估并提出调整意见。对职责弱化、消失的,实际承担的职责任务与职责定位严重不符的,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对其机构编制进行调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根据清理后事业单位职责变化情况,及时组织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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